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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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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读书作文1

  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乐趣的话,那辩论毫无疑问的就是一种痛苦了。

  有人曾说过,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很多人都认同这一观点。然而,依我看来,这是一种最混帐不过的话,是一种混帐逻辑。

  真理就是真理,靠辩论得来的'真理,很显然不是真理。谬论就是谬论,不管谬论在辩论中是占上风还是处下风,谬论始终会是谬论。要改变真理和谬论的属性,辩论是无能为力的。

  辩论,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强词夺理。而阅读,却是一种真趣。

  如果把读书得来的知识用于辩论一途,很显然的,失去的不只是乐趣,它还有可能让你失去朋友。而你最终得到的,是敌手,以及弥漫的硝烟,和挥之不去的恶劣的心情。

  尤其是你的辩论对手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蠢货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种愚蠢的辩论战是多么的让你痛苦,以至于你会想,如果能尽快结束这场不智的辩论,你宁愿折寿三年。

  因为,蠢货就是蠢货。辩论,不会让蠢货变得明智一些。尤其是读了一点书,半瓶子晃荡的那一类蠢货。跟那种人辩论,你得先考虑自己是不是确实活得不耐烦了,已到了生无可恋的程度。

  而读书,是一种赏心悦目的享受。可以明古今,知兴衰,博通中外。读到怡然会心处,不觉微笑,或击桌而立。

  我读书,常是匆匆而过,并不背诵。只是少年时,背过《红楼梦》中的一些章节,以及一些古文、诗词歌赋。但那时年少,并不十分明了读书的乐趣,所以才会有背诵之类的荒唐的做法。及年长,才知道读书之乐,就是匆匆涉猎,以广以博为妙。

  而这种读书的法子,更是不适宜于辩论的。比方说,我曾在杂谈与狼心苍苍文刀牙疼之流辩论过,他们宣称*要向日本学*,并且已经向日本学*过很多东西,包括文字。他们列举了大量的词语,说这是来源于日本,后来流传到*来的。可是,我却依稀记得,在很多的*的典籍中,这些词语我大都见过。然而,非要我一个个从某书某籍中列举出来,估计给我一年时间我也考究不出的。所以,后来只是从其中选取两三个词语加以驳斥。但这种辩论毫无疑义地已失去了意义,有的,只是一种沮丧,或者是难受了。

  还有一次,是跟灭灯退魈辩论战国时古代*有哪些国家,那也真叫累。我足足翻了一个小时的书,才查找出那些国名。可是,灭灯退魈只是在他的贴子里信口开河了一次,我却要凭着记忆去引经据典!读书读到了这个份上,真不如不读书了。

  而最*,摩门在论坛上宣称要学*日本什么什么的,并举出了孙中山的例子。对这,我已从与狼心苍苍等辩论时学了一个乖,所以,根本就不与这等人辩论了。

  不辩论,不代表孙中山就是在学*日本的一些政治制度,或一些改革举措。因为,事实不是依靠辩论来获得的。

  孙中山出生于广州,13岁去檀香山,在那呆了5年,后在香港学医。1895年*惨败于日本后,孙中山去了日本,接着去了美国,后又去了伦敦。尔后去了欧洲大陆,花了几年时间研究社会和政治制度。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孙中山成了一个真正的共和主义者。汉口起义时,孙从美国回国,并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后在与*的争斗中流亡日本。孙中山虽然不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但如果硬要说,孙中山是学*了日本的政治制度,或在相当程度上借鉴了日本的改革方法,却是让人啼笑皆非的。

  由此可以想见,在读书中辩论,是一件多么累的事。

  因此,对一些人的谬论,我以为,完全不应该去理会。因为,愚蠢的人提出的愚蠢的观点,虽然有很多人去追捧,但我们可以知道,那些追捧的人,其实是比那个愚蠢的人更为愚蠢。

  杂谈里著名的哲学家海鸭先生说过,与其得到傻瓜的称赞,不如与之决一死战。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出,你的观点如果得到傻瓜的攻讦,那么,这表示,你可以会心一笑,并享受其中无穷的乐趣了。

  所以,与其让我跟蠢货们去辩论,还不如让我独个儿喝点闷酒,然后关起门来读书呢。

论读书作文2

  书是我最熟悉的朋友,我在书中度过了金色的童年,我住在白雪公主的城堡,和灰姑娘幸福的舞蹈,丑小鸭陪在我身边,和小意达一起浇灌它美丽的花朵,我的童年有他们,我从来不寂寞。

  我刚上小学,姑姑送我一套四大名著,我继续在书海里徜徉,陪孙悟空去西天取经,与武松一起惩恶扬善,领略诸葛亮的精明聪颖,暗叹林黛玉的悲惨身世。

  我第一次读科学类的书时,我被深深迷住了,了解电的奥秘,感受水的神奇,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探索宇宙的奥秘,书带给我知识与新奇。

  书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认识了*民族魂鲁迅,带我进入他的思想去了解旧社会的封建,他向我介绍了冰心,感受这位世纪老人独特的魅力,他还让我领略了曹操蓬勃的气势,他那吞吐天云的宏图大志......

