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真的有那么一个人。
即便他忘了你,不记得你的样子,不记得你的声音,甚至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可当再看到你的眼时,他仍旧能够触碰到你的灵魂。
你是什么样子的。
任由谁说,都无法动摇。
你就站在那里。
黑和白的交界处。
哪怕是浑浑噩噩,身上没有一点干净的地方。
他仍然会对你与众不同。
因为他了解你,比了解自己还多。
因为他爱你,胜过了自己。
他一直站在着,干净过所有人,如同神抵明灯,站在最显眼的地方,不是为了什么。
只是因为,找了这么多年,还是把你弄丢了。
如果这样的话,你能不能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