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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有一句至理名言“邪不胜正”。我也这样觉得,当我看完《西域传奇》这部电影后,我更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西域传奇》,主人公是一个正义的小伙子洛克和一个邪恶的老人,主要讲述他们之间的正邪之战。
洛克的家乡金山是一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牛羊健壮的地方。可惜好景不长,这里来了一个邪恶老人,他夺走了金钻,占领了土地,老百姓们痛不欲生。洛克的出生很神奇,他天生神力,头上还发着金色的光,这也注定了他传奇的一生。洛克决定外出练武,回来拯救老百姓。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本领高强的老人,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于是,老人便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洛克。从此,洛克便每天闻鸡起“武”,月落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终于,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洛克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于是,洛克决定回到家乡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他找到了邪恶老人,两人奋力相战,最终元气大伤。洛克在师傅的指点下去一座山上寻取钥匙和宝剑。洛克骑着汗血宝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钥匙,取得了宝剑。不经意间还吃下了千年天山雪莲,功力大增……最终,故乡的百姓又过上了太*生活。
看来“邪不胜正”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一个人只要心存善念,不要有邪恶之心,即使是再强大的敌人也能战胜。
我们要像洛克那样心存善念,为了正义坚持不懈,充满斗志。困难在我们面前就会变得渺小,最终能做大事,成大业。
这段时间我读了《楚汉传奇》,让我对项羽又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我们残疾人也不例外。项羽是古往今来无数人心中的英雄。对于项羽的真正了解,是从老师给我们讲《史记》开始的。老师说司马迁在刘邦和项羽之间也是更喜爱项羽的,从他把项羽归为帝王本纪就可以看出来了,也正因为此我们才能了解如此鲜活的项羽。项羽小时候就是力大无穷的大力士,嫉恶如仇、为人正直、有勇有谋,是一个有志青年,在项羽年轻的时代,秦朝对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全国爆发了大规模的反对秦朝统治的起义,项羽和他的叔父项梁也在江东起兵。项羽从起兵开始一直打仗从未输过,但最后一次打仗他输了,是他唯一一次,而后也再也没有机会了。关于项羽的战役,我最喜欢的还是彭城之战。项羽以三万军战胜了刘邦四十万大军,从老师有声有色的讲述里我不禁为项羽以少胜多的一仗叫好,老师给我们准备的视频也看得人热血沸腾。
老师说项羽对自己从未打过败仗感到沾沾自喜,有点飘飘然,他从来没有把刘邦看作他的对手,自我感觉良好。项羽他只想念自己的八千江东子弟,不相信外人,不懂得纳贤,太看重儿女长情。种种原因导致了在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在楚汉最后相争的垓下之战中,项羽失败了……
前天我们学*了议论文《失败是个未知数》,课文以威灵顿将军失败后重整旗鼓打垮拿破仑的历史故事为例,印证失败不是最终结果,而是岔道口,激励我们失败后要勇于找到通向成功之路。上这节课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楚霸王项羽:如果项羽在垓下战失败后,能够像威灵顿将军一样,毫不气馁、卧薪尝胆、重振旗鼓,那么说不定也能打败刘邦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是项羽的精神和气节,是一种“士可杀不可屈辱”的英雄豪气。他为*的历史掀起了一场风云,他是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将领。他的英雄气概是历史的骄傲,是我们宿人的骄傲,也是我心中的英雄!我们永远怀念你。
前不久,我读了《超级控卫传奇》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活灵活现,恰到好处的描写出了篮球比赛中激烈,精彩纷呈的过程。还不忘了适当的展现出人们的悲欢离合和七情六欲。在比赛中用到各种技术名词。
文章中主要讲了主人公薛郁从大学篮球联赛,CBA,带领山东黄金夺得CBA总冠军,再到NBA被金州勇士队以每年75万美金的薪水人率队杀进西部决赛,虽未夺得总冠军担仍将当时如日中天的湖人队拖入了抢七大战。可谓虽败犹荣。但请记住当时的薛郁才18岁。因为当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男篮最终选人阶段,薛郁被当时的*男篮主教练尤纳斯破格招入国家队。当时的*男篮巨星云集:集结了姚明,易建联,孙悦,刘煜(文章中的假设人物,2009年NBA选秀大会状元大热门,现效力于杜克大学男篮。球场上司职得分后卫),郭海云(也是假设人物,现效力于莫斯科中央陆军篮球队。司职小前锋)还有一些不错的投手如朱芳雨,王仕鹏等。可谓夺冠大热门。一路上*队过五关斩六将,以全胜战绩昂首挺进决赛,与美国捉对厮杀。尽管是拼尽了全力,比赛中甚至有人抽筋被抬下场其中就包括薛郁。但薛郁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选择了继续战斗。这种举动激励了*队上下,薛郁几度奉献绝杀。但无奈,*队还是以109:110惜败给美国队与金牌擦肩而过。后来薛郁刻苦训练终于在2009-2010赛季率勇士队获得总冠军。并在2010土耳其世界男篮锦标赛上获得冠军。他以场均21.2分,10.2助攻,2.2抢断获得MVP。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薛郁头上无数的奖项与头衔。更需要知道薛郁在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辛苦与汗水,克服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很显然,这些困难是数不甚数的。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也是很多的。我们不要放弃,要像薛郁一样克服困难,逾越坎坷。因为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需要抬起头来,准备吧!
