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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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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初一记叙文1

  古人曾有诗云:“但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说的便是国人多为喜新厌旧之人。

  汉武帝便是其中典范。武帝一生雄才大略,丰功伟绩自然不可否认,但他最为人诟病的便是其喜新厌旧的性格。为卫子夫抛陈阿娇,为钩弋夫人抛卫子夫,最后又为李夫人抛钩弋夫人;四个女人伴随他走过了一生。武帝喜新厌旧的个性显露无疑。而这其实只是国人喜新厌旧的一个例子罢了!爱时如天上明月,自是珍贵无匹;不爱时却弃如敝履,卑微地连脚下尘土也不如。

  不仅是汉武帝喜新厌旧,现在的国人亦是如此!

  生活中常有如此场景:当一人谈及某某出国留学时,总会引来无数惊呼,接踵而至的便是如潮水般的赞叹及感慨。而现如今留学归来的“海归”与我国名牌大学毕业生竞争时也总是占较大优势,更甚者,许多人一味追求国外产品,一味追求“新”,连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不顾。林林总总,都表现出了国人崇洋媚外、喜新厌旧的思想,却在追求“新”的过程中,丢失了“旧”的*文化。

  但正当*人为“亲”弃“旧”之时,日本人却保“旧”扬“新”。

  尽管我们*人不喜欢日本,但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弹丸之地的小国论经济能力来说在世界上也占有一*之地。但日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将古文化传承了下去,并未同*人一般丢失传统。原因何在?便在于日本人重视传统,他们接受新事物,却从不因其放弃传统;就像日本人会有西装革履的形象,但也会有身穿和服的时候。因而,当*人连汉字书写也需要比赛时,日本人却从未丢失传统。

  当今社会,不知有多少人知晓曲水流觞之雅意,不知有几人知晓清初时秋水轩唱和的盛事!更不知有几人享受过以词为友,梅妻鹤子的安逸生活。

  当连汉字书写也成为比赛,连《春江花月夜》成为无人所知的长诗,*人何谈传统!有人夸奖比赛冠军为汉字英雄,却不知颜筋柳骨,以字遇映人之事。有人只知李白、杜甫,殊不知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称为“孤篇压倒全唐!”

  我们需要新,但更需要旧!不要让*成为下一个楼兰古国。

“新”初一记叙文2

  如今初中开学早已接*一个月了,我也变成了一名中学新生儿。在新的学校里会了解到新的同学们,看到新的教师,学*到新的专业知识。

  我发现了我已经不是那个只能乘除法的小姑娘了。一眨眼,我也变成了一名中学生,時间过得飞快。到中学,也渐渐地发觉,中学的课程内容沒有中小学的这么简单,课程内容比中小学多了许多,专业知识难度系数也难了许多,学*氛围也越来越愈来愈焦虑不安了,赶到这一学校,我的梦想是在初中升高中的情况下可以考入一所好的普通高中,这不仅就是我自身的.总体目标,也是全体同学的总体目标。在刚新学期开学还没有几日的情况下我也当上语文课堂意味着。以后,我和同学们的沟通交流也多了,我也在这个新学校交给了新的盆友。我能和他们一起去用餐、一起去体育场散散步、一起去学校里边的小卖铺、一起探讨难题。现在我是一名中学的住校生,仅有周五中午放学后的情况下才可以回家了,在寝室里边,没有人会帮我洗床单、没有人会帮我装水、没有人会催我早点睡觉、大白天也没有人会要我醒来,这些,这种都必须自己一个人进行,沒有父母的协助,还要让自身渐渐地的学会独立。

  再过接*一个月的時间,就需要期中考试了,我也要好好地学*,到期中考试的情况下,能获得一个好的考试成绩。但是,希望,我千万别对学*仅有三分钟热度,要好好地的学*。过一段时间以后,我也要换部位了,终究,一直坐一个地区,也是不太好的。

  中学环节,教师也越来越愈来愈严格了,并沒有像中学那麼轻轻松松。中学是一个关键的大转折,不可以粗心大意。期待我可以“莫负韶华”,进行自身的课业,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儿。

“新”初一记叙文3

  时间最令人心疼的是瓷器和女人,瓷器易碎,而女人如花,朵朵叹息。

  ———题记

  何谓新?新就是不同以往。新希望,新思想,新信仰,新生活,这一连串的新串起了一袭袭女人的身影。

  孤漠落日长烟文成公主远行的身影,渐渐消散在风起云落的唐朝,含泪回望,心已决然。她带着唐朝的希望离去,离开繁华昌盛的长安,步入那满是荒凉的高原。种子、耕具、丝绸,她给古老的*带去新的希望。

  关山沙场十年。

  木兰披一身战甲,持一柄长剑,,跨一匹骏马,在男儿的沙场上留下几丈豪情,几缕伤感,几滴泪水。谁说女子不如男,谁说凤必居龙下,我花木兰就是要冲破这条千年来不变的枷锁。新的思想迸发出耀眼的火光。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徽因啊徽因,为何你这般柔弱又这般坚毅?为何你愿“坐一条孤寂的船,自己拉纤?”为何在北京古城墙下留下你那么多奔忙的身影?因为信仰,它是你生命的支柱。也许世人不解那一处处古墙有何价值,你却坚定保存它,这是你新的信仰。

  不死鸟飞远了吗?

  三毛,现代流浪生活的象征。“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光彩绚丽变幻与漂流都是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正是这样,她将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状,她将对生命的尊重燃烧得多姿多彩,她将对流浪的奇异艰辛锻造的悲怆且浪漫,她将对荷西刻骨铭心的爱推向极致。三毛,将一种全新的生活留给世人。新,如晓风牵出的残月,静静挥洒着幽幽的清辉。

  新,如江水,久久舐着那不肯皈依的灵魂。

  新,如春雨,汇出一股清流洗涤污浊的土地。

  黎明咬破夜的唇,一抹艳阳将血色留于天际。———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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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1)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

“新”初一记叙文1

  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现在的人们也有许多在业余时间里忙于追赶“新潮”,美其名曰“与时俱进”,一些旧的、传统的东西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而“新”就一定为“进”,“旧”就一定为“退”吗?

  否也!*年来,各种洋节纷纷入侵,圣诞节也越来越普及,连小学生也都过起了圣诞,连复活节也被人们所关注,虽然这是一种新的外来文化,但是我们并不信仰耶稣,这些似乎对我们没有重大的意义。而传统大节端午节,又有多少人在按照传统过呢?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不会包粽子了,过节也就是去超市买零售的粽子,这一项技能也已渐渐流失,传统也正在远离人们的生活。而韩国,端午节也从我国流传过去,他们却十分注重这一文化并极力保护,于是“端午节”被他们申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对我国传统文化被他国申得非遣这件事上,人们在愤怒的同时,是否想过我们的不重视,追新弃旧也有很大的原因?

  于是,在这种对“新”的追捧中,我们会失去的是民族的文化和自尊。一个民族若没有了在历史发展中创造出的文化,而被其他民族的文化所同化,那这民族也是名存实亡。

  而另一方面,*年来出现了许多热门小说,“宫廷争斗”与“穿越”也被大家所熟知,于是为了追捧新兴事物,人们纷纷购置这些小说沉浸在奇幻迷离的剧情中,沉浸在煽情中,但《红楼梦》又有多少人静心读过呢?名家的文学作品更是无人问津,许多名著也被新编成了青少版,面目全非。对些,难道还是“新”为“进”,“旧”为“退”吗?其实体现的倒是民族文化的倒退。

  有时,不一定新的才是最好的',如同陈年的酒更香,经过历史的沉淀而保留下来的文化才是精华,我们不能为了跟上新潮而轻视了传统和从古流传至今的深厚文化,不能盲目跟风从众,需用清醒的头脑和犀利的眼光去判断何为“精华”,何为“泔水”,应多汲取精华,而不要做新文化的试验品。

  在新文化丰富人们生活开放人们思想的同时,也需客观认识到并不是所有新事物都能推动进步,并不是所有旧的传统的都是腐朽的落后的。我们应慎思之而明辨之,以精华来升华自己。

