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察同僚们,你们在找我,但我必须躲藏,我不能接受你们的劝解,也不能把这些凶犯交给你们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能,因为法律的制裁远远不够他们犯下的罪孽。他们未成年,所以他们不能死。这是对的。如果不放在我身上,和我无关,我这一生都认为是对的。是的,我们的社会要保护未成年孩子,给他们重新做人救赎自己的机会,让他们改正错误,好好成长。可为什么他们的成长和改错要以我女儿的性命为代价?
我女儿的死成了帮助他们改善的一个步骤。所有的受害者都只是一个步骤,一个踏脚石。等他们变好了,大家夸赞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呢。那时回想现在,我女儿何其悲哀?更何况,这个人根本不会忏悔,不会救赎。苗苗死后,他继续在作恶,残害女学生。法律是他们的保护者,他们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