读了《海宝传奇》这一类书,让我深有感触。
《海宝传奇》这一类书一共有8本,最后4本让我印象最深,海宝和酷弟带着清朝人小琴和她的宠物穿越时空到了现代。可是小琴却因为与城市机器不容,不能在现代。由于城市机器能量不足,小琴的身体慢慢变透明,而且天空也不断出现乌云。这时候,世纪老人出现,要他们几人8小时收集4颗能量水晶,融合成一个大晶石,就可以让小琴恢复,城市也不会毁灭。世纪老人不断给他们线索,让他们找到一颗能量水晶后,再给他们另一个线索。但是小琴的身体却越来越透明,城市上空也发出了轰轰的声音。他们来到上海世博会的印度馆、宁波滕头馆、香港馆、太空家园馆……
他们通过不断的合作与努力,坚定的毅力,终于找到了创新之石、融合之石、发展之石和进步之石。(创新、融合、发展和进步也代表了上海世博会的精神)但是最后,大晶石却因为给他们两小时的时间导致能量不足,在小琴和城市之间只能救一个。让海宝和酷弟头疼。小琴为了不让城市毁灭,牺牲了自己。这时候,世纪老人出现了,他手上抱着小琴说:“因为小琴的友谊和勇气让能量石能量又充满了。”小琴终于实现去上海世博会的愿望。
通过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只有学*好科学知识不断创新和进步,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天天向上,不怕吃苦,做事要有坚定的毅力。遇到困难时要坚持不懈,通过努力把困难化解。长大后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夏天的一个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赶走了闷热的天气。蒙蒙的细雨洒在大地上,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青纱。青草和野花在细雨的滋润下伸直了腰,都微笑地向小雨道谢!鸟儿们在细雨中又唱又跳。伴随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翻开了《荒野传奇》这本书,开始细细品味猛犬暴雪的故事。
这是一篇关于一只猎犬的故事。暴雪是一只生活在牧场上的狗。它和它的母亲后来被列入专职猎犬的工作里。暴雪为展现自已的才华,独自杀了一只云南豹,让老牧民们赞叹不已。后来因为效忠于主人而弑母,被主人赶了出去,让它的辉煌猛犬生涯从此结束。
我最喜欢里面的暴雪,我觉得暴雪的行为怪不了它。这是因为它的主人在训练它时,只训练了它的勇猛与机智,把它的天性扭曲了。把孝顺转移到了主人身上,因此当它的母亲要咬它的主人时,它效忠主人而咬死了自已的母亲。我觉得暴雪很委屈,那条以前被称为“猎犬之魂”的猛犬,敢于向豹子挑战的猛犬,却被主人强行赶出家门。而多年过去了,它在外面仍然想念主人,但它终究不懂得主人为什么将它赶出去。
此时我想到了我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涂涂,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它有着像北极熊一般硕大的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后,我的好朋友伊伊在和涂涂尽情玩耍,你追我赶的,整个客厅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原来伊伊的腿被涂涂的爪子抓伤了。我刚要跑过去看看,这时涂涂立刻跑到厨房。我以为它是要逃跑,而我错了,只见它叼着纸巾飞快地跑到伊伊面前,把纸巾使劲往伊伊的手里塞。我欣慰地点点头,透过那金色的阳光,我看到涂涂的眼角有一丝丝泪水。伊伊临走时对我说:“涂涂真是一条既善良又温顺的小狗!”
大自然就是这么奇妙,暴雪忠诚而勇猛,涂涂善良而温顺。如果让狗变得既忠诚又善良,既勇猛又温顺。恐怕谁都无法做到,谁都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书能供我们探所奥秘,让我们发现新知,带我们遨游世界,懂得更多的人生道理。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读后感《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兵猴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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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最*,我又迷上了沈石溪系列的小说,这不,最*又看了一本令我赞不绝口的小说——《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不像其它小说那样只讲一个故事,这本书是一部小说集,其中包含着七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梅里山鹰》、《春情》、《仇恨》、《少年猎歌二题》、《兵猴传奇》、《亡命警犬》、《在捕象的陷阱里》。这么多故事中,毋庸置疑,其中的“主角”故事便是《兵猴传奇》。
这个故事的主要是内容是什么呢?别急,听我给你娓娓道来。有一个金丝猴群里面有一只兵猴,名叫“大白牙”,它因为在护卫领土战中建立了赫赫战功,不仅有了冰猴头衔,还受到了猴王的宠护。结果,有一天,猴王突然带领猴群来到了不远的悬崖下,目的就是让大白牙除掉危害它们生命的祸害——乌雕。大白牙虽勇猛,但最后却与乌雕同归于尽了,大白牙死后遇到了只有猴王驾崩时的殉葬待遇。
本文是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写的,其中运用了插叙的顺序来写的,在描写这个事物后,才插入小故事来解释,这样更能激起读者疑惑的心理,使得让人要继续读出下文的答案。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或动物,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
周五晚上一冲动到跑到万达去看那尼亚传奇2,鉴于对于1的印象深刻,虽然看网上说翻译比较搞笑,但是总觉得姑且当一部喜剧来看也好。于是在喝了10块一瓶的奶茶外加游戏了20块的游戏币之后,踏进了8号厅。
那天不知道是不是周末大家都比较亢奋,电影院开头居然忘记关灯了,无数的痴男怨女开始嚷嚷关灯……国人的起哄还真不是一般的功夫,一直以为纳尼亚2是部科幻大片,结果居然只能理解为简单的人和动物混战,巧的是动物恰好会说话而已。出现的动物只有简单的獾,老鼠等简单的几个,然后居然出现了半人半马(人头马?),好像翻译成了牛头人,人头马跑以来很明显是一个人拖着个假后腿在走,这个时候我期盼起了马术表演中优雅的马步,区别太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制作费用的紧缩,而这人物也是哈利波特里面用腻的人物……
