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个月不到时间里写完了那本书。打字机打出的原稿厚达三百多页,每一页都是我苦苦挣扎的结果。我能坚持到底,是因为除了写作,我什么都没干。我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在桌前坐十到十二小时,除了偶尔到蒙塔古街做趟小小的旅行,采购所需的食物纸张、墨水和打印机色带之外,我几乎足不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