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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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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1

  当一代史学家司马迁颤抖着双手刻下《史记》的最后一字,当旷世奇人曹雪芹著书黄叶村时,他们心里一定洋溢着无比的欣慰与幸福,因为能把自己的思想注入书中并流传后世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

  作为后者,面对这些前人呕心沥血方才完成的巨著又怎能不心动,他们疾恶如仇、钢铁般的坚强毅力在字里行间无不展示得淋漓尽致。

  清晰地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读《水浒传》时,还不曾理解那一百零八个好汉的精神品质,只是觉得拔垂杨柳、打虎好玩而已。随着时光的推移,步入中学,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甜,才理解《红楼梦》中的“一把辛酸泪”,才略有些懂得曹雪芹当时的心境。我,作为一个*凡的后辈,自是受到古人思想精华陶冶的。

  家中书架上那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本,好像在不断地诱惑我去打开它,打开扉页,一些作家故事简介是那么生动,看完了第一章让人不由自主地想知道下一章是什么、结局是什么,为了解开心中的种种疑问,我看电视连续剧一般不愿停,讨厌的广告、父母的吆喝声,随着我的几声“来了,来了”便先打发走,然后恋恋不舍地看上最后一眼。有时候,吃着饭,心中想着:“高尔基《童年》中的我又经历了哪些事;想着汤姆和贝基在洞中出去了没有种种的疑惑,房间里的那本书像幽灵一般在我的脑海中萦绕,抹不去,擦不掉。只得狼吞虎咽地将饭吃下,放下碗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飞奔进自己的书房,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每每看完,却又感慨起来,感慨结局的悲惨,感慨世俗的迂腐。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却不认同,因为书中有的不仅是“黄金”,还有比“黄金”更加珍贵的思想道德,我想那些伟人之所以能写出鸿篇巨著,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寻常的人生,有着丰富的知识作为基础,这也许正是每本巨著的精华所在,文学的诱惑所在吧!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2

  感谢苍天赐予我生命,让我降身于汪洋浩瀚的知识时代;感谢历史的滚滚巨浪,让世界有了“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壮丽诗篇,作文文学是灯。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史,如灯光一般照亮了我的眼睛。

  在你无私的照耀下,我看到了多姿多彩的世界,认识了多种多样的人物。

  你让我沐浴了各种清风与明月,让我欣赏了不一样的山光与水色,让我遨游了相同的碧海与晴空。是你让我走进大自然,学会与大自然亲*、融洽。

  又是你指引我去欣赏、去品味——陶渊明的朵朵菊花点缀了朦胧的南山;龚自珍的片片落叶幻化成软软的春泥;晏殊的独自徘徊落寞了曲径通幽;温庭筠的脉脉斜晖笼罩了悠悠碧水……

  在你的照亮下,我看到了多少丰富的情感和伟大的精神啊!你教会了我微笑与流泪,开心与悲伤。你让我明白了“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真正内涵,你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永恒的光环。

  在文学的世界里,我怀着“采菊东篱,南山饮酒”的心境,去“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洒脱,去欣赏“禅房花木,曲径通幽”的妙趣;去品“荷笠斜阳,青山归远”的渺远;去忆“黄梅时节,棋子灯花”的闲适。

  在文学的照耀下,我会化成庄周梦中的彩蝶,云淡风清的怡然起舞;我会化作牧童短笛中的闲云野鹤,天马行空的无所羁绊。

  文学是灯,犹如雨后的梧桐,洗尽了浮华,亮出了新绿,那样赏心悦目!

  所以,我爱文学这淡淡的灯光,柔柔的灯光,微微的灯光,这一直能照亮心底的灯光。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3

  文学,虚幻而真实,是生活的缩影;是生命的畅想;是稳重中的灵动之美;使启发灵魂深处的篇章。文学是生命之春,充满生机与活力。

  一篇好的文学作品,如怒放的鲜花,在枝头演绎春的乐曲;如碧波荡漾的'一江春水,伴着拂过的风,点点涟漪,拨动心弦。喜欢文学所以喜欢读书,文学艺术的体现,是那样多样化,五彩缤纷。也难怪每个人长着不同的脑袋脑袋装着不同的思想,放在蓝天下,五光十色美不胜收,但是现实也是让人气馁的,我离文学太遥远了。学校里的语文课,语文书里的文字也是文学,像一块块鲜嫩的豆腐,但老师授课时,总是拿起擀面杖搅啊苛啊。分段,分层段落大意,层层递进,剖析思想含义,我知道老师这是为了我们好让我们学得透彻,学详细,但是一块豆腐,一搅两搅,一对豆腐泥,谁吃得下啊,说了老半天好像离开了文学的关系了吧,下面为你们说文学的好处:

  文学是生命之春,充满了生机,它就像在沙漠的人找到水一样,它又像冬天的大地,刚刚恢复生机与活力,它又是像一个老爷爷在教育人才!

