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文学”是什么呢?人们,尤其是对此欠考虑者,普遍会认为:文学包括印在书本中的一切。可这种定义无需多少理由便可被推翻。最缺乏思考的人也很容易明白,“文学”这一概念中有个基本要素,即文学或多或少都与人类普遍而共同的兴趣有关;因此,那些仅适用于某一局部、某一行业或仅仅处于个人兴趣的作品,即便以书的形式面世,也不该属于“文学”。就此而论,文学之定义很容易变窄,而它同样也不难拓宽。因为不仅有许多跻身于书卷之列的文字并非文学作品,而且与之相反,不少真正的文学著作却未曾付梓成书。譬如基督教世界每星期的布道,这种篇什浩繁且对民众精神影响极广的讲坛文学,这种对世人起告戒、鼓励、振奋、安抚或警示作用的布道文学,最终能进入经楼书馆的尚不及其万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