一直有个感觉,这部片子加入凯斯宾王子就是因为四个主角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而演技又迟迟达不到精湛,所以加入凯斯宾这个帅哥为了增加收视率。故事编剧和第一部差距较大,进不去科幻大片的阵营,说是人性警醒也达不到高度,只是展现一下人性的弱点,却未有深入的研究。想想以前纳尼亚1上映的'时候,虽然没有大肆宣传,但是场场爆满,这次居然一半空位,可见纳尼亚2的确尔尔。经典大片的续集都拍的越来越差,纳尼亚也没逃离这个圈子。场景人物都有了,看来或缺的正是故事的编剧部分,真正的大片是觉得不能缺少完美的情节的。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世界童话名著叫《纳尼亚传奇之狮王、女巫和魔衣橱》。它是英国著名作家c·s·刘易斯写的'。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在一位老教授家中做客的四兄妹彼得、苏珊、埃德蒙、露茜。他们无意中发现教授家的衣橱后隐藏着一个神奇的王国——纳尼亚,他们进入了这个神奇的王国。那里有居民:农牧神、海狸、小矮人、树神、河神、森林女神等。王国一直被一个叫杰迪丝的坏女巫占领,她残酷的压迫那里的居民,不听话的就变成石头,并将整个王国置于永恒的冬季。直到狮王阿斯兰的到来,四兄妹和王国的居民在狮王的带领下与女巫进行了斗争,最终才结束了女巫的统治。
这个美好的王国因为女巫的到来变得冷酷,女巫残酷的独裁统治着这个本是一个美好的象仙境一样的国家,把这个美丽的王国变成了地狱。这个王国就像我们的国家,未**前,我们一直承受着帝国主义国家的迫害。而纳尼亚的女巫被赶后,纳尼亚恢复了先前的美好,我们的国家也一样。我们国家遭到迫害后就有许多的民族英雄站出来,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和牺牲,我们的国家才得以**,所以我们才有现在美好和幸福的生活。
我们现在要好好学*,珍惜现在*安幸福的生活。
这是一个魔幻的故事,四个孩子通过一个神奇的大衣橱进入了一个和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纳尼亚王国。人马兽、巨人、矮人、当然还有一只作为领袖的狮子,纳尼亚是个神奇之地,在这里,什么样的动物都可以看到。并且深受影迷喜欢的“古怪”女星蒂尔达.斯维顿饰演影片中统治着漫长冬天笼罩下的纳尼亚王国的白女巫,更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纳尼亚传奇》同样是作者虚构的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纳尼亚的王国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但是刘易斯没有像托尔金写《指环王》那样,把纳尼亚写成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而是开放的,它有不止一条的通道,把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送到那个妖精遍地的世界 。这样,它就使我们跟着影片中的主人公从自己生活的日常世界里,一步步跨进了不可思议的国度。这两种世界的连续感,促使我们形成了对影片内容的一种亲切感。
正因为沟通了我们与故事之间的隔阂,我们就可以从那个虚拟的王国兴衰中看到现实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某些角度来讲,那个虚拟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体会到的,影片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比如,从这个神奇的领域所面临的战争以及战争最终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战争不仅仅是悲剧和磨难,浴血战争虽然起源于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却会以正义的最终胜利而从此改变不利的结局,前辈生命的代价付出所换来的,是后辈安定的生活”现实社会中,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正是前辈们通过无数生命代价所换来的么?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可能看似貌不惊人的东西,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永远都超出我们的想象。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套《纳尼亚传奇》的书,我最喜欢的'是《魔法师的外甥》,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波莉的女孩和叫迪格雷的男孩,跑进了波莉家秘道,不小心走到了安德鲁舅舅的房间里,舅舅把他俩变到了恰恩迪格雷误让白女巫复活了,波莉想甩掉白女巫,不料把女巫带到了巴黎。和舅舅、马夫和白女巫一起去纳尼亚,阿斯兰(一只会说话的狮子)叫迪格雷摘苹果,后来马夫和他的妻子成了纳尼亚的国王和皇后,故事就结束了。
我觉得迪格雷是个很有爱心,不离弃朋友,很有正义感,信守诺言爱刨根问底的人。而且喜欢冒险,很好奇。
还有波莉,她非常勇敢,她和迪格雷不一样,特别实际,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
安德鲁舅舅虽然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很温柔。
而阿斯兰很是善良。不希望战争,所以它被打了也不还手,对人更是谦虚,让着别人。
我明白了我们要团结,碰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思考,想出解决的方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不认识的人。
我的读后感是:很好看!
四年级的暑假我读了一套书《纳尼亚传奇》,纳尼亚是一个幻想的世界,经过作者C.S刘易斯的奇思妙想,使这套书更加美丽,纳尼亚有会说话的动物,还有大地之子--小矮人。下面请听纳尼亚的故事吧!