  文学是生命之秋,明朗而悠远。“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那飘落的秋叶在这细腻的情感,淡淡的忧郁盘旋、盘旋……

  文学也使生命之冬,深沉肃穆。萧条中透露着灵魂的神圣与庄严。如飘落的雪花,拍打着天使的羽翼散落到大地的每个角落,映射出人性的光辉与真诚。严冬的空旷,是心灵的高远与纯净,是文学的意蕴与幽思。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夏放到最后写吗,因为夏天的时候有假放。所以我喜欢夏天,所以它最后写了,文学也使生命之夏,热情洋溢。炎热中跳动着不安的音符,狂漫,丰富的幻想在夏天郁郁葱葱林间弥漫,如可爱的精灵,上演青春的舞曲。

  文学是永不熄灭的火种,光耀这人间万物,它让在黑暗中的人看到光明,让绝望的人看到希望,所以热爱文学吧!关注文学吧!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1)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1

  文学是《诗经》里的一湾清水,在水一方的美人吗?是闪闪发光的华美楚辞吗?是鲜乐飘飘的大话乐章吗?是旧城墙上的细细青苔吗?是岳麓书院的依依斜阳吗?

  文学是家藏精书还是窑藏美酒?是长袖的阔带的文气还是风流倜傥的洒脱?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文学源于历史的沉淀,源于中华上下五千年来的历史。它洗尽沿华,还是见证历史长流的碑文。

  文学将旧时那刻痛心动魂,震撼人心的国面记录下来。在文学中,能体味,到文化。

  从屈原的《离骚》悲歌而慷慨;孔子的《论语》,字字句句都是真理通过文学,故事那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奋的三顾茅庐;曹操的火烧赤壁只因文学的存在然我见证了那一刻。

  诗词歌赋,涵养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的灵魂。“万紫千红总是春”“春城无处飞花在”“绿树阴浓夏月长”“五月榴花眼月明”“梅雪争春,骚人搁笔费评章”吟诵这些诗句,

  仿佛春花秋月,夏云冬雪尽在眼前。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山有路勒为经,学海无涯苦作舟”每当我品尝这些诗句,总能悟出无限真理。

  就列如从孔子的一句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告诉我,在多人共行走中,必有我的老师在里面。正因为我们的文学作品蕴含真谛,才使得我们的先祖所推荐。从而使得孔子的儒家远流,流收百出。这些,就是文化。

  文学是卓尔不群的君子,是傲居天下的将梁。它是黄沙漫天,北风逐雁中的且吟且行的谪仙,富予于作品,再让他慢慢发散其浓香,便整个也具美好前来。

  其实,文学源于历史的沉淀。而文化也因文学的存在让世人了解我们中华民族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

  文学是文化的传承!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2

  文学殿堂,不敢说现今的我已完全融入其中,但我敢说这已是我第二个生活天堂。*日里,凭着自己的灵感写下了许多所见所闻,这里是抒发自我情感的最好空间。

  记得小时,在外婆的一串串故事,妈妈手把手教我写字时候,我已好奇不经意间推开了这殿堂之门。小小的手使劲地推着那扇闪着光芒的大门,先是一个充满好奇的目光,随后便挤进了圆肥的身体,稚嫩稚嫩的,非常可爱!

  那时,我开始背诗,编一些小童话,坐在外公的膝上,讲着,笑着,摇晃着。那时候的童趣令现在的我还万分羡慕。

  长大了,我渐渐地懂得写作是怎么一回事了。在殿堂中,我已可以独自逛上一会儿了,好奇心没变,只是慢慢地比从前成熟了许多。我逐渐学会如何去发现美的事物,并加以描述,因此作文稿上一个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便出炉了。但那时,我肯定,自己仅仅只是在为了作业而写,只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称赞而写。

  那时我还在小学阶段,似乎编造也占据了我的童心。我总是刻意、无意地去揣测老师的想法,照着那个永远不变的套路不停地在写。

  后来,又长大了好多,我发现文学殿堂里有些角落,它弥漫着浓郁的诗意;有些角落,它散布着尖锐的批判;有些角落,它飘荡着无尽的悲伤文学之殿,你是如此错综复杂,神奇变幻!但在大师们的心里,这里是块圣地。至今,我才悟到这一点。

  现在,我才懂得写作,要掏出心来写,盯着心来写,千万千万用心去写,这样才能真真实实地表现自己,这才是真“我”。

  自迈入文学殿堂,我想我的确在不断成长。我记得著名女作家三毛说,别把自己永远封锁在一个黑暗的房里,走出去透透气,享受享受四面的柔暖的阳光,你就自由了。我也意识到,文学殿堂,金碧辉煌,写作是自由的,不为赞美,不为考试,不为休闲,只为自己的心而写。这是我的目标,这也是在文学殿堂中成长的我!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3

  余光中曾在给孩子们的信中说过,不必为自己的容貌所困扰,再美丽的女人也会因为庸俗令人生厌。而阅读能净化你的心灵,纯洁你的气质,让你在最寒冷的冬天也不忘玫瑰的芳香。

  此言得之,你远观文学,会觉得它毫无价值,没有任何经济效益,远不如金融、财会诱人。可是,你有走进它吗,走进它的内心世界,感受其博大而独特?

  文学,早在先秦就已经萌芽。溯游而下,它从《诗经》曳曳行来,穿过《离骚》、《文赋》

  朝唐人袅袅而去。且行且艳,是宋词元曲明小说。缓至*代、现代,无从的彷徨,浴火的重生,现实的思虑。

  一路行来,文学若无其广博的内涵,又怎愈演愈烈,而免于如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湮没在历史浩荡的长河中?

  文学无疑就是一盏明灯,以其微弱的光芒,亮在窗前,亮在书案,亮在心头,亮在暗处。无声无息,却给黑暗中前行的人带来光芒,带来希望,即使渺茫,也足以照亮前进的方向,这便是文学的力量、精神的力量!