  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许多多的名人,还带我去感悟世界各地的风景名胜,凯旋门,金字塔,尼罗河,巴特农神庙,令人称奇,数不胜数!

  历史的足迹我在他身上找到,世界之谜我在他身上寻找,书不仅是我的益友,更是我的良师!书是雨露,滋润干田,书是清风,拂去汗水,书是清茶,净化眼睛,书是阳光,照耀心灵,书是人世间最美好,最圣洁的东西,多读书吧!亲爱的朋友们!

论读书作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要给大家讲的是。

  读书,读书,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呀!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有句名言让我记忆犹深,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说:书就像是一副药,喜欢去读,懂得怎样去读,就可以让我们的大脑变得更加聪明,更有智慧。同学们,我们现在正年轻,也正是需要让自己的头脑吸收知识营养的时候,说到这里,又让我想起了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句名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同学们!让我们养成爱阅读的好*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谢谢大家!

论读书作文4

  我对读书有着不可衡量的喜爱,无论是什么时候,一旦有了闲时间,我总会抱着书狂读不止,废寝忘食。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趣味,不仅是知识上的充实,还有生活及胃口上的帮助。

  色彩,在这里尤其指读书时,书中或诗中的色调,对我们的心情影响是巨大的。“暗灰”“漆黑”这样的冷色系色彩在书中描写到时,人的心情会不由自主的低落,而“明黄”“霞红”等暖色系颜色则会给人带来一种温暖的,舒适的感觉。而这些颜色不一定非要在书中提到,感情色彩才是更重要的。不同诗文中的意向和感情色彩大相径庭。心情低落时,不妨吟一首《春日》,定会豁然开朗;而心潮躁动时,不妨吟一首《天净沙·秋思》让自己真正慢下来。如何呢?这样你的情感就更丰富了,你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了,你在书世界里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中的感情色彩来调节自己的情绪。

  “香气”这个词,看似与书无关。但实际上,书本来就有一种书香。读书多了的人,身上自有一种香气,是香水等无法比拟的。那就是书香。有书香的人,不会像江湖侠客一般不羁放纵,而是文质彬彬的,很有气质。有这种与众不同的香气,你在书世界里就又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来陶冶自己的情操,使书香遍满全身。

  读书还能给予我们良好的胃口。从“高大上”的主菜“东坡肉”说起,你若知道了苏东坡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东坡肉”岂不更有意义了吗?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的人,怕是吃到茴香豆或盐水笋,也会体会到当时酒馆热闹的情景了吧!一碗菜汤,一想到陆机口中的江南“十里莼?}”,就算汤里放的不是莼菜,也会垂涎三尺吧!就算是家常的凉水冲蜂蜜,想到《三国演义》中袁术临死都喝不上,也会万般珍惜吧!一*饭菜品出中华上下五千年,你在书的世界里又成长了一大步。

  读书与自然更是密不可分。倘若有闲情逸志,在万里竹林中读《竹林馆》,在野居茅庐中吟《陋室铭》,岂不美哉?

  读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大成分,好似苍茫宇宙中最璀璨的明星。冰心有言道“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人的一生中缺不了书的陪伴,好书伴人一生成长。

论读书作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

  我从小就爱看书,是真的看书。只看图,不读字。我小时看的书很多,但内容不怎样:总是语言表达不完整,或者一个内容在几本书里重复出现。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内容简短、单一还看?那是因为封面好看,所以我才看的。一拿到书,我就看插图,插图好看我就看,没插图或者插图不好看,我看都不看。

  我那时的书都是童话书,童话书图多,漂亮,我小时候喜欢的公主裙啊,钻石呀,或皇冠和宠物什么的那些书上都应用尽有,我哪有不看的理由!

  当时的我真是狼吞虎咽。一本200多页的书,我不到一小时就能读完,读完之后还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渐渐的,插图不吸引我的注意力了,我开始看字,然后看字多图少的,现在,我可以看没图的书了。

  记得前几天,我翻了翻小时候的书,就开始想:我为什么要看这些书?这些书不能提高我的写作水*为什么我还看?

