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人」这种定位实在很模糊,不像若说是「朋友」,大家多少还能理解。如果只见过一次面,那可以算是认识吗?若是见过很多次面,还能算是认识吗?彼此又要了解多少,才能算是认识呢?用定义不明的方式称呼,的确不太妥当。既然这样,应该使用已经确定的事实。
出自: 渡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