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我的观点是,应该接受原来样子的生命,它落到我们头上是什么样子就该是什么样子。这是第一位的诫令,在十诫之前。所有事情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我们根本不知道它们变成什么。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接受落到我们头上的原来样子的生命,就是接受意外的生命。而一个孩子,就是意外的精华,一个孩子,就是意外本身,您不知道它会成为什么样子,它会给您带来什么,正是因为这样,才必须接受他,不然的话,您就只是活了一半,您活着就像是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浅滩上涉水,而真正的大海仅仅是在他边上,在他站不住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