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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

日期:

出差报销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XXXX年3月1日执行。

出差报销制度2

  为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的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书面说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及计划所需资金,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将出差申请或出差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出差。

  2、经批准后的出差人员(只允许部分新来人员)可向公司申请预借差旅费,并应在借款事由中注明出差地点及天数等事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就出差事项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同时由财务部结合本办法核对相关的出差记录及费用明细。

  4、出差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差旅费包干标准和有效出差单据,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费用开支报销办法的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凡与原出差申请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1、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对差旅费补助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地区

  级别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级住宿:200元/人天住宿:1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经理级住宿:120元/人天住宿:85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业务推广人员

  一级住宿:3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二级住宿:4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0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级住宿:5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四级住宿:6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24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五级住宿:7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36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可乘坐硬卧标准)或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购买硬卧车票乘车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凡符合乘硬卧标准而实际乘硬座出差(除乘坐动车组和软卧外)出差,按照实际车票报销,住宿、餐补照常享受。

  4、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出差的,按照本人出差住宿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异性两人同时出差同一目的地,按照每人享受实际住宿补贴标准执行;集体出差人员的相应餐补照常享受。

  5、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组会方提供食宿的,相应的公司餐补和住宿补贴不再享受;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会议,出差人员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会议,出差人员就餐补贴照常享受;食宿均不提供的会议,就餐与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同时,参会期间的会务费必须提供正规具实报销。

  6、对于公司委派的学*、培训、工作等需要长期驻外的人员,经领导批准据实报销。

  7、外聘顾问或讲课老师出差发生住宿、就餐费用按照正规实报实销;公司技术部市场服务或其它外出出差补贴参照业务推广人员住宿就餐补贴标准执行;所有岗位当天往返,仅享受餐补,一律不享受住宿补贴。

  8、出差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部门经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其它特殊人员或特殊岗位出差办理公司业务或其它重要工作,相应的出差报销,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酌情处理。

  三、其它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出差人员须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报销依据,据实报销。部门经理签字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非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2、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依照财务管理制度中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3、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目的地为石家庄地区以外的地区)当日往返,餐补按每天25元执行,不享住宿补贴;司机单独出差一天以上并需要住宿的,按每日55元(餐补25元,住宿30元)补贴标准执行。有同车随行人员且职务在市场经理以上岗位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同车随行人员在市场经理以下岗位按照本人出差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司机出差话费补贴按照每月30元执行。

  4、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5、出差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报销制度3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

  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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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

出差报销制度1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出差报销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XXXX年3月1日执行。

出差报销制度3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

  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企业财务报销制度 (菁华3篇)

企业财务报销制度1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借支款项及预付款管理、日常办公费用、采购支出、销售费用、车间费用、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税费支出、其它费用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企业财务报销制度2

  十八、采购管理制度

  (一)询价比价制度:公司大宗原料必须遵循比价采购制度执行,大品种的原料询价客户不少于3个,小品种原料及月用量低于最小送货量的,不少于2个。 5

  (二)定价定商:本着同等质量选择最低价定商原则执行。

  (三)公司原则上不允许打原料预付款。如有特殊情况,财务部见到北京总部的原料中心审批文件,才可付款。

  (四)付款单据必须是七单齐全,付款单、结算单、发票、询价单、入库单、磅单、化验单、合同。无询价单的付款单据,财务部不付款。

  (五)按原料采购合同支付大品种原料的合理损耗。

  十九、原料采购流程

  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到货通知单(到货)→品控部签字(原料检测记录)→原料过磅(磅单)→品控部初检、取样合格(化验单)→原料入库(入库单) 二十、原料付款流程(七单齐全加合同)

  采购内勤→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经理→出纳付款

  二十一、原料运费的报销规定

  采购内勤根据要单独支出运费的,按实际发生的原料运费,填制《运费支付申请单》。

企业财务报销制度3

  二十三、报销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业务员冰点内提成、业务员提成、车补、业务员奖金、月返、客户奖励、客户年奖、促销品支出、招商会年会支出、运费支出、运费补助、餐费补助、圆桌会议补贴、广告宣传活活动费、其它和销售相关的费用等。

  二十四、电话费、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同上;区域业务经理的招待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

  二十五、业务员冰点内提成、业务员提成、招待费、差旅费、车补,应依据销售部具体的销售政策和费用标准,根据业务员每个月完成的销量,每月底由销售部主任编制当月的业务员提成、车补、招待费等明细表,经总经理审批。