《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本书里讲了露西,埃德蒙,苏珊和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露西,四人之中最小的一个第一个进入纳尼亚,结交了羊人,羊人告诉露西,白女巫要统治纳尼亚,她要杀掉首次进入纳尼亚的2男2女,四个小孩。可后来埃德蒙成了白女巫的间谍。最后他们靠团结的力量和阿斯兰的帮助,杀掉了邪恶的白女巫。他们获得了礼物,彼得--宝剑,苏珊--弓箭号角,露西--神药,他们成为了四个纳尼亚的统治者。
剩下的几部里,我就讲讲第三本--《黎明踏浪号》因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露西,在这本书里她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她失散了伙伴,去帮助一群隐形人现形,独自上了一个荒废多年的城堡去找一本咒语书,到了那里露西找到了书,她被嫉妒心迷惑,最终帮助了隐形人。
这一套书里,写了彼得的勇敢,苏珊的机智,埃德蒙的知错就改,露西的坚强......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章节都令我惊叹,让我们感谢刘易斯吧!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兵猴传奇》读后感 (菁华3篇)
《兵猴》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石溪的作品,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本书讲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生动感人,催人泪下,也有的故事令人震惊,令人愤怒……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人类对许多动物存在误解,比如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意思,从远古时代开始,人就把狼当做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生存下来了,人们看着无法把狼消灭掉,就指责狼是一种狡猾残忍的动物,是恶的化身,坏的代表,假如,我是一匹狼,我会为我的种族如此受人类的重视而感到骄傲,其实,狼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里起很大的作用,说狼是恶,这是人的.一种偏见,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人甚至还吃猪,马,狗,鸡等等,与狼袭击人相比,人类大面积捕捉狼比狼袭击人更残忍,所以我们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动物,看动物的闪光点,看出某种动物的重要性。
《兵猴》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石溪的.作品,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本书讲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生动感人,催人泪下,也有的故事令人震惊,令人愤怒……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人类对许多动物存在误解,比如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意思,从远古时代起,人就把狼当做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生存下来了,人们看着无法把狼消灭掉,就指责狼是一种狡猾残忍的动物,是恶的化身,坏的代表,假如,我是一匹狼,我会为我的种族如此受人类的重视而感到骄傲,其实,狼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里起很大的作用,说狼是恶,这是人的一种偏见,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人甚至还吃猪,马,狗,鸡等等,与狼袭击人相比,人类大面积捕捉狼比狼袭击人更残忍,所以我们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动物,看动物的闪光点,看出某种动物的重要性。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 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吗?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
这是一个魔幻的故事,四个孩子通过一个神奇的大衣橱进入了一个和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纳尼亚王国。人马兽、巨人、矮人、当然还有一只作为领袖的'狮子,纳尼亚是个神奇之地,在这里,什么样的动物都可以看到。并且深受影迷喜欢的“古怪”女星蒂尔达.斯维顿饰演影片中统治着漫长冬天笼罩下的纳尼亚王国的白女巫,更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纳尼亚传奇》同样是作者虚构的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纳尼亚的王国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但是刘易斯没有像托尔金写《指环王》那样,把纳尼亚写成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而是开放的,它有不止一条的通道,把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送到那个妖精遍地的世界。这样,它就使我们跟着影片中的主人公从自己生活的日常世界里,一步步跨进了不可思议的国度。这两种世界的连续感,促使我们形成了对影片内容的一种亲切感。
正因为沟通了我们与故事之间的隔阂,我们就可以从那个虚拟的王国兴衰中看到现实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某些角度来讲,那个虚拟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体会到的,影片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比如,从这个神奇的领域所面临的战争以及战争最终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战争不仅仅是悲剧和磨难,浴血战争虽然起源于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却会以正义的最终胜利而从此改变不利的结局,前辈生命的代价付出所换来的,是后辈安定的生活”现实社会中,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正是前辈们通过无数生命代价所换来的么?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可能看似貌不惊人的东西,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永远都超出我们的想象。
你看过《纳尼亚传奇》这本书吗?我刚读完了第一本,真是太有意思了!
故事讲得是佩文西四兄妹在玩捉迷藏时,不小心发现了可以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魔衣橱。于是,彼得、苏珊、埃德蒙和露西来到了另一个传奇的世界----纳尼亚。纳尼亚的动物都会说话,还有半人半马、小精灵,神奇极了!
可是,他们遇到了邪恶的白女巫,白女巫让整个纳尼亚终年都是冰天雪地、毫无生机。佩文西四兄妹决定消灭白女巫,让纳尼亚重新变得春暖花开。他们团结所有的纳尼亚人,为保护纳尼亚而战,连万兽之王阿斯兰也来帮助他们。
最后,佩文西四兄妹和阿斯兰胜利了,白女巫灰溜溜地逃跑了。纳尼亚恢复了往日的美丽,佩文西兄妹也成为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
我觉得佩文西四兄妹中,大哥彼得非常勇敢,他不怕困难、带领队伍作战、冲锋在前,最后被封为“至尊王”;苏珊美丽而善良,每一剑都百发百中,被封为“温柔女王”;埃德蒙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逃出了白女巫的魔爪,被封为“公正国王”;最可爱的是露西,她虽然最小,却十分机智,被封为“勇敢女王”。书中的描写非常美丽,有茂密的森林、宽阔的大海、高高的山峦还有勇猛的战争场面,我看得爱不释手,仿佛自己也到了梦幻的纳尼亚、投入了勇敢的战斗!
《纳尼亚传奇》这本书太好看了,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我要一本一本仔细地阅读、再讲给你们听!