  人对于美的东西,总有留住它的本能。于是在书中,人们渐渐学会了怀念。消逝本是一切的宿命,而怀念让消逝不是绝对的。人们用怀念,证明自己是否与古往今来一切的友情。

  我们用怀念,挽留住了“大江东去”的豪放,“晓风残月”的婉约”;挽留住了《三国》的英雄演绎,《红楼》的温柔乡;挽留住了先生之风的山高水长,民国女性的大义坚韧。

  而在当今时代,物欲铺天盖地,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在作家笔下频繁曝光,这个异化的社会,我们更需要文字这盏灯,来照亮通往内心的通幽曲径,更需要文学中的锦词佳句,来美化纯洁自己的气质。金钱不能没有,但是,精神比金钱更重要!

  想象一个情景吧:温馨的室内,烛光如豆,案上数枝腊梅,暗香浮动,合上金融的专业课本,翻开一卷古卷,或一册大师之语,静静聆听,细细品读……

  良辰美景,金融与文学并存和谐,岂不美哉?

  如此,文学已照亮你之前途啊!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2)

——以咀嚼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咀嚼为话题的作文1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所走的路不尽相同,这条路贯穿着我们的一生,影响着我们的一生。当你回头看时,路上的点点足迹见证了我们的一生。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足球中度过的,足球——这项世界公认的第一运动具有太大的魅力,将我深深地吸引住。足球带给了我太多太多,有咸,有酸,有苦,有甜,当我用心去咀嚼时,这些咸、酸、苦、甜共同造就了一个身处足球世界的我。

  咸。

  在我小时候的生活中就有足球的身影,我们相依相伴。家门前有一个广场,我和父亲经常在这里踢足球,与其说是踢,不如说是疯玩疯闹,常常搞得我们全身是汗,舔一下衣服,咸味十足!

  细细回味咀嚼,足球的“咸”味贯穿了我的幼年时期。

  酸。

  不知不觉,我已升入小学,到了二年级,学校准备举办首届校园班级足球赛,每个班级都要参加,我当然是要应征入伍啦。很快,我顺利通过了选拔,参加了校园的首届足球赛。为了赢得这次球赛,我每天都要去沙场训练(当时学校还没有正规的足球场),队友们也都在我的感召下积极参加训练,艰苦的训练常常把我弄得腰酸背痛,足球是“酸”的。

  细细回味咀嚼,足球的“酸”味更激发了我的集体荣誉感。

  苦。

  经过了两届足球赛后,我们班都勇夺了冠军,这出色的发挥也引起了校队教练的注意。最终,我们班五名主力队员均被纳入校队,开启了我们朝气蓬勃的足球之路。

  但进入校队的同时,就是紧张的选拔性训练,那些能适应下来的球员才能继续留在校队,那些被训练打倒的人将被淘汰,这就是所谓的“优胜劣汰”吧。这种训练持续了一个月,我也努力了一个月。我每天坚持不懈地训练,日复一日,身边的队友逐渐减少,而留下来的人要接受更加艰苦的训练。记得那一个月,那叫一个苦啊!索食无味,彻夜难眠,全身酸痛得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每个人的体能在那一个月都达到了极限。终于,四十余人中挑选了十二位精英,我也在这其中,总算能松一口气了!足球带给我是“苦”的!

  细细回味咀嚼,足球的“苦”味让我战胜了自我,赢得了成功。

  甜。

  校队生活并不只有“酸”、“苦”,还有许多有趣的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们变得更加成熟,更加稳重。正因为如此,我们一行人在这年要去参加一场邀请赛,全国各地共有四十支球队收到邀请。接到消息,我们即刻出发。杭州绿城——浙江的足球圣地,这天,我们将要在这儿参加我们一生中第一场大赛。我们一路过关斩将,一路杀到三、四名决赛(半决赛输给了金华某队),在摄氏三十多度的高温下,我们站在酷热的绿茵场上。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激烈的拼抢即刻开始,在你拼我抢中,我们逐渐占了上风。最终,我们以5:1获得了胜利,赢得了第三名,拿到奖杯的滋味是甜的,收获是幸福的,足球也给了我“甜”味!

  细细回味咀嚼,足球的“甜”味让我收获了胜利的喜悦幸福。

  足球,陪伴着我度过了小学时光,足球,将成为我一生中的关键词。当我用心去咀嚼它时,我与它已渐行渐远,但酸甜苦咸便会充斥在我的心间,值得我一生回味。

以咀嚼为话题的作文2

  咀嚼人生,让我们懂得亲情、师情、友情的可贵,学会珍惜人生。

  父母的呵护需要咀嚼,你才能体会到亲情的无价。*日里,父母的一声关心、一句问候,一件小事、一桌饭菜,你有没有细细地咀嚼呢?大部分的人会说没有,因此,你体会不到其中的亲情,这样,你就不懂得孝敬父母。而有些人,他能感受到亲情的可贵,在父母的帮助下,成就一番事业。例如孟母三迁,孟子“咀嚼”亲情,勤奋学*,最终成为了*古代有名的思想家、教育家。

  老师的教诲需要咀嚼,你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用心良苦。在学校,老师就是父母。你做错了一件事,老师就会对你进行教诲,虽然是一些哆嗦的话,但是如果你能细细咀嚼,就可以悟出其中的一些道理,体会到老师的用心良苦。海伦凯勒,一个盲聋人,却成为了有名的作家,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莎丽文老师对她孜孜不倦的教诲,又加上她的能够“咀嚼”出老师的淳淳教诲,对她悉心的照顾,受老师的感染,不放弃自己的生命,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她最终成名。

  同伴的交往中需要咀嚼,你才能结交到知己。在每个人的人生中,朋友的交往是必不可少的。在交往中,需要学会咀嚼。我们要认识一些对自己有帮助的朋友,向那些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同学靠拢;不要交往那些会伤害自己的狐朋狗友。现在有许多案例都是被朋友骗入传销窝点,进行XX传销活动,这种所谓的“朋友”,是最可耻,最可恨的。所以我们要咀嚼友情,交上铮友,帮助自己健康成长。

  一个人的人生很漫长,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事情的对与错,需要我们的“咀嚼”,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重新认识到事情的本质,避免误入歧途。有时候,“咀嚼”还别有一番滋味呢!

