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沿着不同的变革来追踪不平等的发展,就会发现,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建立,第二阶段的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立,而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则是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因此一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与穷,第二阶段是强与弱,第三阶段是奴隶和主人,最后一个阶段不平等是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直到新的变革彻底推翻了政府,或者重新回到法制状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