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何平导的一部好电影,挖洞人。令我印象深刻。
「抢钱不难洗钱难,杀人不难挖洞难。」这是该电影的中心思想。
台湾一年大约有十万个失踪人口,其中很多人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但却从未留下死亡记录。
他们消失了。
要想杀人却不被知道,就得好好善后,而不是将尸体草率往海里一扔,潮一涨,一个「被杀」的尸体就会给冲上岸,或是胡乱把尸体载到甘蔗田或公墓旁一丢,农夫或晨跑客迟早都会发现一具「被杀」的尸体。
既然是「被杀」,于是就理所当然有「杀人者」,有杀人者的既定事实,杀人者就有很高的被逮捕的风险,只要不是无动机杀人,被杀者与杀人者之间就一定有无数条「社会关系」的线牵系着,只要其中一条被掘了出来,那就乖乖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