  让我们咀嚼人生,品味人生吧!

以咀嚼为话题的作文3

  我的父亲,从不会亲口对我说他爱我,但是,我却铭记,那一天,他紧握我的手,带我逃离了生死边缘,他不会考虑结果,只会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然后保护我。那是从手心里传来的温度,那是从心底感受到的温暖。

  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注: 两条道路交叉的地方。比喻处在对重大事情需要决定怎样选择的境地。],人多车杂,我同父亲一起站在十字路口的这端,等待红绿灯从红灯跳转成绿灯的那一刻,终于,绿灯亮起,一旁的父亲牵起我的手,想带着我一起过马路,可我却用力挣脱开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讨厌别人再拿我当小孩子看待了,“放开,我又不是不会过马路。”我不曾想到,那瞬间,我差点丢失了生命......

  我不紧不慢的迈着步子,目视着前方,却没有发现,有辆转弯的车正向我驶来,“嘟!,”响亮的喇叭声刺激着我的耳朵,我顿时傻了眼,双脚像被捆绑住一般,不能动弹,当时,脑海中一片空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在这时,就感觉有人抓住了我的手,热乎乎的手,然后用力地往后拉,我失重般往后退了几步,眼睁睁地看着那辆转弯的车从我眼前开过,灰色的气体慢慢上升与空中,直至看不见,而当我回头时发现,拉住我的手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他拉着我继续往前走......

  “爸爸,你的手怎么那么大,我的手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像你那么大?”小时候,我拨弄着父亲的手,嘟着嘴问道,父亲笑而不答。当时,这双手给我的映像,无非就是很大很大,而今,当再次被这双手牵起,我竟感受到它的温度,暖暖的,热热的,父亲将温暖传给我,也使我原本紧张害怕的心稍许*静了些。

  这一次,我不再挣脱开,我享受着这股温暖,从父亲手心里床来的温暖,我突然觉得很安心,不再害怕,刚刚的恐惧不在了,取而代之[注: 指夺取别人的地位而由自己代替。现也指以某一事物代替另一事物。]的是种安定的力量!

  这双手还能牵着我多久?还能陪我走过多少个春夏秋冬?谁还能取代我的父亲,在不安,惶恐,危难之际给我力量?

  咀嚼温暖,咀嚼从父亲的手心里传来的温暖,一直流淌一直流淌,直至我的心灵,其中满满的包含着父亲对我的爱。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3)

——以弯路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弯路为话题的作文1

  在人生的路上,有一条路是每个人非走不可的,即使被摔得头破血流,也非走不可,那就是小时候走的弯路。它让我们练就好筋骨,让我们成长,是我们宝贵的人生经历。

  人生的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地到达成功的彼岸。只有在磕磕碰碰中,才有失败的经验,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因此,才有可能成功。

  弯路是必须要走的。

  有一位船王捕鱼经验十分丰富,他老了以后,倾尽全力教导自己的三个儿子,儿子们却都不成器。旁人问:“你教了他们什么?”船王说:“我告诉他们如何避免错误,少走弯路。”旁人笑道:“这就是你失败的原因了。”

  记得小时候,在上学的路上有一条石子路,经常因为不小心,而摔的鼻青脸肿。有一次,我不顾父母的阻拦踏上了这条弯路。我小心翼翼地扶着身旁的墙走着,却还是摔破了膝盖。我坐在地上,低下头看见满是血的膝盖,吓得哇哇大哭起来。过了一会,有一位姐姐正站在路口,我忍不住喊:“大姐姐,这条路不能走。”她不信。“我父母走过这条路,为什么我不能走?” “我不想让你走同样的弯路。”“可是我喜欢。”我看了看自己,笑了。人生的旅途中,不可能是*滑的,必须经过许多条弯路。我们的父母也是从孩童一步步走过来的.,在他们的青春期,也一定走过许许多多的弯路。现在,他们告诫我们,不要走弯路;但是,成长的弯路必须走。

  有的弯路,让我们发现别样的风景;有的弯路,能让我们练就一身铜筋铁骨;有的弯路,能让人摸索到痛苦正是这些弯路……正是这些弯路,让我们一点一点收获人生的智慧,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以弯路为话题的作文2

  没有谁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在人生中难免会走一些弯路,它是人生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它,我们就无法体会到人生的意义,就不会懂得珍惜人生。只有经历了,才会悟出人生的真理,才会懂得珍惜。