  二十六、业务员奖金和其它的销售费用的报销,由销售部提供说明具体情况的呈签,经总经理审批。

  二十六、月返、促销品支出,销售部应依据具体的销售政策,每月底由销售部主任提供当月的相关明细表,经总经理审批。

  二十七、客户奖励及年奖 销售部依据销售政策对客户的奖励,经总经理审批。 二十八、运费支出,对于需要公司承担的产品运输费用,由销售部填写《运费支付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

  二十九、广告宣传活动费

  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印刷费、招商会及年会费用,总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 招商会、年会支出,由销售部做出预算,预算中列出主要会议项目和公杂费的预计费用支出,主要会议项目中需写明宿费、餐费的单价和金额。由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按照预算金额借款。在会议结束后,对总经理审批后的票据进行报销,对超出预算的费用进行分析。

  三十、运费补助、餐费补助、圆桌会议补贴等在发生时已抵销客户的货款,每月底由销售部主任做出相关的报表,经总经理签字,报送财务部。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部门。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2

  第四条: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10、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条:单笔报销总额超过20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第七条: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1因公出差的员工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1.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没有报销,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1.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1.5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2、差旅费标准

  2.4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报实销形式,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2.5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申请程序。

  2.6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7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2.8部门经理以下(含部门经理)出差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9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2.10上述住宿费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2.11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2.12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2.13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十条:办公费报销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填写购买办公用品借款单,后附“办公用品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

  行政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

  1.公司级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交通费

  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通讯费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每月通过工资发放,不再报销;

  2.凡由公司委托银行代扣手机费的,由人力行政部按照实际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

  3.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报销。

  第十四条:教育经费及培训费

  1.教育经费及培训费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传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十五条:会议费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应填写“参会申请单”,详细注明会议性质、内容、目的、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会议天数及所需经费,“参会申请单”后附“会议邀请函”,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前往,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其费用总额,不得无故超支。

  3.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附“参会申请表”及“会议邀请函”。 第十六条: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总裁办酌情处理。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3

  第二十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授权内行使审批权。

  2.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审批。

  3.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负责人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4.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5.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6.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 “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

  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7.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8.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9.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未有效报帐冲销借款,或者无法从工资扣回逾期借款者,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不低于流失款总额50%的经济责任。按责任人基本工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损失金额,并在坏帐当期应发工资中扣还。

  10.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制作报销凭证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1.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副总)、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对出差人员费用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公司经营成本,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出差人员

  三、出差申请程序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申请人、部门、出差原因、陪同出差同事、行程安排、出差起止日期及费用支出预算金额;

  2、填写好的《出差申请表》交部门主管批准后,再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批,方可出差;此表出差前一律交公司前台登记并作考勤记录;

  3、如遇到紧急情况,由部门负责人临时派遣出差者,必须先电话通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说明出差事由,经同意后,方可先行出差,事后补填《出差申请表》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行政部批准。

  4、需要订购机票及酒店的,必须提前5天提交《出差申请表》并通知人力资源行政部,以便提前预订到价格经济实惠的机票或酒店。

  四、出差批准权限

  1、普通职员出差的,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出差。

  2、部门主管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出差的,由总经理批准。

  五、借款及还款

  1、员工因公出差需预支差旅费的,可以向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审批单》,填写清楚借款人、借款事由、预计还款报销日期等相关内容,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3、借款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需详细注明每笔借款的原因及用途。

  4、借款金额达3000元以上的,则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5、出差前所借的费用 ,必须在出差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按时还清所借的款项。报销时,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张贴上相关的发票,并详细注明每笔费用发生的原因,经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到财务部报销;

  六、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冲突,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执行。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2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组织构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差旅管理体系,特修订本规定。

  二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省市分公司和办事处员工。

  三 、职责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实施。

  2、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3、行政人事部负责岗位和职级的确定。

  四、标准

  1、出差期间的住宿、交通、伙食定额及补贴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各员工岗位职级的参照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和财务部门。

  四、原则

  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的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住宿发票必须附住宿消费详单);伙食补贴按照“定额包干”的原则执行(需提供正规发票);交通费用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包括出差人员机场、车站往返费用),违反上述原则一律不得报销。

  五、出差审批程序

  1、公司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同行人员、预计时间、出差事由、合理预计的费用等,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2、出差审批程序规定为:部门总监以下的'员工出差申请由部门总监批准;部门总监以上(包括部门总监)员工出差申请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的出差申请由董事长批准。