“新”初一记叙文2

  新书籍、新电脑、新词汇、新思想、新科技……“新”似乎与我们如影随形,无处不在。

  中华民族自古有迎新春、过新年的*俗。人们在新春佳节,穿新衣、贴新联,同时将家里打扫干净,焕然一新。那么为何人们对“新”情有独钟呢?这似乎是隐藏在我们体内的`一种本能。小时候,我玩腻了旧玩具,就央求爸爸给我买新的。当我的手触摸到新玩具时,心底油然而生对它的好奇,在激动之余又怕不小心把它弄脏弄破。的确,我们对“新”充满了本能的爱怜与珍惜,但并不是所有的“新”都意味着喜爱与向往。达尔文提出“进化论”这个新观点时,就被贬为异端,受尽鄙视。人们由于无法辨识新事物的好坏,往往喜忧参半,带有畏惧。

  在新词汇、新思想与新科技层出不穷的今天,我们或多或少有些迷茫。当我们上网浏览时,耳目间交互错杂着许多新事物。“X哥”、“X姐”、“X门”、“不明觉历”、“羡慕嫉妒恨”等新词汇于浩瀚的网海间鱼龙混杂,让我们在惊讶惋叹之余也陷入了对“新”的沉思。克隆技术无疑是很新颖的,但“克隆人”却招来了人们齐声反对,引发了人权问题的争执。机器人是一门崭新的科学技术,但人们又对“人工智能”问题产生异议,生怕机器人不受掌控,称霸地球……此类由“新”而发的问题隐患还有太多,伫立在追赶“新潮”的十字路口,我们到底该如何是好?

  其实,“新”的反义词是“旧”,似乎已被人们淡忘。诚然,它确实不如“新”那么冠冕堂皇,也不受人喜爱。用旧了的事物,终会被新的代替,但还是有那么一些“陈年往事”值得诸位铭记。《诗书礼乐》,国之本也,唐诗宋词元曲,国之魂也。是老祖宗在千年之前,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这是今朝的iphone、ipad换不来的!“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看似陈旧的传统文化,恰恰是我们通向未来“新”时代的阶梯!

  古诗“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形象地描述了古人喜新厌旧、由清变浊的现象。今天,我们应当惜旧迎“新”、推陈出“新”、修旧如“新”,迎接新的时代!

“新”初一记叙文3

  如今初中开学早已接*一个月了,我也变成了一名中学新生儿。在新的学校里会了解到新的同学们,看到新的教师,学*到新的专业知识。

  我发现了我已经不是那个只能乘除法的小姑娘了。一眨眼,我也变成了一名中学生,時间过得飞快。到中学,也渐渐地发觉,中学的课程内容沒有中小学的这么简单,课程内容比中小学多了许多,专业知识难度系数也难了许多,学*氛围也越来越愈来愈焦虑不安了,赶到这一学校,我的梦想是在初中升高中的情况下可以考入一所好的普通高中,这不仅就是我自身的.总体目标,也是全体同学的总体目标。在刚新学期开学还没有几日的情况下我也当上语文课堂意味着。以后,我和同学们的沟通交流也多了,我也在这个新学校交给了新的盆友。我能和他们一起去用餐、一起去体育场散散步、一起去学校里边的小卖铺、一起探讨难题。现在我是一名中学的住校生,仅有周五中午放学后的情况下才可以回家了,在寝室里边,没有人会帮我洗床单、没有人会帮我装水、没有人会催我早点睡觉、大白天也没有人会要我醒来,这些,这种都必须自己一个人进行,沒有父母的协助,还要让自身渐渐地的学会独立。

  再过接*一个月的時间,就需要期中考试了,我也要好好地学*,到期中考试的情况下,能获得一个好的考试成绩。但是,希望,我千万别对学*仅有三分钟热度,要好好地的学*。过一段时间以后,我也要换部位了,终究,一直坐一个地区,也是不太好的。

  中学环节,教师也越来越愈来愈严格了,并沒有像中学那麼轻轻松松。中学是一个关键的大转折,不可以粗心大意。期待我可以“莫负韶华”,进行自身的课业,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儿。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2)

——初一记叙文 (菁华9篇)

初一记叙文1

  二年前的一个清晨,一阵阵凄惨的哭声把我们从睡梦中惊醒。从那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中我感受到他们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顿时,前一天那悲惨的一幕即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伴随急促的刹车声之后的是一声巨响,它划破了黄昏的宁静。当人们还没回过神来时,惨剧发生了······

  一辆摩托车从公路右边的小道转上公路时和一辆正在右边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由于小道和公路**汇处没有竖立安全标志,货车司机不知此处有出口,摩托车上公路时也没减速。当摩托车突然出现子啊货车司机的视线里时,因货车速度较快来不及减速只好紧急刹车。一瞬间,人们都被眼前突如其来的画面惊呆了。重型货车上装载的是一车满满的碎石,在快速行驶的状态中突然急刹车,导致与摩托车相撞后在原地打转数圈后摔到公路左边的斜坡下。最惨不忍睹的是货车在打转的同时把摩托车连人带车的卷在其中直至一起掉下斜坡。地面上鲜血淋淋,还残留着遇难者的碎肢。一场无情的车祸致使两个年轻的生命一个死无全尸,一个成了植物人,货车司机也身受重伤。所有人的心都悲伤至极。大家都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起交通事故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年了,但我却记忆犹新。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时时刻刻都提醒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我希望这样的事件永远不要再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违反交通法规!

初一记叙文2

  在我的家乡,有许多靓丽的风景线:有美丽的水库,富有诗意的竹林,大片大片的`橘林……但是,这些却都不及那个冬天我在街边看到的“风景”。

  一个寒冷的冬日,刚放学,我背着沉重的书包,捂着冻得发青的耳朵,在街上艰难的走着,北风呼啸着,发出恐怖的笑声,使路上的人们瑟瑟发抖,恨不得马上能到家。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在家里边坐在火炉旁,喝着热腾腾的茶,那是再惬意不过的了。我的鼻子和眼睛被一家奶茶店吸引了,我想进去,我想和奶茶,但是我没带钱啊!唉!算了,咽着口水,我继续前行,忽然有个青年从我身旁飞奔而去,撞倒了从路边出来的拿着一大叠东西的青年,两个人都倒在了地上。从一旁经过的人们都停下来,准备看好戏。我也挤进去,只听见别人议论纷纷:“这下要吵起来啦!”“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谁知,哪个被撞倒的男青年连忙站起身,走到另一个青年身边,将他扶起,关心道:“你没事吧!我手上的东西没有伤到你吧!对不起啊!”那个人起来之后,说:“是我撞到了你,怎么能是你反过来对我说对不起呢,应该是我说抱歉啊!”“呵呵呵呵……”顿时,两个人都笑了,笑的那么开,那么开心。周围的人又开始了议论,但这一次,谈的是他们的品格,人品,一个个赞不绝口。这一刻,一股暖流涌进我的心头,冬日的寒意顿时烟消云散,有的只是那一丝的敬意和暖意。就这样,一次要发生的争吵被化解了。这件事,变成了这一整个冬天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那个冬天,那个街头,那件事,那两个人,一直萦绕在我心头,多么伟大的壮举,多么亮丽的风景,哪两个青年不仅是我的榜样,也是全社会人的榜样,让我们向他们学*吧!

初一记叙文3

  相信每个人长大后都会有这样的烦恼感。面对一件自己非常喜欢和热爱的事情,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收获鲜花和掌声,却又无可奈何,自己的欲望终究无法战胜现实的打击。

  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缩影。我热爱诗歌,却无法勇敢地去追逐。

  直到一年多前,一位老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告诉我:生活要有尊严,要有诗意。写诗不在于技巧,而在于一颗热爱生活,理解自然的心。

  这些话不好说,但真的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狂热爱诗歌的。我只记得那时候我还年轻。我在三年级左右。学校如火如荼,掀起了阅读好书的热潮。我们每天下课都跑到旁边的图书馆占座位看书。

  我读的大多是诗歌,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体裁。读一首节奏明快的诗,整个人都会感到轻松,整个心都会荡漾在不同的空间里,和作者一起畅游在美丽的水下世界里,慢慢走进古色古香的亭子里,在百花齐放的乡间大声呼喊.

