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温柔爱你,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对你的爱并不是“查某人”份内的事,因此而珍惜我的种种情意?说得更明白一点,亲爱的,你能不能了解,我为你所作的一切—烧饭、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为女人的“义务”,而是身为爱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