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推理行为(大致)分为两种思维模式,分别称为“系统1”和“系统2”,或者“经验模式”和“认知模式”:系统1,经验模式,是不费力的、自动的、快速的、模糊的(我们不知道我们在使用它)、平行的、易出错的。它就是所谓的“直觉”,以很快的速度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系统2,认知模式,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思考,是费力的、有条理的、缓慢的、有逻辑的、连续的、渐进的、有自我意识的(你可以觉察推理的推进)。人性的许多麻烦在于我们无法充分使用系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