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控方的主证人只有满怀的同情和怜悯,但是,我不能因为怜悯而允许她把一个人的生命置于死地,而她极力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摆脱自己的罪恶。 “我说罪恶,先生们,是因为罪恶激发了她。她没有触犯法律,她只是违犯了我们社会由来已久的固定法则。这种法则非常严格,不管是谁违犯了它,这个人就要被我们的社会驱逐出去。她是极度贫困和无知的受害者,但是我没法可怜她,因为她是个白人。她完全清楚自己是胆大妄为,可是她的欲望强烈到了要去违犯这个法则,她执意要去违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