  迪生,众所周知他是一个发明家,灯泡是他的重大发明之一,在发明灯泡的过程中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要经过无数次的失败,走足够多的弯路,才能有伟大的发明,他的发明之路才会有更少的遗憾。人生常陷入一片荒漠,重要的是迷途知返。李白幼时贪玩,遇老妇磨针方悟;乐羊子不思学业,因妻断织顿醒。他,放着华丽舒适的宫殿不住,放着美味可口的饭菜不吃,却卧睡柴草堆上,每天尝着奇苦无比的苦胆。他通过这样的方法使自己铭记灭国之耻,最终转弱为强,完成了他的复仇,成为了名垂千古的伟大人物。他便是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他所走过的弯路并没有改变他们人生的主旋律,而是让他们多了一份阅历,若干年后回首往事,弯路竟也是一种珍贵的体验。

  虽然弯路并不好走,但在途中我们依然会发现有许多的美景,这些美景都需要我们细细品味,这中间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借鉴、去学*,这样人生才会更加的完美。我们在走过的人生中,肯定走过不少的弯路,他在给我们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为我们积累了经验,为我们走以后的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没有走过弯路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人生。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气馁,因为希望就在前方。

  弯路是一种追求的过程,而不是死板的弯路。圣哲孔子就提出:人要通权达变。只有变化才能进步。所以走弯路是磨练自我,重塑自我的方法,我们并不反对走直路的人,因为直路能让你早早的体会到胜利的甘甜。

  人生在世难免会走些弯路,而这些弯路正是我们成功路上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人生因此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以弯路为话题的作文3

  在迷离中迷茫,在醒悟中清醒。

  ——题记

  凄凉又孤单地下着,它并不像春雨那样舞着华尔兹落下,而是像眼泪般固执地流下。那是一场秋雨,我的心也像那种秋雨般凄凉,像雨滴般易碎,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我感受到了它的悲,听到了它的痛。在雨中我肆无忌惮地哭了,仿佛那一刻是我的世界末日。*时一向和蔼的母亲竟出手打了我,痛的不是肉体而是心。

  “你怎么那么不听话呀,看你的成绩滑成什么样了,你到底想干什么?”母亲大声吼道。“我没干什么,也不想干什么。”说完,便听到啪的一声,母亲的巴掌便落到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从没有过的痛。母亲看到以前的乖女儿变得这么叛逆,似乎想一巴掌把我打醒。我带着我的伤痛甩门而去,想永远离开那个写满我悲伤记忆的家,可是我不知道到底该去哪里。

  我独自一个人徘徊在街头这条熟悉而又陌生的路上,家就在那头,可我觉得它离我好远好远。走累了便躲在角落里,多么安静的角落呀,我想把心永远锁在角落。这样,就不会再受到伤害了。夜渐渐深了,深了,像被打翻的墨一样,墨的那么均匀,那么透彻。天空没有星星,只有孤单的半月在给大地光明,仿佛它要冲破夜的束缚,给黑暗中的生灵光。“孩子,你在哪里?母亲错了,母亲不该打你,出来好吗?母亲好担心你。”多么熟悉的声音啊,可是听起来好憔悴。我偷偷地趴在墙角,看见母亲拿着雨伞走来,表情好焦急,脸色好难看。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扑进母亲的怀里,不争气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个劲地往下掉,“孩子,冷了吧,走,回家。”在雨中,母亲撑着伞,一手紧紧抱着我。灯光下,拉长了影子,相汇在一起,形成爱的剪影。

  在青春的道路上,因为叛逆迷失了方向,可是在路得那头才是家的方向。即使路再弯,再远,但是家的方向才是你要到达的地方。

  风雨中,四叶草在摇曳,因为她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前进的路很弯,但目标很明确——寻找爱和幸福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4)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1

  人生是一场旅途,书更像是我们的伙伴。在我们最困难时,给我们以鼓励、帮助;在我们最迷惑时,给我们以启发。书像我们旅行箱里的一种种食物,给我们充饥,让我们尝尽人间一种种的酸甜苦辣。书还像是一道道险关,锻炼我们的意志,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帮助

  我就是一个从小在书的陪伴下成长的孩子。阅读课外书,可以让我们丰富阅历。读《圆明园往事》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们抒发的感情,创造的哲理。读了《同桌冤家》这本书,我体会了校园文化风趣。看见了许多奇思妙想的怪问题,让自己对祖国的未来有所猜想。读了《创新故事大王》这本书,我知道了地球上许多事物的来历,如温度计、火光、秒表等,认识了很多成语,如空穴来风、鱼米之乡等。

  通过读书,我也改正了很多缺点,如眼睛离书本很*,坐姿不好看(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字写的一个大,一个小,喜欢网络等。通过读书,我不但可以自己克服缺点,战胜困难,还可以变得很聪明。通过读书,看课外书,我的成绩直线上升,在班上一直很稳定,所以我被提拔为语文课代表,兼学*委员。许多同学有不会的难题都来问我,有不理解的字词都来问我,我感到很自豪。

  我的书柜里的书多得不计其数,都可以开图书馆了。什么《淘气包马小跳》《伊索寓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类书,我都有。我的邻居们常常来我家向我借书,我自己也不敢怠慢这些书。一有空闲,我就去看看课外书,去了解书中的精髓,去走向书本给我描写的图画。

  书是我的朋友,是我的食物,是我的“闯关关卡”。我是个从小就看课外书的孩子,我是在书香中长大的。我在书香中成长。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2

  爱迪生说过:“书籍是天才们留给人类的遗产,世代相传,更是给予那些尚未出世的人的礼物。”书,凝聚了人类的智慧,蕴含了人类的感悟,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自有一番快乐滋味。

