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们其实并不算认识,但是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已经相遇了两次。
第一次,你羞辱了我一通,往我脸上泼了一杯根汁汽水。但几个小时之后,你却有勇气协助我从医院“劫走”苏里文。尽管你声称唯一的动机是钱,但我更愿意相信是这个故事本身打动了你。
第二次,是在昨天晚上。这一次没有饮料泼在我脸上,而是一幅恐怖的画面。你割破手腕,肚子里塞满了药,在浴缸里放血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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