  这是读现代诗时最美妙的感受。

  诗看多了,也渐渐不满足于每天在这个小书角看书。

  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我也想写诗!

  这种幻想没有理由,我也不需要下什么决心。在某个瞬间,当我读到泰戈尔的名作《飞鸟集》时,指尖微微颤抖,脸上一定有幸福满足的笑容。我多么渴望手里有一支这样的魔笔,它能写出无数绚烂的文字,把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倾在我的笔下.

  我深深渴望用诗歌的形式写下所有美丽的风景。但是,我毕竟忽略了一点,写诗不需要心里一时的执念也能成功。

  刚开始我写的那些激情激动的诗很烂,没有闪光点。每一串句子都很潦草,让人分不清重点和要表达的意思,完全混乱.

  直到我把这些烂诗拿给我的好朋友和家人看,看着他们一点都不惊讶和不解的表情,我才真正明白我真的失败了。这让我感到极度沮丧和沮丧。这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我热爱却没有天赋做得最好。

  那天下午,我坐在小区的院子里。老师走过来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她问我哪个现代作家写了我最喜欢的诗。想了想,回答道:“我最喜欢郭沫若和冰心奶奶写的诗。他们的文字不仅清新优美,而且富有想象力,让人读起来就像进入了另一个美丽的时空。那首《天上的街市》是我最喜欢的诗。”我一边说,一边低下头:“可是没有这样的力气,我也能写出这么好的诗……”

  “不,你错了,孩子。”老师轻按我肩膀:“总觉得你很有才华,完全可以相信你很棒。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诗人和作家,没有人能超越他们。我们唯一需要知道的是,写诗什么重要?不是技巧,不是文字功底,而是一颗心,一颗玲珑剔透,不被世俗眼光遮蔽的透明的心。用真心去看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去自然去了解我们从未发现的一切。美,这样你心里的素材库自然会变得满满的,然后,你就不能写一首好诗吗?”老师的话让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心变得轻松愉快,仿佛被温暖的阳光照亮了一样。

  按照老师的话,我开始融入自然,带着感激和自信面对一切没有被注意到的事情。我还广泛阅读了许多现代作家的优秀诗歌作品,一遍又一遍地背诵,把每一个字每一句都背下来,彻底理解了作者想表达的感情和感受。又开始写诗了。

  这一次我在写的时候,内心很*静,很快乐,没有了之前的喧嚣和烦恼。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我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我表达的自然,也是对老师,亲人,对自然最真挚的爱。

  “黄果树的叶子开始自由飞舞的时候,我牵着老师的手,和蝴蝶并肩走在绿色的小径和竹楼上……”

  写完这首《老师的花树》,觉得很满足,胸中一颗心高兴得跳了出来。大诗人写诗时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我觉得,现在的我和他们一样。我把写的每一首诗都收好,每周反复看一遍,修改一遍,交给老师评论。看着她脸上开心又惊讶的表情,我觉得我之前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没有白费。

  我终于迈出了写诗这庄严的一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一样的惊喜和光彩。

  我会一直这样热爱诗歌,一路陪伴,骄傲而自由地走下去。

初一记叙文4

  我的童年是多滋多彩的,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每当想起那年夏天我吃黄连果的那件事情,我总会捧腹大笑。而那黄连果的味道,仿佛还在嘴边。

  那一个异常炎热的酷暑,我住在外婆家。火红的太阳像个大火球,贪婪地舔食着大地。我穿着短袖短裙,坐在树荫下的小板凳上,一手拿冰棍儿,一手扇扇子,小狗托托在我脚边,热得直吐舌头。我全身是汗,衣服湿透了,紧紧地粘在身上,可难受了。

  突然,“嘎吱”一声,门开了,妈妈回来了,背后还藏着一袋什么东西:“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妈妈问。我迫不及待地冲上前去,抢过袋子一看。啊,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绿莹莹的东西展开在我眼前,葡萄!我立刻伸手去拿。可就在这时,妈妈抓住了我的手:“你还没洗过手,这样吃多不卫生啊,快去洗手!”我立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洗手间,飞快地洗完手,又冲了回去,抓起袋子,跑进树荫下,美美地吃了起来。

  不一会儿,袋子里的葡萄就被我一扫而光了,我还没吃够呢,就又去问妈妈要,可妈妈却说,水果店里已经没了,那是最后一串了。我只好又在院子里溜达溜达,看看有什么东西好玩的。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棵树,树上的果子一颗颗晶莹剔透,绿莹莹的“葡萄!”我大叫,连忙摘下一颗“葡萄”就往嘴里塞。

  我的牙齿碰到“葡萄”的一瞬间,汁水“蜂拥而上”,顿时充满了我的嘴巴。“呸呸呸!”,我把那“葡萄”吐了出来,这“葡萄”又辣又涩,难吃极了。我难受地哇哇大哭,还在地上打着滚儿,我的味觉都快失灵了。外婆和妈妈闻声赶来,她们一看地上的“葡萄”就全明白了。外婆给我端来一杯热水,我一口气喝了下去,可是却更辣了,外婆又端来一杯凉水,我才好了些。妈妈笑着说:“这是黄连,不是葡萄,你个小馋猫!黄连是一颗一颗长在树上的,而葡萄是一串一串的挂在藤上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随便吃“葡萄”了。

初一记叙文5

  如何写下一首好诗?叶嘉莹曾经说过:“写一首好诗,不是要找那些华丽的字,也不是把别人诗中漂亮的字搬过来,而是要找到适合于表达自己情感的字。”

  人生其实也是如此。真正精彩的人生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认为,精彩的人生不是每天都有华丽完美,也不是沿着其他人的轨迹模仿生活,而是不后悔、不抱怨地打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时光盒子。

  完美不是现实,即便真的可以做到永远完美,那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人活着不就是每天要有所不同,每天都能感受到是一个新的开始吗?人生如果真的完美到极致、华丽到惊艳,那才是一种真正的虚无和可悲。只有脚踏实地地行走,才能感受到真实的人生,才能体会到不完美的幸福。

  也有一些人,永远都在追逐别人,永远都在走着别人走过的路。这样的现象在兄弟姐妹之间是很普遍的,特别是当一个哥哥或姐姐很优秀时,弟弟妹妹们就会使劲地模仿。当听到大人们说哥哥姐姐的事情时,弟弟妹妹总是听得格外认真。其实,这时他们就已经有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沿着哥哥姐姐们走过的路继续走下去。

  这样的模仿如果只限于儿童阶段,并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但如果是长大一些还是只知道模仿,那就变得可悲了。因为像这样的人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的阴影下面,永远也活不出自己的精彩。起码在毫无个人目的的模仿别人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度过了一段相对没有意义的生命,虚度浪费了光阴。

  当然,在这里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人们不应该有一个榜样。有一个榜样是好的,那会成为指引成长和进步的灯塔。但是,学*榜样并不是一昧地模仿。有些人模仿得过了头,即使有些东西是自己厌恶的也要模仿,这样模仿的性质就变了,并不是学*型的模仿,而是自我欺骗,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这样的人生就像是把别人诗中漂亮的字搬过来,读着很体面,但谁都明白这不是你写的诗。

  精彩的人生不后悔。不后悔不代表着一丁点遗憾也没有。遗憾的事情在人生中常有的,这并不可怕。没有吸取教训,一错再错,垂垂老矣时在那里边等死边哀叹自己年轻时怎么那么傻,这才是后悔。

  就像写诗一样,人生也是在写诗。所以,努力吧,趁着大好年华,为自己的诗多添上几笔好句子。这样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得毫无悔意。

初一记叙文6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后,都会想到我的知心好友——书。

  畅游书的海洋,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是它,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闻着那股油墨淡淡的书香,使我对书更是情有独钟。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本书可以陶治人的情操,可以使人变得高尚。

  当你在烦恼的时候打开图书,打开绚丽多彩的图书,你就进入了知识的大门。你便会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都会让你难以忘怀,给你无穷的乐趣。

  读书如水,是生命的源泉;读书如花,是生命的情怀;读书如土,是培育花朵的资源。

  每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的景色就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必须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乐郭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功课那么多,还有作业要完成,哪有时间看书啊?”其实,只要你肯挤时间来读书,就不愁没有时间了。就像大文学家鲁迅先生说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是有的。”他就是把大家喝咖啡、聊天的时间,用在了学*上。最终鲁迅写出了许多好文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这就是我成长的伙伴——书。