  我是个书迷,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励志的书籍。去年,我利用暑假的时间看完了《海伦·凯勒传》,《海伦·凯勒传》主要是讲述海伦·凯勒一生经历的坎坷与磨难。她一生度过88个春秋,却有87年生活在一个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里。她曾经非常惶恐、绝望,但她最终凭借着坚强的意志,走出了阴影,成为了全球盲聋哑人中第一个大学毕业生。

  她用行动谱写出生命的乐章,她的经历是一个奇迹。一个盲聋哑人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是何等的令人惊讶!没有人生来就是强者,只有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使翅膀变得更加坚硬。

  看完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即使是残疾人,他们的生活也会因坚强而精彩。弱者,在每次挫折中,垂头丧气,束手无策,被动消极,不相信命运就掌握在自己手里;强者,在每次挫折中,积极向上,从不言败,因为他们坚信,只有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使翅膀更加坚硬。

  鸟儿爱辽阔的天空,鱼儿爱一望无际的大海。而我,爱书。我想找到智慧的钥匙,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又像一颗出生的小草,在不停地吮吸着雨后的甘露。书香,伴我成长,助我消解忧愁,予我心性的雅致清秀。书香,激励我在人生路上前行飞驰。

  如果说人生是一座高山,那么好书就是高山之巅的怡人风景;如果说人生是夜空,那么好书就是点缀夜空的繁星。我的眼睛因好书而明亮,心灵因好书而纯洁,灵魂因好书而高尚。我读书,我快乐!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3

  拿一本散文集或诗集,寻一个幽静所在。翻开书页,阵阵墨香扑鼻,借着这氤氲的书香,品读前人留下的遗迹。

  书,给予了我们更多的知识、见闻、思考。让我们了解过去,过好今天,以便面对未来。

  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探求课外知识。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师,不断启迪我;她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哈里波特》把我带进了梦幻的`世界,让我明白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长处;《*通史》陪伴我进入历史的长河,游览过一个个朝代,展示一位位君王将相,懂得了“以人为鉴,以史为镜”……

  书香,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本搭建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翻开一本书,朴实的纸页,简单的矩形形状纸张,白底黑字,油墨的香。这让你在安静、缓和的气氛中审视历史,聆听历史。而打开搜索引擎跳动的界面,绚丽的色彩,让你沉浸在刚聊天的意犹未尽中。

  因为书香,我们沉醉;因为书香,我们流连忘返;因为书香,我们找到了攀上顶峰的绳梯。我们的梦想,就诞生在书香里。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5)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1

  我和老师说话的时候,我会站端正。抬起头,双脚并放,双手向下,认真听老师说话。

  吃饭的时候,我会坐端正。注意右手拿筷子,左手握玩,双脚*放地,不要把脚放在凳子上,更不会随便说话。

  我上课认真回答老师的问题前。我先会举起手,等老师允许后我再站起来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我会抬起头,挺起胸,认真地回答问题。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2

  星期一的中午,吴老师请红红到办公室里去拿本子发给同学们。

  红红吃完午饭,就急急忙忙地跑到吴老师办公室里。红红看见吴老师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正等着她呢。

  吴老师看见红红站在她面前,一只手摸着头,一只脚踮着脚尖。吴老师摇了摇头,耐心地对红红说:“红红,你面对老师说话正确的姿势应该是

  双脚并拢,双手自然下垂紧贴两边裤缝,双眼看着老师,仔细地听老师讲话。”红红惭愧地低下了头,对吴老师说:“吴老师,我知道错了,下

  次一定改正!”吴老师高兴地对红红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3

  星期三的中午,老师叫小红到她的办公室去。

  小红一进去就看见老师左手放在桌子上,右手放在腿上。老师笑眯眯地说:“小红,你知道我找你有什么事吗?”小红左脚歪着,右脚放在左脚的后面踮着,右手还放在头上,说:“不知道”。老师说:“你看看你,小红你这样的姿势不正确,应该站得端端正正的。”小红低下头说:“知道了,”小红站得笔直的认真的听老师讲。

  老师说:“这样的姿势才是正确的姿势,你知道了吗?”小红一边点头一边说:“知道了,老师”。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6)

——以姿态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姿态为话题的作文1

  “卟咕,卟咕”

  鱼缸里的小鱼一个接一个的吐着泡泡。晶莹的水泡从小鱼的口中滑出,慢慢悠悠地从水中飘然而起,最终在水面绽开,如一朵正放的鲜花。

  “去去去,我烦着呢!”我狠狠地瞪了它一眼,笔重重地敲了下缸缘,水面漾起了一圈又一圈波纹。方才的数学题着实很难,再加它的干扰,就更写不成了。小鱼如箭一般蹿进身后的水草,芝麻大的黑眼睛无辜地望着我,那条缨红的长尾巴一下又一下地上下颤动着。它小心翼翼地绕着水草打转,忽而轻佻地一甩尾,又藏在了水草后,我停笔静观。

  不过一会儿,鱼扭动着身躯游出了水草。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仔细观察它:金色的鳃盖如金子般闪闪发光,锦红的鳞片如长袍般披在身上,片甲分明。缨红的鱼尾呈半透明,如散开的丝绢般随意漂浮在水中,芝麻大的眼睛虽小却如黑宝石般炯炯有神。

  它缓缓地游动着,金色的鳃盖有节奏地开合着,似乎有人在指挥一般。小巧的`鱼嘴棱角分明,一串串水泡如珍珠般从它的嘴中吐出,擦过缸壁,掠过水草,破碎在水面上。精巧的鱼尾缓缓地摇动着犹如一把大扇子,在水中恣意地飘摇,将整缸水几乎染成了红色的了。

