我记得你的脸,就在那个燥热难安的夏天。你读诗的时候鼻尖有细微的汗珠,拿着纸的手都微微颤抖。可是你是那么倔强的姑娘,依旧故作镇定的读完了整首诗,语气瑟缩,却是极富情感的。我记得那首诗是《原来可以这样爱你》,我记得你是七号选手,我记得那是校广播站的决赛,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我大概无法忘记你的模样,就像是深深刻进脑海里一样,脉络清晰。年轻的时候,大概那时候我十七岁,少女怀春,对爱情懵懵懂懂,却也趋之若鹜。和每个女生校园时期的暗恋对象一样,你有较好的面容,挺拔的身姿,优秀的成绩,在舞台上唱得了好听的歌曲,在篮球场上有舍我其谁的霸气,就是那样夺目的存在。你高我两届,校迎新晚会上你落落大方的主持,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