初一记叙文7

  *时我看见狗总要吓唬一下,可自从被追杀之后,我看到狗总要退避三舍,还因此得上了恐狗症。

  星期天,我和两三个好友一起去买东西,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走不到一会儿,我发现马路对面有一只恶狠狠的狗盯着我们看,它那硕大的眼睛好像快要掉了出来,看起来似乎十几天没吃饭了。与此同时,几个好朋友也不约而同地朝那边眨吧眨吧了几下。这时,我们四人的默契感突然显灵了,我们又迈着相同的步伐,朝着同一个方向,向那个狗走了过去。说也奇怪,那个狗看我们走了过来,却丝毫也没有反应,像雕像一样蹲在房门旁,一动也不动。我们见狗这么没用,打算戏弄戏弄它。

  我那天真是霉运当头照,石头剪子布时输掉了,只好壮着胆子去吓狗。我小心翼翼地走了上去(狮子狗毕竟不是好惹的),与狗四目相对,我轻轻地叫了声:汪!那狗竟然没反应,我胆变大了,又汪!汪!汪!地叫了十遍,那狗还是一动不动地蹲着。突然间,我们一片大笑。这时土豆也不怕了,他也朝狗叫了几下。没想到这只狗的眼睛突然动了一下,又飞一般地朝土豆跑去。幸好土豆人肥速度快,马上起跑逃命,和那狗儿赛起了跑。我想一定是土豆人太胖了,狗狗把他当成肉饼了,人瘦一点真不错!此时土豆也一定有这想法,如果早一点减肥,也不会被狗追杀,落个如此下场。两个家伙,你来我往,厮杀了十几个回合不分上下,我们三个可都吓了个心惊胆战,要不是土豆倪天嘉他速度快,肯定哪个地方少了一块皮(衣服的料子)。在狗追上土豆前的0。001秒,普渡众生的如来佛主终于来了。回来!就这么一个声音,那只狗乖乖地回去了,我回头一看,才知道是狗的主人叫狗回去。土豆真是有惊无险逃过一关。

  土豆回来了,看他泪痕满面的样子,我们心里也不好受。土豆吃了一次亏,还想去吓吓狗儿,我们都替他担心。谁知那只狗是个色盲,不分青红皂白,倒向我们三个冲了过来。我们拔腿就跑,真是尝到了被狗追杀的感觉。可等我们跑了一大段,回头探望时发现,小狗在原地摇尾巴,土豆朝我们大笑。我们真是糗大了,我也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人人*等。

初一记叙文8

  那一件事,已经过去了许久,可我仍然记着。

  我们家的对门,十分喜欢吃水饺,天天中午在那切馅子,弄得我们都睡不着觉,可也没法说呀!怎么说也是对门。

  我爸妈受不了,我还好一些,但是,我想因为是对门,所以就让着点吧。

  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家又再弄了,我妈十分好奇,怎么不切了?我妈一问,原来是他们自己也认为自己这样吵,不如下午切。

  我们家有一天中午切馅子,包水饺,他们家却说:“你们打扰我们睡觉了!能晚上切吗?”那时我们已经弄熟了,就给了我们对门一盘饺子。

  之后,只要他们弄了水饺,就给我们一些,我们也一样,有其他一些吃的也给他们家一些。

  后来,我们换家了,那个对门倒没事,可我们楼上的几乎天天弄声音,吃饭时也弄。我们家上去一看,在装修呢!跟他们家说了一次,可是没过多久,又叮叮当当地弄起来了。

  我们家就又说了一次,没想到,却吵起来了,我们家让他们家别在吃饭和睡觉时弄,可他们家说还要装修房子呢,早一些弄完早一些停。各有各的理,唉,没办法,只能随他们家了。可是,这户人家却报复一样,声音越来越大了。

  一样的事,一个是耐心等待,什么也没有,一个是说服,却没有作用。一个停下来了,一个却越来越大。

  不一样的解决方法,不一样的结果,这件事,我忘不了!

初一记叙文9

  有一次,妈妈正在家炒菜,突然发现盐没有了,妈妈便让我出去买一包盐来。

  我欢快地答应了,走出了家门,我在大路上小跑着,哼着小曲在路上跑来跑去,把妈妈给买盐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在这时,我猛地想起了妈妈让我买盐的事来。我开始着急起来,身上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便加快了脚步,直往前奔。忽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啊”的童音,连忙转过身去,却把我又吓了一跳,我刚才加快脚步时,不顾别人直接匆匆忙忙地跑,却把一位正在吃东西的小姑娘给撞倒了,我大声说:“喂!,你趗走路怎么走的?只顾吃,不顾路啊?”我边说边把头朝下面低了一点,怕看见这个小姑娘的眼睛里晶莹的泪水,也怕看见旁边的大人责怪我。转身就溜走了,可又听到后面小妹妹喊我的声音,那位小妹妹小声地说:“姐姐,你的钱刚才掉下来了。”我慢呑呑地俯下身来,摸着她的肩膀,内疚地说:“你真乖,!”我心想:我真傻呀,妈妈给我的钱都丢了。我的眼里也流出了激动的热泪。

  我犹豫了一会儿,慢慢地站起来,说:小妹妹,我还有事,再见吧!说完,我回头走了。我走进了商店,买了包盐,再走出商战门口时,看见那小妹妹远远的矮小的背影,我淡淡地笑了。

  那件事,还真让我难忘。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3)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 (菁华6篇)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1

  如今的词牌,只不过是个文学符号,而在岁月的流沙之下,掩埋着它们的故事。

  从《渔歌子》的“桃花泛鳜上蓬莱”到《虞美人》的“一江春水悼南唐”,从《菩萨蛮》“今宵好向郎边去”到《一斛珠》的“君恩如水空遗恨”,从《千秋岁》的“千秋万岁却哀声”到《兰陵王》的“百炼钢化绕指柔”……,一个个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在眼前展开。

  百代更迭,一朝繁华,儿女情长,一夜风月,无论是王朝兴衰,抑或是阴阳两隔的孽缘,浓缩于一个小小词牌中,寄托着词人的情怀,只可惜很少有人了解。

  《临江仙》,原是“水仙姿态惊鸿影”,而我们对它的记忆,最深刻的却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沧桑。正如书中所说“一切词牌都在岁月中慢慢老去”。词牌已失去曾经的光环。

  书中说:“词牌是最雍容华贵的女郎,词牌是她们的闺名,恨不得含金漱玉后方能念诵”。宋词的美,一是词,二是曲,但是中华文化的丢失,让人叹息,我们失去了这美丽的音韵,就是有最美的歌喉也无法将其还原。

  而我们所失去的还有很多,无数古籍,毁于秦时一炬,无数亭台楼阁,随王城姓氏改写,史册又添新页而灰飞烟灭。宋词的曲调与韵节也被埋藏于历史洪流,如今我们只有通过那一个个毫无生机的文字,去感受那一份份遗失的美好。

  再说那一段段千古遗恨的爱情,相当一部分是词人与某个妙龄女了一见钟情,却又因种种原因离开,回首之时,香魂尽矣,只留孤坟,悲愤之下,提笔写词,流传于世间。简单说就是“美人难过痴情关”,在那种封建时代,得以流传的多位爱情悲剧,实在让有遗憾。

  虽然千载风月已然磨灭了许多,但终究留下,任世人为之惊艳。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2

  朋友是幸福的时候愿意给你掌声、鼓励你的人;朋友是痛苦的时候最想要与你分担、帮你排忧解难的人;朋友也是*凡的时候愿意与你在一起无聊、一起欢笑、一起努力的人。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位好朋友,他名叫郭博文。

  郭博文是个文静的小男孩。他个子高高的,皮肤有点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高高隆起,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总是微微上翘,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个小酒窝,真是可爱极了!