  一颗鱼食从缸顶投入,徐徐下坠。她一游而起,腹鳍与尾鳍迎着水波前后摇摆,它甩甩尾巴,嘴巴一张,鱼食不偏不倚落到了口中。它似乎知道我在看它,鱼鳍摆得更起劲了,仿佛在向我打招呼。倏地,又箭一般冲到缸壁,嘴轻轻地贴在我手指靠*的地方,像是要亲吻我的温柔。随后,又如一位高贵的皇后优雅地巡游着鱼缸。

  这是它生活的姿态。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它,和它这段慢生活依然如旧。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除了匆匆与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慢生活,慢动作,被时间的流冲刷得干干净净,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我怅然地望着鱼缸,小鱼依然欢快悠闲地畅游着。

  也许,这才是生活的正确方式吧!

  我想……

以姿态为话题的作文2

  我们这幢楼,二楼的那一户是每晚熄灯最早的。二楼住着的,是一个年迈的爷爷,自我家搬进来的那一年起,他就成了我们的邻居,每天以微驼的姿态出现在花园里劳作。那花园原是一整幢楼居民共有的,一直荒废着,没有人愿意踏足半步。可是自从二楼的爷爷开始改造它,它便被赋予了生命,变得鸟语花香,爷爷锄了杂草,翻了土,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挖了一个小湖,并且在各个树上挂上了鸟笼子,然后邻居们晚上都会搬个凳子去花园纳凉,爷爷会为他们点上蚊香,但他自己却不曾出现在纳凉的人群中,只是每天清晨人们还沉浸在梦乡时来给花儿浇水施肥。

  虽然爷爷不常和邻居闲聊,但我们这一带的人都知道他,我的。爸爸和爷爷更算得上忘年交。爷爷*时会收到很多信,信箱离单元楼远,所以有时我会帮爷爷拿信,每次去帮拿信时,我都会捧回一大堆给爷爷的信,爷爷看见信时会很高兴,读的时候会很仔细,我问过他是谁的信,爷爷只是说是一些老朋友的。

  爷爷有一个女儿,但是女儿和老伴都不住在这边,爷爷和女儿见面就会发生争执,爷爷的女儿常说,爷爷不懂现在这个时代了,爷爷听到这些只是叹息,眼眶似有似无地溢出泪水。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肚子饿得咕咕叫,爷爷敲响了窗子,从窗口递给我一支玉米棒,没有过多的言辞,那支热乎乎的玉米棒代表了他的希望,我望了望他的眼睛,里面满是期待,我欣然接受了玉米棒,如同接受了一个孤独老人的心。

  当我再看见那微驼的身影时,我不禁微微一笑,那姿态代表了默默无闻的关怀。

以姿态为话题的作文3

  人活在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时时刻刻如履薄冰。稍不留神,就会在人生道路上摔得鼻青脸肿,撞得头破血流。放低你的姿态,并不是对困难的屈服与退让,而是智慧的处理面前的小门,是为了在以后的路上走得更加轻松。

  在印度的一个佛学院里,每一个新生在走进教室之前,必须先通过一个只有1。5米高,0。4米宽的一个小门。而普通人是无法抬头挺胸地进去的,只有低头侧身,才能勉强通过。这是对所有学生的一次终生教育,让他们知道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还有很多这样的小门,而自己能做的就是放低你的头颅,放低自己的姿态。这世界并不是为你而创造,不和你心意的事满地都是。既然不能改变世界,那么就去改变你自己。

  香港的亿万富翁余彭年,在他二十六岁时曾怀揣着对梦想和人生的渴求,离开老家湖南来到香港闯荡,但由于人生地不熟,广东话又听不懂,又无任何背景,连连碰壁使他心灰意冷。这时他已经身无分文,他只能放低自己的姿态,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勤杂工的工作。那是一份薪水极低的工作,而每天要做的工作只是周而复始的扫地、清洗厕所等等。虽然这是一项卑微的工作,但余彭年知道想要获得成功,必须有一段低头的日子,于是他专注于扫地。经过半年的辛勤劳动,他被老板提升为办公室的一名员工。此后,他不断被提升。再后来又创立了自己的公司,生意越做越大,成为了有名的亿万富翁。

  面对人生的小门,不应该一味昂首阔步,而应该学会谦虚,谨慎的躬下自己的腰,俯下自己的身体,低下自己的头。当今社会复杂,许多初涉世事的年轻人,往往个性张扬,对自我认识不足,所以四处碰壁,经常刚遇上不顺之事。比尔·盖茨曾经给年轻人这么一条忠告:“卖汉堡不会有损于你的尊严。”同样,放下你原来的架子也不会有损于你现在的面子,反而有助于你将来的日子。放低姿态,重新审视一边自己,你会发现自己渺小的可怜。

  大丈夫能屈能伸,“汉初三杰”之一的韩信,为了自己的抱负,能忍受胯下之辱,气量绝非一般。可见想成就一番伟业,得先从放低姿态开始。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7)

——以接受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接受为话题的作文1

  花儿殒落,大地会接受殒落的悲伤,云霞消退,天空会接受消退的哀愁,泥土离别了,高山会接受离别的恋舍,学会接受,你才会拥有大地的宽广,天空的纯净,高山的沉稳。

  学会接受,让一切不和谐,在你俯仰间款款摇碎。幻化为儿时的纯洁和天真,在你的细微举措间,变为一种爱与包容,学会接受,让你懂得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