这是一个魔幻的故事,四个孩子通过一个神奇的大衣橱进入了一个和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纳尼亚王国。人马兽、巨人、矮人、当然还有一只作为领袖的狮子,纳尼亚是个神奇之地,在这里,什么样的动物都可以看到。并且深受影迷喜欢的“古怪”女星蒂尔达.斯维顿饰演影片中统治着漫长冬天笼罩下的纳尼亚王国的白女巫,更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纳尼亚传奇》同样是作者虚构的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纳尼亚的王国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但是刘易斯没有像托尔金写《指环王》那样,把纳尼亚写成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而是开放的,它有不止一条的通道,把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送到那个妖精遍地的世界。这样,它就使我们跟着影片中的主人公从自己生活的日常世界里,一步步跨进了不可思议的国度。这两种世界的连续感,促使我们形成了对影片内容的一种亲切感。
正因为沟通了我们与故事之间的隔阂,我们就可以从那个虚拟的王国兴衰中看到现实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某些角度来讲,那个虚拟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体会到的,影片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比如,从这个神奇的领域所面临的战争以及战争最终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战争不仅仅是悲剧和磨难,浴血战争虽然起源于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却会以正义的最终胜利而从此改变不利的结局,前辈生命的代价付出所换来的,是后辈安定的生活”现实社会中,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正是前辈们通过无数生命代价所换来的么?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可能看似貌不惊人的东西,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永远都超出我们的想象。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自从前不久看了《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后,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和精灵、狮王阿斯兰还有主人公们重重的冒险经历便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于是,我又迫不及待地读起了《纳尼亚传奇之凯斯兵王子》。
故事主要讲了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回到自己的世界一年后,他们四人在假期回校时坐在火车站的长椅上等车,忽然感到有一股特殊的力量将他们拉进了纳尼亚。他们得知,自从他们离开纳尼亚后已经过去了1300年。纳尼亚原国王的'弟弟弥若兹篡夺了王位,杀害了兄长。在他的残暴统治下,所有会说话的动物和精灵们都隐藏了起来。然而,老国王的儿子凯斯宾王子却渴望**纳尼亚,他逃离王宫,在森林里找到了纳尼亚的老居民们,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正邪双方终于开展了激战,王子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吹响了苏珊女王的魔法号角,将彼得四兄妹唤回这个世界来帮助他们。他们领导纳尼亚的动物和精灵们战胜了邪恶的国王,凯斯宾王子继承了王位,纳尼亚恢复了以往的勃勃生机。彼得四兄妹也重返了自己的世界。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静,这真是一个惊心动魄还充满奇幻色彩的故事。故事中代表着正义的主人公们凭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和团结互助的力量终于战胜了充满嚣张气焰的邪恶势力,我真替他们感到骄傲!
在这个快乐的假期里,我认真读了一本叫做《纳尼亚传奇》的书,这本书无论度多少遍我都会被其中的乐趣所打动:那神秘的国度、会说话的动物奇幻的森林仙境……,那一幕幕惊险有趣的冒险活动一直在我脑海中徘徊。这种向磁铁石班的吸引力一次次吸引着我,让我迫不及待地再想去欣赏一遍,现在我就和你们详细说说吧!
这本书主要是说有四个孩子呆在森林中的一所大房子里,他们分别是彼特、苏珊、埃德蒙和路西。一天,因为外面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雨,所以他们只有呆在家里玩。因为很无聊,他们就一间接一间的在房子玩闹,这所房子很多房间都可以看到外面,而恰恰有一个房间出了一个大大的衣柜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很好奇,路西第一个钻了进去,哇,这里面有很多积雪,树枝摸着她的脸,她很冷,她来到这片森林已经很晚了,那个衣柜就在她身后,可是露西已经来到了纳尼亚!这里的动物会说话,有一只可爱的动物告诉露西,有一个很坏的女王住在纳尼亚,因此这里过着无边无际的冬天。住在这里的动物们都很难过。于是,露西和她的朋友们帮助了纳尼亚的老国王——一头狮子,把纳尼亚变成了一个充满开心快乐的地方。露西、彼特、埃德蒙、成为了纳尼亚的新一代国王和女王。
读完这本书,它告诉了我苏珊是善良的代表,露西是智慧的化身,埃德蒙是正义的守护者,彼特是勇敢的象征。它也告诉了我,我们在遇到困难时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做一个智慧、勇敢、善良、正直的人!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夏感读后感 (菁华6篇)
夏洛是一只母蜘蛛,当威尔伯跟夏洛第一次见面时,它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她善良,温柔,那清脆,动听的声音把威尔伯吸引住了。
夏洛救了威尔伯一命,让它没有成为圣诞节的熏肉。她救威尔伯的时候,用的词是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威尔伯帮了夏洛一个忙。它知道夏洛快要死了,它叫丹普尔顿把夏洛生的548个卵袋取了下来。大家都不知道这只猪嘴里含着一个小卵袋,它永远忘不了这个纯洁,善良,可爱,美丽的夏洛。
就像书中最后一句:“这样的人是不能经常看到的。它既是忠实的朋友,又是写作好手,两者都是。”
马小跳班上的一个女孩非常漂亮----夏林果。
她5岁开始学芭蕾舞。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成绩非常好,有许多许多的优点。马小跳很想和她同桌,但班主任秦老师不同意,因为他现在的同桌是路曼曼,要去管住他,但夏林果不会去管他。秦老师认为他的思想有问题,偏偏喜欢和夏林果同桌,不喜欢路曼曼。
我觉得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对,讨厌夏林果更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年龄还小,就这样很不好,而且讨厌路曼曼也不对,我们都是一个班级,像一个很好又和*的一个大家庭一样呀,但怎么能讨厌同学呢?