  郭博文不仅长得帅气,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乐于助人。班级里只要谁有困难,第一时间站出来施以援手的总是他。就拿不久前的那次英语测试来说吧!老师要求我们每位同学必须要用黑笔答题。当我打开铅笔盒的瞬间,顿时傻了眼。糟了,黑笔忘带了!我的心“咯噔”一下,着急地寻找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整个书包也没有找到黑笔的踪影,怎么办?此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顺着额角直往下淌,泪珠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生性胆小的我又不敢跟老师提起。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郭博文见到我这副模样,便小声地问道:“俞啸俊你怎么了?”“我忘带黑笔了!”我沮丧地说道。只见他立马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支新的黑笔。我连忙向他投去了感激的目光。考完试,我把黑笔还给他,诚挚地向他道谢。郭博文说:“不用谢!我们是好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

  朋友像一支蜡烛在黑暗中为你照亮光明,朋友像远方的船只为你护航保驾。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朋友,而我非常庆幸能有一个像郭博文这样的好朋友,这真是一场最美的遇见。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3

  人生,有许多美好的遇见。在人生路途中,总会有些“遇见”温暖着你的心,一遍又一遍的读,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人生因此而拥有了璀璨的光。

  放假时我不*惯早起床,每次起床,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天空。所以我不曾知道朝阳升起时的景色有多么美丽,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它拥有了一次邂逅。

  那日清晨,我还未睁开双眼,一束温暖的光在朦胧间将我唤醒。起身,跟随着,走到了阳台。一幅如画的景色映入了我的眼帘,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色,它的美丽震撼了我,我呆住了,视线无法从它身上离开。

  早晨的太阳像个害羞的少女,躲在群山之后,不愿将自己完全展现出来。但光芒没有晌午光线那么炽热、火烈,让我可以清楚的看见它的姿色。橙红的光虽然微弱,但却比西下的夕阳要亮的多,没有丝毫悲伤之感,处处绽放着活力,这时的太阳拥有了不一般的魅力。

  早晨的太阳,温柔又不缺失壮丽。它站立于山峰之巅,拥有照亮整个世界的光芒,将世间的万物唤醒,向各处展现它的活力,宣布新的一天已经开始。让原本还有些疲惫的我,突然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全身上下都是动力。我想不仅是我,全世界也会充满活力。朝阳有的是一种美,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一种能给人带来希望和动力的美。它能使人重新从泥泞中站起来,明白要为自己而努力、奋斗。像黑暗中的一点光,它给在黑暗中迷失方向的人点明了前进的方向,并一直指引人们向前,找到正确的方向。

  与朝阳的遇见是最美的。在每一天的开始,赐予我一天的活力,赋予世间万物无限的生命。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4

  “人生若只如初见”。相信读过纳兰容若这句词的人都对它念念不忘,就像轻抿一口便萦绕于唇间的明前清茶。初见,永远是那么明艳。

  初秋的天气不算寒冷,银杏叶上却早已布满星星点点的暖黄,阳光透过林间斑驳的映入校园,投在你的脚下。那是第一次遇见你,不知怎地却有些熟悉你的背影,仿佛相识许久的老友再次重逢,紧赶几步偷瞄你,有着足以令我羡慕终生的大眼睛和文静的书卷气。

  羡慕间又被拉在身后,那天阳光普照,微风正好,你身后那纤长的影子随着它的主人蹦蹦跳跳,我不禁玩心大发,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的追了上去,不轻不重的踩了一脚那透着欢快的影子。许是声音还是有点大,又许是有某种灵验的心灵感应,反正,正当我偷偷暗自窃笑,你却转了过来,惊讶……

  我轻咬下唇,暗叫不好,却见你轻挑了一下眉毛,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佯装生气道:“你想干什么呀?”我正如做了坏事被人抓到的孩童一般喃喃着:这……这。等不及我回答,你便一矮身钻到我身后,不轻不重的回跺了一下地面:“是不是这样?”说罢,用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盯着我。这时,那一丝狡黠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如小鹿般的无辜与纯洁。

  我不禁“扑哧”一声笑了,轻轻的碰了你的额头:“对啦,第一次就做的如此标准。”你也笑了,笑容如雪白的羽翼,轻盈的跳跃在校园里,秋天里。

  初见,是惊鸿一瞥的瞬间,也是细水长流的永远;是吧台上易碎的玻璃杯,也是抽屉中珍重已久的旧照片,希望把这友谊长存,不希望故事快快结束的我,会把我们的遇见小心的呵护在记忆深处,让它始终如一,无论何时何地,再见,若初见!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5

  这个寒假,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冰雪之城——哈尔滨。

  我在中央大街看到了五彩缤纷的彩灯;在结了冰的松花江上玩了各种游乐项目;在飘着雪花的雪乡吃了马迭尔冰棍;在戴着面纱的长白山山顶感受到了狂风的力量;在镜泊湖上观看了冬捕……但我觉得最美丽的还要数哈尔滨的冰雪大世界。

  刚进入冰雪大世界,我就被这壮观的景象震撼了。来到冰雪大世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标着1999-2018的年代冰柱。园区里都是些冰做的建筑物,再配上各色灯光,简直是美得无法形容。里面有300多米长的冰滑梯,冰制的邮局、冰宫殿、冰酒吧、还有一面超大的冰鼓呢!冰宫殿规模宏大,灯光照上去后,金碧辉煌。而每一座宫殿都不一样,却都无与伦比。冰酒吧是模仿了一个真正的酒吧雕刻的,有服务台、酒水单、酒柜、还有酒杯,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真正的酒吧中。冰鼓下面还有一面真正的小鼓,只要敲一下小鼓,冰鼓就会随着节奏变化颜色,有趣极了!

  置身于这样一个美丽而梦幻的景观中,我不禁想:这些各式各样的造型会不会是把水装进模具里面,等成型后再取出来的呢?后来从导游的讲解中我知道了,松花江每年12月左右就上冻了,所有的冰都是从松花江里取出来的,这些精美的艺术品可都是冰雕师的辛勤结晶。

  今年刚好是冰雪大世界开园20周年,场面极其壮观,园区总面积80万*方米,用冰量18万立方米,用雪量15万立方米,这可真是个大工程呀!

  冰城之旅是那样的美妙,感谢这次最美的遇见。

最美的遇见初一记叙文6

  步入高中,也有一段时光了。时光荏苒,却无法洗涤冲刷我们4107的友谊。从刚结识时的拘谨,到了解后的放开,4107的八个大男孩已然都成长了,对彼此都有一定程度的熟悉了。下面就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4107的兄弟们吧!

  一床是晖,是大哥,是永远滴神!刚认识的时候,觉得他是一个腼腆、内向、比较拘谨的人。他戴一副眼镜,给人一种文气、专注学*的沉稳大哥形象。开始的两个星期里,他在宿舍没有发过言,一般都是到宿舍就睡。但熟悉了以后,他便逐渐开朗了起来,说活也不再拘谨了,和我们都很玩得好。而他的学*也没有拉下,一直占据我们宿舍的榜首,学*起来认真一点儿也不马虎。

  二床是甫,是懂哥,是化学专家。二床总是在宿室里为我们讲述有关化学的大学知识,不管是说话还是玩闹,总用化学的知识去解答,甚至有时候调侃,也用一些难懂复杂的化学知识。对于生物化学,他可以是一个懂哥,他希望成为化学专家。

  三床是祺,是小鬼,是淘气小孩。他总是很淘气的,每天不会因学*成绩的好坏而去烦恼。每天都可以无忧无虑的,心态是全寝中最好的。他在的时候,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而不在时,寝室却显得冷冷清清的。

  四床是彬,是诗人,是文化人儿。他总是在宿舍里吟诗,当上课时他会吟诗,写题遇到困难时还会吟诗。也许他是以诗取乐,咏诗抒愁,老文化人儿了!他也是全宿舍最拼的,一天天挑灯夜读,不论何时都拿一本书学*,他说坚持促使他进步。

  六床是涛,是二哥。他是拼命的人,很擅长体育的。但学*也一点儿没拉下,脑子很灵活,不论是打球还是跑步都是拼命的。

  至于八床,七床,时间关系就不过多介绍了。

  我眼中的他们,你能猜出来他是谁吗?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4)

——初一记叙文 (菁华5篇)

初一记叙文1

  二年前的一个清晨,一阵阵凄惨的哭声把我们从睡梦中惊醒。从那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中我感受到他们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顿时,前一天那悲惨的一幕即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伴随急促的刹车声之后的是一声巨响,它划破了黄昏的宁静。当人们还没回过神来时,惨剧发生了······

  一辆摩托车从公路右边的小道转上公路时和一辆正在右边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由于小道和公路**汇处没有竖立安全标志,货车司机不知此处有出口,摩托车上公路时也没减速。当摩托车突然出现子啊货车司机的视线里时,因货车速度较快来不及减速只好紧急刹车。一瞬间,人们都被眼前突如其来的画面惊呆了。重型货车上装载的是一车满满的碎石,在快速行驶的状态中突然急刹车,导致与摩托车相撞后在原地打转数圈后摔到公路左边的斜坡下。最惨不忍睹的是货车在打转的同时把摩托车连人带车的卷在其中直至一起掉下斜坡。地面上鲜血淋淋,还残留着遇难者的碎肢。一场无情的车祸致使两个年轻的生命一个死无全尸,一个成了植物人,货车司机也身受重伤。所有人的心都悲伤至极。大家都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起交通事故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年了,但我却记忆犹新。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时时刻刻都提醒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我希望这样的事件永远不要再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违反交通法规!

