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在其或漫长或短暂的生命中,多少都受过他人的恶行相待。其中相当一部分恶行,仅能通过道德加以苛责。彼时彼地,法律显得既苍白又无力。我们也许会同情,会愤怒,但不会想到去击杀那些原本与我们无关的作恶者。别人的苦难,终究是别人的,我们的克制,多半源自于不曾感同身受。然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我们的内心却难免会感到快慰。民众如是,警察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