我还觉得最搞笑的是他的爸爸马笑天先生,他是个玩具设计师,有一些芭芘娃娃。对于马小跳来说,是一个又一个都看不上;还是说夏林果漂亮,照夏林果的模样做个*芭芘娃娃。
我觉得马小跳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的话,那多好啊!但这是杨红樱阿姨的想像,是不能实现的呀!所以我们只能想象。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
书中讲的是在朱克曼的仓库里生活着一只快乐的小猪威尔伯。有一天,一只老羊跟它说:“你的命运将是熏肉火腿。”威尔伯一听悲痛万分。就在这时,蜘蛛夏洛说话了,它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奇迹的网络文字。这些文字让威尔伯的主人朱克曼相信它不是一只*凡的猪,同时还帮助威尔伯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威尔伯再也不用担心他的未来是一个火腿了。但是,夏洛却逐渐老去了,终于有一天它的生命走到了终点,威尔伯非常伤心,它带走了夏洛将要在春天出生的五百一十四个蜘蛛宝宝,希望看到更多的小夏洛。
我觉得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是最纯洁的,世界上要是少了友谊,就会缺少很多美好、快乐的时光。今后我也要珍惜每一份友谊,交更多朋友。
梁衡的《夏》实在令我拍案叫绝!他摆脱历代文人赞赏春花秋月的窠臼,而在“浸在苦涩的汗水里的夏”上做文章,构思新颖,匠心独运。
设若单单着眼于夏的苦涩,那也不足为奇。这篇文章之所以与众不同,是由于作者极力赞美夏的“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试想一下:那夏景之美与农民之勤绘成的一副副水**融的“景美人勤图”不堪称夏日一绝吗?历代被人们所厌恶的夏就这样被梁衡以神来之笔绘成了人人向往的金色之夏、收获之夏、希望之夏!
写作技巧也是文章的一个亮点。无论是比喻,还是拟人都竭力摆脱空洞,具体的让读者可以看见、可以摸着。文中说,夏的色彩是金黄的。它以碧波、嫩竹似的春之绿和夕阳、红叶似的秋之赤进行对比,那么形象、生动。既丰富了读者的视觉感受,又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我以前曾是那么的讨厌夏,可如今(读了《夏》以后)却对夏充满了浓浓的喜爱之情!细细回味,夏的确有许多被众人忽略的闪光点:那连绵的蝉鸣,象一支蓬蓬勃发的夏的赞歌;那翻滚的麦浪,是一片夏的收获之海;那火红的太阳,似收获以后农民的笑脸……而这些,只有懂得“幸福里浸着苦涩的人”才会明白。(.)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
周五晚上一冲动到跑到万达去看那尼亚传奇2,鉴于对于1的印象深刻,虽然看网上说翻译比较搞笑,但是总觉得姑且当一部喜剧来看也好。于是在喝了10块一瓶的奶茶外加游戏了20块的游戏币之后,踏进了8号厅。
那天不知道是不是周末大家都比较亢奋,电影院开头居然忘记关灯了,无数的痴男怨女开始嚷嚷关灯……国人的起哄还真不是一般的功夫,一直以为纳尼亚2是部科幻大片,结果居然只能理解为简单的人和动物混战,巧的是动物恰好会说话而已。出现的动物只有简单的獾,老鼠等简单的几个,然后居然出现了半人半马(人头马?),好像翻译成了牛头人,人头马跑以来很明显是一个人拖着个假后腿在走,这个时候我期盼起了马术表演中优雅的马步,区别太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制作费用的紧缩,而这人物也是哈利波特里面用腻的人物……
一直有个感觉,这部片子加入凯斯宾王子就是因为四个主角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而演技又迟迟达不到精湛,所以加入凯斯宾这个帅哥为了增加收视率。故事编剧和第一部差距较大,进不去科幻大片的阵营,说是人性警醒也达不到高度,只是展现一下人性的弱点,却未有深入的研究。想想以前纳尼亚1上映的'时候,虽然没有大肆宣传,但是场场爆满,这次居然一半空位,可见纳尼亚2的确尔尔。经典大片的续集都拍的越来越差,纳尼亚也没逃离这个圈子。场景人物都有了,看来或缺的正是故事的编剧部分,真正的大片是觉得不能缺少完美的情节的。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世界童话名著叫《纳尼亚传奇之狮王、女巫和魔衣橱》。它是英国著名作家c·s·刘易斯写的'。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在一位老教授家中做客的四兄妹彼得、苏珊、埃德蒙、露茜。他们无意中发现教授家的衣橱后隐藏着一个神奇的王国——纳尼亚,他们进入了这个神奇的王国。那里有居民:农牧神、海狸、小矮人、树神、河神、森林女神等。王国一直被一个叫杰迪丝的坏女巫占领,她残酷的压迫那里的居民,不听话的就变成石头,并将整个王国置于永恒的冬季。直到狮王阿斯兰的到来,四兄妹和王国的居民在狮王的带领下与女巫进行了斗争,最终才结束了女巫的统治。
这个美好的王国因为女巫的到来变得冷酷,女巫残酷的独裁统治着这个本是一个美好的象仙境一样的国家,把这个美丽的王国变成了地狱。这个王国就像我们的国家,未**前,我们一直承受着帝国主义国家的迫害。而纳尼亚的女巫被赶后,纳尼亚恢复了先前的美好,我们的国家也一样。我们国家遭到迫害后就有许多的民族英雄站出来,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和牺牲,我们的国家才得以**,所以我们才有现在美好和幸福的生活。
我们现在要好好学*,珍惜现在*安幸福的生活。
这是一个魔幻的故事,四个孩子通过一个神奇的大衣橱进入了一个和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纳尼亚王国。人马兽、巨人、矮人、当然还有一只作为领袖的狮子,纳尼亚是个神奇之地,在这里,什么样的动物都可以看到。并且深受影迷喜欢的“古怪”女星蒂尔达.斯维顿饰演影片中统治着漫长冬天笼罩下的纳尼亚王国的白女巫,更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纳尼亚传奇》同样是作者虚构的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纳尼亚的王国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但是刘易斯没有像托尔金写《指环王》那样,把纳尼亚写成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而是开放的,它有不止一条的通道,把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送到那个妖精遍地的世界 。这样,它就使我们跟着影片中的主人公从自己生活的日常世界里,一步步跨进了不可思议的国度。这两种世界的连续感,促使我们形成了对影片内容的一种亲切感。
