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发表过两三本小说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说废话。虽然如此,在实际上我可是还不能完全除掉那个老毛病。写作是多么难的事呢,我只能说我还在练习;过勿惮改,或者能有些进益;拍着胸膛说,“我这是杰作呀!”我永远不敢,连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过足以使自己少红两次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