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没有法律、理论上不存在强制的社会里,行为的唯一仲裁者是公共舆论。但是,由于群居动物对步调一致又紧迫的要求,所以,跟任何法律制度相比,公共舆论的宽容度都要差些。如果人类受“你不可”这样的禁令的约束,个人尚可有一定的自由度;如果是受“爱”或者“理性”的约束,那个人就处于持续不断的压力之下,只好像其他人那样去行为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