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往是一种可笑的动物,他们往往为了一样无关重要的东西,或者为了一件小小的事情,或者为了忍不下的一口气,以致闹得天翻地覆,争持不下。
旁观看清,这是至理名言;当而人争时,你是旁观者,往往就容易把事情看得比较透彻,认为争执者实在太过无谓。
但你若是当事人,可就绝不这样想了。
正如你到一处很优美的胜地,当时许是不觉碍什么,但若把处身景物都描下,那一张图片将会令人意想不到的竟是如此值得留恋。 正如你走入一座城,再退一百步看一座城,感觉是全然不同的。
亦如你行在山中,你能了解山的部份美态,若你在远处看山,那是全然的宏伟美感,两者宛然相异。
正如当某一件事情的发生,你不觉得什么,但也许以后却是你最值得回味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