初一记叙文2

  人生的轨迹中有无限的美丽,这些美丽来自于人生道路上发生的各种事,其中有件事令我难以忘怀。

  一个清香袅袅的早晨,墙角里朵朵黄色的迎春花,带来了春的气息,那小叶也显得格外精神,绿得可爱,绿得美丽,绿得新鲜,绿得舒畅。我登上层层台阶来到四楼教室。

  今天的教室似乎安静许多,感觉有种异样的事情要发生。一会,黄老师推开教室的门,叫我们看书,再进行抽问。我听后感觉恐慌了,因为昨天回家我没有背,如果抽到我,该怎么办?想着想着,老师开始“扫描”了,老师的目光突然转向我们这一排,我心里紧张无比,但还是装作兴奋的表情站了起来。我感觉此时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了我,我不得不吐出一两个字来,支支吾吾的.。因为我胆小,感觉特难受,真不好意思。老师叫我不要紧张,我好像听见了一声掌声,接着十声、一片……我鼓起勇气,正准备说时,又感到有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盯着我,看出我昨天没完成回家作业。老师没有批评我,让我坐下,我满脸通红。

  下午,老师同样还是抽我回答,我一字一句,像一首优美的歌曲回荡在整个校园。

  从那以后,我深深懂得知识的积累是靠自己*时花时间的。我们要珍惜时间,脚踏实地在学*道路上成长。

初一记叙文3

  每当说到警察,我的崇拜就油然而生,他们是我崇拜的英雄。

  今年九月的一天早晨,我乘坐着一辆公交车去公园,车上的人特别多,一个挤着一个,特别闷,感觉都有点透不过气来了。

  车快到公园的站点时,只听有人焦急的喊到:“我的钱包不见了。”此时,站在我身边的一位大叔急忙挤到下车的门口,似乎他想到了什么。就要到站了,我也该下车了,我正要起身就被一个穿西装的男子给推了一下,他看上去很慌忙,连对不起都没有说,那位大叔看见这一幕,便紧随其后的也下了车,紧跟着那个穿西装的男子,男子似乎觉察到了,他的脚步加快了,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他跑起来了,看那着急的样子他就是那个偷钱的贼,他这是是要甩掉大叔,大叔也身手不凡,见他跑起来了,也加快了步伐紧追不舍,三步两步就给追上了,但是男子并没有束手就擒,他掏出了匕首刺向大叔,虽然大叔躲开了重要部位但还是受了伤,男子跑了。眼看男子就要跑远了,我顿时有些着急,这可怎么办?就在这时,大叔又站起来了,他脸色有点苍白,表情却还是那么冷静,他跑起来了,他并没有因为受伤而放弃,路过的人们也看不下去了,也上前帮他追,最后,那个男子,不,应该说那个贼被逮住了。大家都劝大叔让他赶紧到医院去吧,剩下的事交给警察处理就好了,大叔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说:“我就是警察,人民的警察!谢谢你们了!正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可爱的人,我们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看着警察叔叔远去的背影,大家议论纷纷,都在感叹“这真是一名合格的警察啊!”我也暗下决心,将来我也要像这位叔叔一样,做一名合格的警察!人民的警察!

初一记叙文4

  清早天尚蒙蒙亮,一如我阴郁的心情——我带着三分睡意,七分怒气坐在老爸的汽车里,在上学途中。我手中捧着的,是沃尔特·肯的《在云端》。突然,一行字触动了我的心:难道,我们能够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自己为何出发?

  其实,我的七分怒气也并不是乌托邦似的毫无缘由——只因老爸启动速度比我慢了半拍,因此有可能造成我上学迟到这一严重后果。看着老爸的行动,我什么都不顺眼:他穿鞋时第一次左脚没有伸准,浪费了0。6秒;他喝豆奶的时候又顺带丢了一粒杏仁给小狗,大约浪费了2秒;他竟然因为被一辆卡车超车而错过了一盏绿灯,而这竟然浪费了我30秒!30秒!你说,我能不气吗!我脑子一热,就埋怨开了。唉,当时真是有失风度啊,一向视自己为谦谦君子、颇尚古风的我,说的话真是又狠又绝:再这样以后不要送我了,我自己骑车了……仿佛老爸送我是必须完成的死命令,是他一天中的头等大事。

  突然老爸开口了:“女儿,老爸昨天做了个胃镜,想睡久一点。”呀!我真傻,真的!这一句话把我所有的话都憋了回去,但碍于颜面,我没有道歉,只是随手翻起了沃尔特·肯的《在云端》。

  路真漫长,时间像过了几个世纪,学校终于到了。我下车,阖车门,心里的感觉说不清也道不明:是幸福还是痛苦?是内疚还是矛盾?

  我“蹬蹬蹬”三步并作两步飞到教室——竟然……没有人!抬头看钟,哇,吓死我了!6:11!天哪!那老爸送我来的时候只有几点!……噢,天哪!我不敢再往前回忆了……

  后来我的大脑就短路了,只记得泪腺还是灵活的。我大概花了一节早读课的时间流眼泪,算是一个不愿轻易向老爸道歉的女儿的一种道歉方式吧。我幸福吗?在没有经历过这次生活的提醒之前,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茫然的。难道,我能够因为被父爱包裹得太久而忘记父爱的存在?感谢生活的提醒,我如醍醐灌顶。

  我只是要求一棵树,爸爸却给了我一片森林;我只是爱天边一朵云,爸爸却取下一抹流霞,织成了彩云送给我;我只是向往遥远星空的一颗星,爸爸却让我站在他的肩上,摘下他的翅膀,让我飞翔。

  生活提醒了我,我便向生活保证,再也不会有犹太人的那句谚语:爸爸送儿子礼物的时候,儿子笑了;儿子送爸爸礼物的时候,爸爸哭了。

初一记叙文5

  唉!又要去看牙医!因为我喜欢吃甜食,所以老是牙齿痛,就要去看牙医。一想到牙医,就让我回想起可怕的经验……

  我第一次看牙医,正好听到一个小朋友大喊:“啊──妈妈救命啊!”让我心惊胆跳,心里已经想落跑。突然护士叫着:“吴岳庭!”叫得我心惊胆跳、手足无措!我走了进去,医生拿起声音像电锯的工具,让我听了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医生拿起工具,在我的牙齿上钻来钻去,就像“怪手”挖土机,乱钻乱挖,我惊声尖叫,叫到连美国总统都听得到我的哀嚎,我好希望他快快出兵来救我!

  突然医生说:“不行,一定要抽神经!”我妈妈吓得花容失色,我吓得奄奄一息,但已经骑虎难下了!医生又拿起工具,开始在我的牙齿上,左钻又钻,害我哇哇大叫,痛得一直哭,眼泪早已经不听使唤的狂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神经抽出来了。唉!真是可怕的经验!