正因为沟通了我们与故事之间的隔阂,我们就可以从那个虚拟的王国兴衰中看到现实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某些角度来讲,那个虚拟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体会到的,影片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比如,从这个神奇的领域所面临的战争以及战争最终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战争不仅仅是悲剧和磨难,浴血战争虽然起源于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却会以正义的最终胜利而从此改变不利的结局,前辈生命的代价付出所换来的,是后辈安定的生活”现实社会中,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正是前辈们通过无数生命代价所换来的么?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可能看似貌不惊人的东西,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永远都超出我们的想象。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套《纳尼亚传奇》的书,我最喜欢的'是《魔法师的外甥》,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波莉的女孩和叫迪格雷的男孩,跑进了波莉家秘道,不小心走到了安德鲁舅舅的房间里,舅舅把他俩变到了恰恩迪格雷误让白女巫复活了,波莉想甩掉白女巫,不料把女巫带到了巴黎。和舅舅、马夫和白女巫一起去纳尼亚,阿斯兰(一只会说话的狮子)叫迪格雷摘苹果,后来马夫和他的妻子成了纳尼亚的国王和皇后,故事就结束了。
我觉得迪格雷是个很有爱心,不离弃朋友,很有正义感,信守诺言爱刨根问底的人。而且喜欢冒险,很好奇。
还有波莉,她非常勇敢,她和迪格雷不一样,特别实际,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
安德鲁舅舅虽然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很温柔。
而阿斯兰很是善良。不希望战争,所以它被打了也不还手,对人更是谦虚,让着别人。
我明白了我们要团结,碰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思考,想出解决的方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不认识的人。
我的读后感是:很好看!
四年级的暑假我读了一套书《纳尼亚传奇》,纳尼亚是一个幻想的世界,经过作者C.S刘易斯的奇思妙想,使这套书更加美丽,纳尼亚有会说话的动物,还有大地之子--小矮人。下面请听纳尼亚的故事吧!
《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本书里讲了露西,埃德蒙,苏珊和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露西,四人之中最小的一个第一个进入纳尼亚,结交了羊人,羊人告诉露西,白女巫要统治纳尼亚,她要杀掉首次进入纳尼亚的2男2女,四个小孩。可后来埃德蒙成了白女巫的间谍。最后他们靠团结的力量和阿斯兰的帮助,杀掉了邪恶的白女巫。他们获得了礼物,彼得--宝剑,苏珊--弓箭号角,露西--神药,他们成为了四个纳尼亚的统治者。
剩下的几部里,我就讲讲第三本--《黎明踏浪号》因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露西,在这本书里她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她失散了伙伴,去帮助一群隐形人现形,独自上了一个荒废多年的城堡去找一本咒语书,到了那里露西找到了书,她被嫉妒心迷惑,最终帮助了隐形人。
这一套书里,写了彼得的勇敢,苏珊的机智,埃德蒙的知错就改,露西的坚强......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章节都令我惊叹,让我们感谢刘易斯吧!
《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后感 (菁华6篇)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yin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 】的时候明白了汤姆是一个有正义感.喜欢冒险的小男孩。特别是他冒险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想找波特背黑锅,最后法院要把波特判死刑的时候,汤姆挺身而出 把真相说了出来,说是印第安·乔杀死医生的,终于为波特主持了公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次,汤姆和哈克发现印第安·乔和医生还有酒鬼波特在盗墓中起了争执。在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用刀杀死了和他曾经有过节的医生,把罪名嫁祸给了被打昏的波特。汤姆和哈克吓死了怕泄露之后受到坏蛋印第安·乔的报复所以立下了血誓绝不泄露半句出去。到了法院要判波特死刑的那一天,汤姆和哈克受到了良心的谴责终于一起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是印第安·乔杀死医生的。我感受到汤姆非常勇敢,不管以前说了什么,为了正义,不顾一切危险。让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上没几个像汤姆这么有正义感了。有一次,我在电视中看到了这样的报道。有一位老爷爷抱着一个小孩。老爷爷摔到了,小孩也掉到了地上,小孩在那里大哭起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还有一些人在那里指指点点但是没有人愿意帮忙。老爷爷缓慢地爬起来,抱起孩子就走了。多么让人痛心的场面啊。我们应该向汤姆学*他的正义感。
我希望的是全世界的人民都向汤姆那样有正义感.那样勇敢。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詹天佑——一个爱国工程师,我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佩服。课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项连外国工程师都不敢轻易尝试的艰巨任务——建一条搭在高山深涧上的京张铁路。
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智慧破解了一道道难关,出色地完成任务,为*争了一口气。是什么力量驱使詹天佑不怕困难,出色的完成了这条铁路呢?
