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认为,人的尊严和政治上的平等,是两个简单自明的概念;任何以权利为核心的理论,都会接受这两个概念。 德沃金的用语和表达方式,虽然与哈里斯的不同,但是在实质内容上,其实不分轩轾。他们都认为,无论是基于道德哲学、政治信仰还是其他考虑,人“应该”享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超越法律、典章制度或其他的价值;这些权利,是思索法律、典章制度或其他价值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