  一夜的春风肆意,酝酿着的雨却半滴未下,不禁惹得爱花之人捶胸顿足祈雨降临。一夜的春风豪情,娇弱的花儿哪能经得这般风波,于是伤了花蕊,乱了花色,落了花瓣,豪迈春风吹走爱花之人的心情,撕碎了赏花者怜香惜玉的心,怎不叫人恨得牙痒痒。

  凋零的花朵不可能再次回到枝头,就像逝去的光阴不可能再次倒流,一旦错过,就没有了下个路口的相遇,也许你会轻轻拾起零碎的花瓣,凝眸注视着它那依旧清晰的脉络,仿佛缠绕着生命的轮回,但遥远而漫长,是啊,此情已成为追忆拾起撕碎的心,接受吧!带着一颗*淡的心去看待它,去理解它,去升华它,也许这就是“零落成泥碾作尘”的凄美与悲壮,这就是“一朝春尽红颜老”的娓美与无奈,也许殒落就是此种韵味吧,接受吧,无需感时伤怀。

  学会接受,你才会理解花落的真谛,用一颗*淡的心去领会大自然的跌宕起伏,用一颗恬静的心去接受生活的孤单和压抑。

  孱弱如芦苇的生命,经历着生活的种种牵绊,甚至让你无法呼吸与脱逃,有时,你会觉得好累好累,也许你脆弱地想回避现实,但现实终究是现实、犀利,但是渗露着另一种爱与宽容,别人不理解你,你可试着去读懂别人,用一颗宁静的心去接受生活中的坎坷,去融化生活的冷冰,去感悟生活的美妙,深深接受生活中的牵绊,任谁也无法动摇,学会接受,你才会真正体验生活的真谛。

  冗长的人生,学会了接受,纵使蝴蝶失去了斑斓的翅膀,夜间消隐了群星的光芒,天地间,顿时,但你仍然可以穿越时间与空间的隔阂,所以从古走向如今,从如今走向远古,即便是飘摇如浮萍的生命,你也会凝聚超脱一切的力量。

以接受为话题的作文2

  偶然路过一家潮衣店,看见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有着妖娆的曲线,只是肚子上有那么一点不明显的赘肉。“哎呀,怎么有这么多赘肉啊!怎么见人啊!好丑啊!”这样的话语传到亲眼目睹这一幕的旁人耳里,一定会很不解。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身材啊!她还觉得不满意?真是奇了怪了。

  追求美,是人的天性,谁都想让自己看起来气质高贵,曼妙身姿,一脸精致,完美无瑕的一身。可千万不要忘记了:人无完人。在外表上,不要过分追求所谓完美,更不要因为大家耳耳相传苗条身材的女生身材好就因为自己比她们多了点肉就成天嚷嚷着要减肥;不要因为*日兴起一字领的衣服,就强迫本不适合这类衣服的自己硬穿在身上。那你迟早会在这大众化的时代里被别人的思想别人眼中的潮流所吞噬。再者,每个人都有自己不被称赞的不完美的一面,你要去接受,不要觉得丢人,也不要因此自卑。

  也许你没有浓密的眉毛,但你可以通过化妆尝试不同的眉形,这是浓密的眉毛不能与你相提并论的吧;也许你觉得自己的鼻子不够挺,虽然不够立体,但是多了几分柔和美;也许你觉得自己的嘴唇太厚,嘴巴太大,但涂了口红可比樱桃小嘴好看多了。

  不管你怎么样,都有利弊。看似再完美的人,也有不完美的一面。请正确看待不完美的自己,真正的去接受它,挺起你自信的胸膛,战胜不完美给你带来的负担和自卑感。

  为自己的不完美骄傲,也许这些不完美,造就了别人眼中完美的你。

以接受为话题的作文3

  自己还是必须接受这样子的一个现实吧,自己还是必须接受他不爱我的这一个现实,即便我很喜欢他,即便当初真的也是很喜欢他这一个人的各种品性,即便当初真的很想要跟他在一块一起长长久久的,即便偶尔思想会出一点小差错,会想要立马的断绝我们的关系,但是最后自己还是忍住了,最后自己还是你觉得没有必要,毕竟是自己那么喜欢的一个男孩子,所以还是坚持了挺久的。

  自己现在想来都可以确定自己当时对他确实是喜欢的,毕竟没有一个男孩子能够让我那么主动,毕竟没有一个男孩子让我那么的痴迷,让我那么的想要去跟他们分享日常,那么让我想要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真的是唯一一个让我特别费尽心思的去引起对方注意的人,毕竟发朋友圈仅他可见这一种操作也是维持了挺多年的。

  最后可以把他追到手,自己都觉得有点小梦幻,毕竟没想到最后追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追到了自己特别喜欢的男孩子,而且对方竟然也可以接受自己对他的喜欢,而且也愿意付出他对我的那一颗真心,真的当时觉得自己挺厉害的,真的也掌握了一定事物的发展方向,真的会得瑟。

  当然在一起交往之后,也可以预料到我们最后要失去彼此的结局,所以现在失去的话也可以坦然的接受,不会去问太多的为什么,毕竟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大家都清楚,两个人的相处方式是不一样的,大家也都清楚,我们两个人不可能会走的太长久,不过还是很,感谢有那一段关系让我看清楚我们两个人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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