  其实牙医并不可怕,因为,他只是为我们好,要把蛀牙给弄掉;还有,他不是病患,当然不会感觉到我的痛苦,所以他绝不手软!所以,我们只要不要怕去看牙医就好了;而且,他们的工具只是要帮我们去除牙病,所以不可怕也不恐怖,如果我们好好爱护牙齿,不就万事OK,有什么可怕的呢?牙医先生,谢谢您治好我的牙痛,虽然您的电钻很可怕,可是,还是要谢谢您。

  天呀!我的牙齿又疼了!“牙疼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还是快快吐掉口中的糖果吧!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5)

——帮妈妈做家务_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

帮妈妈做家务_初一记叙文1

  小时候,我饭来张口、衣来身手。今天,我想为家里做点儿事,减轻妈妈的负担。

  吃完早饭,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我开始了我的秘密行动——做家务。我学着妈妈的样子,首先将抹布洗干净,蹲在地上,一点一点地擦地板,还没擦完一个房间,就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想到妈妈每天都要做这些家务,我到洗了一下脸,继续干起来。坚持就是胜利!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将每个房间的地板都擦干净了。我累得趴在沙发上起不来了,但是看着干净的地板,心里美滋滋的。

  休息一会儿,看看时间快10点了,我开始了第二项秘密行动——煮米饭。

  我从米斗里舀出一些米放在盆子里,然后学着妈妈的样子淘洗,用手反复将米在水里搓洗,洗好后将米倒进高压锅,又放了一些水盖上锅盖,打开液化器阀门开始煮米饭。大约过了20多分钟,高压锅压力阀开始跳动,我闻到了米饭的香味。我急忙关掉液化汽阀门,坐到沙发上等妈妈下班。

  一会儿,妈妈下班回来了,一进门就看见干净的地板,惊喜地说:“今天地板怎么这么亮啊?”“是我擦的!”我说。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妈妈快到厨房看看,还有惊喜呢。”说着我就将妈妈拉进厨房。“看看,我还煮了米饭。”我洋洋得意地说,“妈妈,尝尝我的手艺。”说着,拿筷子夹了一点米饭放到妈妈嘴里。“米饭有点夹生,火候有些轻了。”妈妈说。我尝了一口,果然有些硬硬的。妈妈告诉我,压力阀跳动后还要再煮10分钟才可以停火。哦,原来如此!

  虽然今天的米饭不如妈妈做得可口,但吃饭的时候,我看到爸爸妈妈的脸上一直带着笑容。爸爸告诉我,这是他有生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米饭。我从他们赞许的眼神中受到鼓舞。

  我会继续努力,下次一定让他们吃上可口香甜的米饭。

帮妈妈做家务_初一记叙文2

  暑假的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没事做,而妈妈却在忙里忙外地坐着家务。看着妈妈忙碌的身影,我的心中闪出一个念头——帮妈妈做家务活。

  一开始,妈妈硬是不让我做,她说:“你*时在家里娇生惯养的,还想帮我做家务,别帮倒忙就行了!”我撒娇地对妈妈说:“就是娇生惯养才要锻炼嘛,您就让我做,您去歇着吧!”妈妈被我缠得无可奈何,最后还是答应了。

  首先要做的是擦地,妈妈叫我不要用拖把拖,要用抹布擦,这对我来说可是高难度的呀!我先从浴室里打了一桶水提到客厅里,有从阳台拿来抹布。我把抹布丢在水桶里浸湿,在拧干,然后学着妈妈的样子,挽起袖子,把抹布紧紧地攥在手里,接着半蹲在地上,使劲的擦着,地上的灰尘全都被我擦掉了。有时候,腿蹲得酸了,**脆跪在地上擦。我从角落里往外擦,从房间擦到客厅。等我把地擦好后,我已是汗流浃背,两边膝盖也跪得红红的,但看到一尘不染的地面,我的心里甜滋滋的。

  做完了第一件家务后,我来到房间里,看见床上有几件脏衣服,我便把这些衣服搬到浴室里,准备开始洗衣服。

  我先拿出了一个大水盆,在水龙头下接了半盆水,然后把脏衣服全部倒进大水盆里,再往里面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搅拌均匀。我又从房间里搬来一张小板凳,便开始一件一件地搓洗着。一不小心,白沫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看到镜子里面的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我把一件件脏衣服都搓洗过之后,就把盆里的水全部倒掉,又重新接了半盆清水。我把衣服全部倒进盆里,让清水把衣服上的洗衣粉洗干净。洗干净后,又把盆里的水换掉。就这样,我洗了好几遍,直到水清得看不见泡沫,我才准备把衣服拿去晾干。我刚要直起身,“哎哟!”我的腰疼得不得了,我都站不起来了。

  晾完衣服后,我又帮妈妈做了许多家务事。一天下来,我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终于体会到了妈妈*时做家务的辛劳。今天,真是难忘的一天啊!

帮妈妈做家务_初一记叙文3

  同学们,你们帮妈妈做过家务吗?你们给妈妈捶过背吗?你们帮妈妈洗过脚吗?你们是不是经常对妈妈说一些感谢的话呢?我虽然不常做,可是这次不能不做,因为这星期的小队活动就叫做今天,我做‘妈妈’了。

  今天我起了个早,为爸爸妈妈做早餐,我要煎鸡蛋,嘻嘻,这个最简单了。我先倒了一点油,然后把鸡蛋打在碗里,再倒进锅中,啪地一声,油炸到了我是身上,我差点没叫起来,好不容易我才煎好了三个鸡蛋。

  家人吃完早饭,我便去厨房洗碗,先在海绵上挤一点洗洁精,然后用海绵在碗里擦一圈,油污便全没了。接下来就冲洗了,虽然现在不是严冬,可冰冷的自来水嗖地一下,从我的手传到我的骨头里,现在我才知道什么叫钻心刺骨了,洗完碗我的双手已经冻麻了。不要以为干完这些就结束了,我还要扫地,擦卫生,拖地,做午饭,这都是妈妈每天的日常事务,今天换我了。等我做完这些家务活,已经到了该做午饭的时间了。

  我把昨天的剩饭,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便亲自下厨。我照着妈妈的样子,把煤气开到最大,把油倒入锅中加热,我把辣椒放入锅中炒了炒,顿时只听见噼里啪啦油炸声,炒了一会我又把豆腐干又倒进锅中一起炒,可是这些菜似乎根本不听我的指挥,豆腐干总是粘在锅上,而辣椒也快要焦了,我慌忙地加了些水,放了些调料,一盘青椒豆腐干就炒好了。我看着自己的杰作,洋洋得意,我喊道:开饭了!爸爸妈妈吃了我的杰作说:这菜怎么这么好吃呀!我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也尝了一口,呸,这是人吃的吗?这时妈妈安慰我说:只要是我儿子做的菜,我觉得就是天下最好吃的美味佳肴。

  以前,我认为妈妈每天在家都很舒服,就是做个饭,洗个衣服,搞点卫生。通过今天的亲身体验,我知道妈妈每天在家也很辛苦,要给我和爸爸做可口的饭菜,还给了我们一个整洁,温馨的家,每天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妈妈在此我对您说一声:妈妈,您辛苦了!以后,我一定会帮您多分担一些家务!


“新”初一记叙文 (菁华3篇)(扩展6)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通用5篇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 1

  那是夏日的午后,我放学回到家,在家门口遇到行色匆匆出门的父亲。

  父亲没有系上鞋带,我在些诧异,靠在门边,目送他离去。

  俯身,弯腰。母亲开始为父亲系鞋带。夏日的微风掠过香樟翠绿的树梢,屏息的游丝中是菊花茶淡淡的香。母亲的长发柔顺的在脸旁垂下,嘴角微抿。

  那一瞬间是我看见的最精彩的瞬间。

  后来,爸妈离了婚,只因为我爸好赌,为了赌他早出晚归。为了赌他不惜卖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他从不去找工作。他们离婚后我跟着我爸,这是没经我同意的。

  虽然他们离了婚,我妈仍然经常来看我,尽管我学*不怎么好,我妈还是买东西给我,有时还从自己急需的钱中抽出一部分给我买车、衣服和书等。

  记得那次我到妈妈那里去,因为我们家离学校很远,我要求妈妈给我买一辆自行车,可是妈妈当时正需要钱,看着妈妈为难的样子,我说:“妈妈,算了吧,等你手头方便了再说吧。”妈妈想了想说:“只要你听话,学*努力,我不吃好东西,不穿好衣服,我都要给你买。只要你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去做。”说完,妈妈就带我去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那一瞬间,我感到好温暖好温暖,因为我被母爱包围着。