  3、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到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和到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

  4、员工出差借款,需填写《暂支单》(暂支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根据出差情况,原则上规定,部门总监以上员工一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其他人员一次不超过3000元,试用期员工一次不超过2000元,有特殊情况需超过限额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借款审批程序为:先财务总监审核,后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和《暂支单》支付款项,并严格遵守“前帐不清,后款不借”原则。

  7、因紧急情况来不及或一时无法办《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经得公司领导电话或口头同意后出差,出差回来后补办手续。

  六、差旅费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完毕,回单位上班后一周内报销差旅费用,逾期按报销额每日收取1%的滞纳金。超过报销期限30天,全部费用不能报销,借款在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2、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外埠出差费报销单》(财务部门领取)并在《原始单据粘存单》上或其它的适当的纸张上按顺序*整粘贴好相关票据。填写《外埠出差报销单》时必须根据相关票据及规定的补贴标准据实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日期、附单据张数、部门、出差人姓名、事由(必须和《出差审批单》相符)、起止时间、及相关金额等,并签署出差报销人员姓名。

  3、报销差旅费的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内部收款收据及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票据,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遗失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对因盗窃、突发事件而丢失的机票、火车票等有明显计价依据的费用,可写专题报告(注明时间、原因、票证名称、金额等),经证明人、部门总监签字报总经理特批后,可报销遗失票证金额的60%。

  5、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为逐级审批:出差人凭审批过的《出差审批单》和填写完整的《外埠出差费报销单》经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财务部主管会计票据稽核→财务总监审批符合规定→总经理最终审批。

  七、其他规定

  1、各类人员因公出差前,必须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批,超过审批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一律不能报销。原则上总监级以上(含总监)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但本着节约的原则,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总监级以下人员出差以乘坐火车为主,车程超过10小时以上可考虑买卧铺,如遇紧急事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所有人员乘坐飞机必须为经济舱。

  2、因公出差,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和安排用车的,住宿和交通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

  3、因公出*各类会议(如培训、参展等),会务费用包含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伙食费也不实行定额包干办法。

  4、因公陪同客户以及协作单位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已经报销的,本人不再另行报销。

  5、因公出差期间,凡实行公司通讯费标准规定的,不再另行报销出差时发生的通讯费。

  6、因公出差期间,同性别两人以上同行的,不允许单独住宿。

  7、外埠出差有发生招待费的,每招待一次相应扣减一顿的伙食补贴。

  8、员工出差公司购买的一些归个人使用的物品,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一年后此物品归个人所有;员工不满一年离职的,公司承担的费用转由个人自己承担,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八、实施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3

  1、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2、如有出差同行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同行人姓名、职别。

  3、差旅费实行按次报销制度,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多人一起出差时,可分开报销或合并报销,并注明同行人员姓名、职别。

  4、《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已获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5、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支出不能在差旅费中报销,另外注明报销;办公用品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

  6、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7、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按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等。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2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处理程序,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规定确立以人民币为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三、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会计部门岗位设立如下:

  a)财务经理

  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主导本公司财务部

  门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会计人员,并对其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等,划分职责范围;设立出纳岗位.应收,应付帐款岗位.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总帐会计岗位等。

  (3)制订财务作业程序,相关人员工作职责,权限,内部管理制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5)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作财务分析,资金预算,经营管理决策建议。

  b)出纳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记帐登记,核算,保管工作。

  (2)每日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帐实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支票簿,发票的购领,保管,开立工作,但不得兼顾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c)应收,应付帐款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月结明细单,汇总表的制作,并登记入总帐系统。

  (2)与客户,供应商对帐,结帐,确认应收,应付帐款。

  (3)到期应收帐款催收,消帐工作。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d)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公司成品成本核算,确定核算方法和程序,核算结果定期呈报财务经理审核,并知会业务部门作报价参考。

  (2)计算生产的成品利润,作出相关数据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

  领导层参考。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e)总帐会计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凭证汇总,分类整理登记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做财务报表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第三十条、由仓库管理者负责存货的质量及数量的保管。

  第三十一条、对存货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分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实际使用金额按规定列入费用。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根据按原值单独核算,折旧采用直线法。估计残值为原值的10%。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等为5年。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如发生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规定,报主管税务局机关审核批准后处理。

  第八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摊销应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5年*均摊销,若需缩短摊销期限,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摊销。

