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政府手里唯一的权力就是镇压罪犯的权力。那么,如果罪犯不够的话,就把他们制造出来。一个政府把太多的东西宣布为犯罪,人们就不可能秋毫无犯地生活下去。有谁是想自己国家的公民全都遵纪守法的?这样的国家对大家还能有什么好处?不过,只要通过一些既不能被遵守被执行,又不能被客观解释的法律,这个国家就立刻到处是罪犯了——然后,你就可以坐收犯罪之利。这就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