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有理由没错,可我不知该怎么同你说那是何种感觉,大抵就是现在你站在我身旁微笑,我为此便可任性地说,只要你愿意,大可来我的城,做我的归人。凡事都有因果,没有拿起便谈不及放下,未曾爱过自论不上有恨,或许因为找不到喜欢你的原因,所以自然也无法找到理由去不喜欢你,这对我来说倒不算一件坏事。可能你会觉得这是敷衍,可我在难过时会第一个想找你说话,在开心时会想与你分享,看到好看的东西时会第一个想起你的模样,还有在我的梦中见过你,难道这都不算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