  第三十七条、企业发生的其他递延支出,按预计的收益期*均摊销。受益期无法确定的,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均摊销。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工程成本按所承包的工程归集、结转成本。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的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十九条、企业发生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4%职工福利费;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8%住房公积金;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9%职工退休养老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工会经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待业保险金。

  第四十一条、交际费在开办期间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支付,正式投产后的交际费支出额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没收的财产、支付的滞纳金、罚款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是核算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的结算收入。企业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也包括在内。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当月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全部贷记当月账目中,并同时结转工程结算成本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工程结算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四十五条、利润总额减去按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其余额在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三项基金后,即是可供分配利润。

  第四十六条、三项基金的提取比率由董事会按国家规定确认。公司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转作

  投资人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非经营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第十一章清算业务

  第四十七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两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在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前报送。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在执行上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有抵触的,应按国家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3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组织构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差旅管理体系,特修订本规定。

  二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省市分公司和办事处员工。

  三 、职责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实施。

  2、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3、行政人事部负责岗位和职级的确定。

  四、标准

  1、出差期间的住宿、交通、伙食定额及补贴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各员工岗位职级的参照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和财务部门。

  四、原则

  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的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住宿发票必须附住宿消费详单);伙食补贴按照“定额包干”的原则执行(需提供正规发票);交通费用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包括出差人员机场、车站往返费用),违反上述原则一律不得报销。

  五、出差审批程序

  1、公司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同行人员、预计时间、出差事由、合理预计的费用等,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2、出差审批程序规定为:部门总监以下的'员工出差申请由部门总监批准;部门总监以上(包括部门总监)员工出差申请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的出差申请由董事长批准。

  3、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到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和到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

  4、员工出差借款,需填写《暂支单》(暂支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根据出差情况,原则上规定,部门总监以上员工一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其他人员一次不超过3000元,试用期员工一次不超过2000元,有特殊情况需超过限额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借款审批程序为:先财务总监审核,后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和《暂支单》支付款项,并严格遵守“前帐不清,后款不借”原则。

  7、因紧急情况来不及或一时无法办《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经得公司领导电话或口头同意后出差,出差回来后补办手续。

  六、差旅费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完毕,回单位上班后一周内报销差旅费用,逾期按报销额每日收取1%的滞纳金。超过报销期限30天,全部费用不能报销,借款在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2、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外埠出差费报销单》(财务部门领取)并在《原始单据粘存单》上或其它的适当的纸张上按顺序*整粘贴好相关票据。填写《外埠出差报销单》时必须根据相关票据及规定的补贴标准据实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日期、附单据张数、部门、出差人姓名、事由(必须和《出差审批单》相符)、起止时间、及相关金额等,并签署出差报销人员姓名。

  3、报销差旅费的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内部收款收据及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票据,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遗失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对因盗窃、突发事件而丢失的机票、火车票等有明显计价依据的费用,可写专题报告(注明时间、原因、票证名称、金额等),经证明人、部门总监签字报总经理特批后,可报销遗失票证金额的60%。

  5、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为逐级审批:出差人凭审批过的《出差审批单》和填写完整的《外埠出差费报销单》经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财务部主管会计票据稽核→财务总监审批符合规定→总经理最终审批。

  七、其他规定

  1、各类人员因公出差前,必须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批,超过审批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一律不能报销。原则上总监级以上(含总监)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但本着节约的原则,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总监级以下人员出差以乘坐火车为主,车程超过10小时以上可考虑买卧铺,如遇紧急事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所有人员乘坐飞机必须为经济舱。

  2、因公出差,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和安排用车的,住宿和交通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

  3、因公出*各类会议(如培训、参展等),会务费用包含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伙食费也不实行定额包干办法。

  4、因公陪同客户以及协作单位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已经报销的,本人不再另行报销。

  5、因公出差期间,凡实行公司通讯费标准规定的,不再另行报销出差时发生的通讯费。

  6、因公出差期间,同性别两人以上同行的,不允许单独住宿。

  7、外埠出差有发生招待费的,每招待一次相应扣减一顿的伙食补贴。

  8、员工出差公司购买的一些归个人使用的物品,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一年后此物品归个人所有;员工不满一年离职的,公司承担的费用转由个人自己承担,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八、实施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2

  1、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2、如有出差同行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同行人姓名、职别。

  3、差旅费实行按次报销制度,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多人一起出差时,可分开报销或合并报销,并注明同行人员姓名、职别。

  4、《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已获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5、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支出不能在差旅费中报销,另外注明报销;办公用品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

  6、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7、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按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等。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3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三、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8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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