我想,应该是那颗热切的爱国心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难,接受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可能会面对帝国主义者的讥讽中低下了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爱国,这条铁路不可能这么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现在,甚至以后……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为他的'一颗爱国之心,一颗赤诚的*心。爱国,每个人也许会说,也会懂。
可是,有人会认为,我们还小,爱国要长大后才是我们的事。可我却认为,爱国,也可以从小事做起——捡起一张纸,为我们周围的环境添一份洁净;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秩序安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多学知识、本领……我们从小就要爱自己,爱集体,爱社会,爱城市,其实都是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最*,我疯狂的迷恋上了一本书,刚买来时我曾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它读完,后来又反复读了四五遍,它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形象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这本书就是《一百条裙子》。
书中,有一个常常被其他同学嘲笑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旺达 佩特罗斯基。她的同学们都认为这个名字很奇怪,可是我不并不这样认为。你呢?你怎么认为?
我猜你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在这个故事中,旺达是女主角,她以一个安静的角色出现在故事中。当她说到自己家里有一百条裙子时,随之而来的却是许许多多的嘲笑声。因为大家都不相信她,还以此为题来捉弄她。最后,旺达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嘲讽与羞辱,愤愤地转了学,离开了十三班,却永远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的故事.......
阅读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伤心、难过。旺达是多么的孤独呀!女孩们都欺负她,可她只能默默的忍受着。我真想对着那群女孩们说:“住嘴吧,她只是个和你一样的小女孩,要是这样嘲笑你,你会怎么样呢?”旺达虽然住在乡下,鞋子上站满了泥土,天天穿着一条旧裙子,可她并不迟钝,她也需要尊重和友爱,她也有美好的愿望,要不她怎么能画出如此精美的一百条裙子呢?
旺达!你是多么的勤劳、善良、朴实、美丽呀!当佩琪和玛蒂埃拿到你的两条“裙子”的时候,她们的心里会是多么的自责和后悔呀!
《一百条裙子》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友爱相处,不能因为别人丑陋、贫穷、弱小、迟钝等缺点就去嘲笑、歧视别人,那样做不但伤害别人,最终会伤害自己。
季羡林老先生被誉为学界泰斗,他是当着代著名的语言学家、散文家、佛学家、东方文化研究专家。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季羡林老先生的散文质朴二不失典雅,率真而不乏睿智。本学期我们就学了他的一篇名的散文《夹竹桃》,这篇课文便体现了这种风格。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使作者最为留念的夹竹桃。描绘了夹竹桃的形象和它的妙。体现了作者对夹竹桃的喜爱之情。
课文中,作者季羡林细细的描写了夹竹桃,同时表现了我非常喜爱夹竹桃。在课文中有两处可以看出作者是非常喜欢夹竹桃的。首先,作者告诉我们,他家有很多花,如迎春花,桃花、海棠等,但他独爱夹竹桃。第二,他在给我们描绘他家中的夹竹桃的样子时,描绘的极为细致,以致使我的眼前也出现了他家的夹竹桃,如果他没有那么喜欢他的夹竹桃,他会描写的那么生动吗?会使我们身临其境吗?而且他喜欢月光下的夹竹桃,把夹竹桃的的妙写的淋漓尽致,连几个小虫子他都发现了,从此可见,他是多么的喜欢夹竹桃。
夹竹桃常绿大灌木,高达5米,含水液,无毛。聚伞花序顶生;花萼直立;花冠深红色,芳香,重瓣;副花冠鳞片状,顶端撕裂。夹竹桃原产伊朗,现广植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现在我国各省区均有栽培。夹竹桃的根及树皮含有强心甙和酞类结晶物质及少量精油;茎叶可制杀虫剂,其茎、叶、花朵都有毒,它分泌出的乳白色汁液含有一种叫夹竹桃苷的有毒物质,误食会中毒。
今天我不仅读了这篇文章,同时又了解了夹竹桃,收获真可谓颇多啊!
最*,我读了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的世界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项链》,读完以后,我感触颇深。
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妇人玛蒂尔德的故事,她整天想着能住豪华的房子,能吃山珍海味,与上流社会的人接触。后来,她在还清一拿,笔巨额债务时,却变得勤劳善良了,变得不再爱慕虚荣,不再做白日梦了。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感受到整日爱慕虚荣,不切实际的空想,是没有什么用的,我们要勤劳、勤奋,要知道啊,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们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人过于爱慕虚荣,看见别人吃美食穿名牌,自己也要这样,还经常让父母带自己去各种餐馆吃饭,花了父母还多钱,目的就是为了在众多同学面前炫耀自己。就拿我妹妹来说吧,虽说父母一个是高级律师,一个在银行身居要职,家庭收入很高,但她用钱简直就是随意挥霍,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用的东西大多都是进口的,吃的东西也很贵,可她才三年级,买有挥霍的资本呐!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不要再爱慕虚荣了,这对你只是有害而无益的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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