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老师说,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格特点具有假象性,即使犯相同的罪,其主观认识与成年人也存在差距,很多甚至并未形成真正的犯罪人格。正因可塑,所以教育与挽救,能把他们拉回来;严击与重罚,能把他们推出去。对社会危害更大。可是,被害者呢。郑易扶住额头,刚才连他也失控,何况受害者。不罚,罪如何恕?受害人的愤与恨如何抚平。“更何况,不排除有些孩子能改,有些改不了。那些改不了的就该……”“谁判断他是否改,真心还是假意。谁判断?你,我,还是领导?如果以人的标准来判断,你我都不会做这行,因为那会有更多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