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主张的平等不是一种积极的或入世的“纠正”、“改造”立场,而是一种消极的“不追求”、“不理会”态度。佛教“平等”词意所指的“无差别”,并不是“反抗差别”、“矫正差别”之义,而是“不追求差别”、“不看重差别”、“不理会差别”、“不在乎差别”乃至“忍耐差别而不为所动,以保持神性的宁静与和谐”,达到宗教境界上的、即出世的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