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此种社会,尚是由父母主婚为佳,何以言之?父母主婚虽有错时,然而毕竟尚少;即使错配女子,到此尚有一命可以推委。至今日自由结婚之人,往往皆少年无学问、无知识之男女。当其相亲相爱,切定婚嫁之时,虽旁人冷眼明明见其不对,然如此之事何人敢相参预,于是苟合,谓之自由结婚。转眼不出三年,情境毕见,此时无可委过,连命字亦不许言。至于此时,其悔恨烦恼,比之父兄主婚者尤深,并且无人为之怜悯,此时除自杀之外,几无路走。
出自: 吕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