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要与对方共度漫长的人生,下判断时必须审慎再三才合情合理。可是恋爱这种感情是无法合理说明的,与结婚这码事原本就南辕北辙。再说,与心爱的男人结婚,必须经历热情逐渐冷却的悲哀,但若是嫁给不爱的男人,就无从冷却起,因为本来就没有热情。好处还不止这一样。如果不爱丈夫,就不必为他的花心所苦,做太太的不会嫉妒,也就无须为无谓的烦恼束缚。如果从逻辑的观点来思考,怎么想女人都该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明明这样才对,为什么女人偏要嫁给她们爱的男人呢?她们都认不清真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