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义上说,我的确度过了五十个年头。可是,如果你从这五十年当中去掉那些并非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而耗去的岁月,你就可以看出我现在还是个年轻小伙子。因为,只有一个人自己能够完全支配的时间,才能理直气壮称为他自己的时间;而其余的时间,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让他度过了,却只能叫做别人的时间,并不属于他自己。所以,我那可怜的余年,长也罢短也罢,对我来说,至少应该乘上三倍。我今后的十年等于我过去三十年,这是按照规规矩矩的比例法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