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苏北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行乞完,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貌似可怜却欲眼炯炯,低三下四却贪得无厌,一旦获得便立即耍赖,这便是乞丐型小人的基本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