  现在我爸爸改了很多坏毛病,为了不让别人说我是没妈的孩子,为了哪天我妈能回心转意,我们又可以过上快乐的日子,为此,他和我约法三章:一、除特殊情况外,天天坚持去做工。二、不打牌,没事就做家务,把家里弄好。三、不论我犯了什么错误,都只说服教育,绝不打我。“如果违反就天打雷霹!”爸爸指天发誓说。可见爸爸改正错误的决心之大。

  爸妈离婚六、七年了,妈妈一直住在外婆家,没有再婚,我想妈是舍不得我们,她仍然爱着我们,她一定在等爸爸改好的那一天。母亲在家门口俯身弯腰为父亲系鞋带的瞬间总是在我脑海浮现,我做梦都想回到从前一家三口和睦温馨的日子。为了让那个美好的瞬间成为永恒,为了让爱长住我家,我会努力的,爸爸也会努力的。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 2

  运动会,这个词我们都很喜欢,因为在我们的眼里,运动会就是过节日。运动员们的眼里闪烁着兴奋、跃跃欲试的光芒;啦啦队队员们个个都积蓄之力量,等待着运动员们上场,回来时给他们欢呼。

  “唉!”望着刚下场就抱成一团的六一班同学们,我重重的叹了口气。实话说,我觉得这次 运动会对于我来说是真的没什么好让人兴奋的,一整天我都与我那可爱的数字朋友为伴,因为我是裁判员,换句话说,很是无聊

  到了下午,体育陈老师终于下发了命令:“裁判员们,你们辛苦了!赶紧回去体检吧!好了,解散!”这声音真是仿佛如天籁啊!!终于解散了!要是在这样数数数下去我就要疯掉了!!!我是真觉得这是令人难忘的一瞬间。

  我拿了体检的报告表格直奔五楼科技*台。“喂!施瓜你跑这么快有神马用?慢点!等我!”我身后的某位同学大吼。“哦天哪!你傻啊!赶紧体检完好下去看比赛!特别是小陈的,你不打算去看吗?”我边跑边说。

  我们这几个裁判员用我们最快的速度做完了体检,刚跑上六楼放好体检表,就听见刚才冲出办公室现在正在花坛边上观望操场的同学惊呼:“下一场就是小陈的!这一场的是”那个同学在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因为我正在用我最快的速度下楼再慢点的话可能就赶不上了!!

  当我来到终点线前时,正好看到小陈越过终点线的那一瞬间汗水在向后飞扬,他把对手远远地甩在身后!

  也许只有这一瞬间才是最令人难忘的,难忘的是汗水,难忘的是笑脸,难忘的是胜利的喜悦!因为那一刻包含了太多太多,所以它才会令我难忘!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 3

  瞬间的记忆是美好的,它总是带给我们深刻的启迪;瞬间的记忆是让人难以忘记的,它留给我们的是无限的期许。

  放学铃一响,我和同学就一起走向了地铁站。刚到入口,就看到一对蝴蝶在空中飞舞,那两队闪着金光的翅膀上点缀着几块灰黑色的花斑。弧形的翅膀慢慢地扇动着,在阳光下显得十分美丽。人们都匆匆地行走着,并没有注意到这座城市里的另一些人物。

  在停留了几秒后,我也加入了这群匆忙的人之中。我和同学走进了地铁站,跟着人群一起,被迫挤进了地铁。一上地铁,大家又一窝蜂地抢着位置,我找了个靠边的位置站在那儿。正当地铁门快要关的那一刹那,一位年迈的老奶奶推着坐在轮椅里的另一位老人,在那短暂的时间里安全地上了地铁。

  这是两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额头以及眼角的皱纹,就像是黄昏下流动的小河,多而又密。牙齿也所剩无几,从行为上看,轮椅上的老人应该是老奶奶的老伴儿。他们深情的目光里,带给了所有人难以忘掉的幸福味道。

  这时,我突然发现,他们俩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从上地铁开始,虽然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手却从没有松开。好像是怕在这复杂的人群中找不到对方了,又好像是怕醒来后,而对方却不知道去哪儿了。人老了,想的'事情也多了,只要人在身边,那也就满足了。

  看着他们幸福的笑容,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地铁门口的那对蝴蝶,我好像又看到了它们慢慢地向前飞着。

  人们总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才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人们喜爱回味幸福的标本,却忽略了它散发清香的时刻。珍惜身边的人,才不会让明天的自己后悔。

  看了看地铁上的这两位老人,我又把脸转向了身边的同学,那一刻,我学会了珍惜。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 4

  人生就像一台相机一样,总能抓拍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微的瞬间,而每个瞬间都有着不同的感情,那个瞬间却令我终生难忘。

  那是暑假放假后的第一天上午,我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篮球场,与朋友们会合,经过一系列的赛前准备活动后,我们开始比赛。

  首先,我方发球。只见篮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在我方与对方的手里乱窜,还时不时在空中飞来飞去。突然,由于我方队员没有防备后的攻击,导致对方拿到球,对方拿到球后不慌不忙地把球重重地抛向我方球框。我方球员争先恐后地跳起来抢球,但球飞得太高了,我方球员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飞起来接住球。就在我们争先恐后跳起来抢球时,对方一名球员悄悄地转移到篮下,球径直飞到了那位球员手里,他接过球,看了一眼正在奋力追赶的我们,转身轻轻一投,球进了。又轮到我方发球了,我方球员汲取了之前的教训,采用声东击西的方法,让一群人在左边吸引火力,等时机成熟了,传给右边的我,我接球后立即出手——进了。

  ……

  过了许久,比赛也进入了尾声,还剩一分钟,比分19:18,队友以及我和在场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输定了。此刻对方球员开始上篮,我抱着死之前再挣扎一次的决心,给了对手一个盖帽,我拿到了球,只有15秒了,我在三分线上,对手包夹着我,但在这15秒以内,我想,要不要投,但投了也不会进……,我想了很多,但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不甘心输,我不能失去对自己的信心。我没有绝望,我用了后仰跳投,虽然我知道这只是徒劳,但那球却奇迹一般的进了!全场鸦雀无声,几秒后,我的队友开始欢呼,我抱着头,嘴张成了O型,等我反应过来,队友全都抱着我相互欢呼。

  这一瞬间令我终生难忘,他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从来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永远不要放弃,要大胆尝试,也许会成功呢?

  难忘的瞬间初一记叙文 5

  那一刹那间,眼前只留下那双曾经熟悉的手,我愣住了……

  和往常一样,依旧是我走在前面,背着背包,母亲走在我的后面,提着那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路上,一言不发地陪我去车站。

  一路的沉寂,我只在是熬不住这寂寞“妈——”这轻轻的叫喊划破了寂静的苍穹。我的心在怦怦直跳,因为害怕,从小到大也没有主动地和妈妈打过招呼。这一次……“妈妈她会不会不理我呐!”在心里忐忑帝想着,很后悔喊出刚才一声。

  时隔数几秒,母亲那温和而又熟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不要走得太快,风大,小心着凉!”我停住了,转过身子,看了看身后的母亲。

  妈妈拎着那么多的东西在大风里行走是在有点困难,只见妈妈很努力很努力地迈出那一步,风实在是太大了!我跑了回去,不知怎的,一向不喜欢理妈妈的我是哪根茎搭错了,伸手提过她手上的东西,很重!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仄歪流泪一下。妈妈见我这样,笑了笑,伸出刚才空着的手,说了声:“提不动吧!还给我吧!妈已经*惯了!”我摇了摇头,视线触及了那伸出的手,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

  妈妈的手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姿色了,变得粗糙极致。那大大小小,深深凹凹的沟壑成了她现在的手。那双曾经为我洗了多少衣服的手!那双曾为我做了多少宵夜的手!那双高举半空未曾落在我脸上的手!

  我的眼前一片朦胧,鼻子酸酸的,眼眶里噙着泪水,把头深深地埋进围巾里,至于到底有没有哭,我不知道,只知道我的镜片是水雾一片。

  在那脑海里,印着母亲的那双手,久久地拂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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