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讨厌他下午从学校足球场踢球回来后一身汗味地坐在她身后,她越皱眉他就故意越靠近;她讨厌上课的时候他把一双长腿越过界地伸到她的凳子下面,还大大咧咧地晃来晃去,让她坐在凳子上有晕车的感觉;她讨厌他把妨碍她当作理所当然,可是她稍稍影响到他一丁点――就像刚才她往后的那一靠,就会引起他的强烈反弹;讨厌他和他的死党叫她‘小芳’,好像出生在城市里让他们理所当然地高她一等;更讨厌他用那种居高临下地态度嘲弄道,“苏韵锦,你居然这个都不会!”然而,韵锦知道,对付程铮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漠视他的存在,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她并不软弱,只是不愿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