  这样,一本只有20页的书我半个小时多才能读完,看完了还引起了我的构思,让我回味无穷。

  因为细嚼慢咽,我的写作水*也渐渐长高了。

  我细嚼慢咽过《故事大王》,但我没狼吞虎咽过它,因为没图。但我学会细嚼慢咽后,又爱不释手。

  读书千万不要狼吞虎咽,那样会丢失书中的精华,读书要细嚼慢咽才能从中找到书中的精华。

论读书作文6

  “长星昨夜坠前营,讣报先生此日倾,虎帐不闻施号令,麟台惟显著勋名。空余门下三千客,辜负胸中十万兵。好看绿阴清昼里,于今无复雅歌声!”杜工部的一首七言,感慨了《三国演义》中,最被神化的诸葛亮之死,的确,千古来,多少人为孔明的英年早逝扼腕叹息,为他的功败垂成仰天长叹。可是,又有多少人想过,这位三国最杰出智者,蜀国的成功在于他,蜀国失败也在于他。

  刘备在“危难之间,败军之际”,在徐庶的推荐下,三顾诸葛亮的茅庐,隆中一对,未出茅庐而已知天下三分的诸葛亮被刘备惊为天人,拜为军师。

  诸葛亮的确没有辜负刘备的信任,排兵布阵,从心战到兵战,为刘备赢得一场场战役的胜利,兢兢业业替刘备打下蜀汉基础,直接推动了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从舌战群儒到锦囊妙计,从赤壁之战到六出祁山,从七擒孟获到逝于五丈原时的托付,甚至差点真的一统中原。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他,也就没有蜀国,甚至没有轰轰烈烈的三国时代。

  然而,作为蜀国的丞相,实际权力的一把手,在这一段时期,诸葛亮却一直没有培养新的人才,以致吴魏二国谋士无数,而蜀国却只有诸葛亮一人独立支撑。这种情形下,他还一点也不着急,他太过自信了,认定单凭自己一人就一定能助刘备父子夺得天下。即使刘备逝于白帝城,懦弱无能的后主登基,他也不慌不忙,除了马谡这样徒有其表的谋士,仍未挖掘、吸收、培养新的`人才,而是手揽大权,事必躬亲,导致人才青黄不接,他死了之后,导致“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多么可悲的局面阿!

  同时诸葛亮为人过于谨慎,这是他最优秀的品质,也是他最致命的缺点。他的谨慎,在守空城时,骗过了多疑的司马懿。可也因谨慎,六出祁山,寸土未得。特别是首出祁山时,魏延大胆提出了带精兵取道子午谷直插长安的妙计,可惜,这位谨慎的丞相只是笑了笑:“此非万全之计也。”就拒绝了魏延,哪怕此时镇守长安的是笨蛋夏侯懋,而不是带兵之术过人的曹真,可孔明还是笑着拒绝了这个最好的时机,不能说是胆怯,但也绝对是谨慎过头了,没有抓住最好的时机,以致机会稍纵即逝,缺少了果决的魄力,“改出手时,未出手”。

  合上厚厚的《三国演义》,只能长叹一声:“纷纷三国多少事,论蜀汉气运,成也孔明,败也孔明!”只愿当今时代的人们能吸收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多一分开拓者的勇敢与信心,少一分寸步不前的谨小与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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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1)

——论读书作文 (菁华9篇)

论读书作文1

  今天语文课,我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会。

  丁零零……上课了。老师走进了教室,说:“同学们,我们今天要开展一次辩论会。主题就是‘开卷是否有益”’。

  班级里一下子炸开了锅,沸腾起来。有的说开卷有益,也有的说开卷未必有益。

  “肃静!”老师说,“请这位同学先说吧!”

  同学站了起来,认真地说:“我代表正方。读书可以使人增长知识,陶冶性情,修养身心,能言善辩,受人尊敬。所以说,书就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现在就像是一颗等待吸收营养的小苗,只有读书,丰富课外知识,才能吸取营养,长成参天大树!”

  “我认为你说的不对!”反方迫不及待地站起来,激动地说,“可是看那些毫无意义的书,又对你有什么好处呢?看那些不健康的书,会是你纯洁的心灵变得肮脏起来的!”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整个世界都在不断努力,不断进步。你不读书,就会落在别人的后面,永远也追不上他人!”

  “可是!”反方甚至有些愤怒了,“有些人因为看漫画一类的书导致他们上课不注意听讲,走火入魔,一样学*不好,甚至以为自己有翅膀,从天上飞下来……这都是书造成的。所以,正如我说的,开卷未必有益!”

  正方和反方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着……

  丁零零……下课了。老师占用了一点时间,总结道:“一本好书胜过珍宝,一本坏书比一个强盗更坏!因此,开卷是否有益,要先看开的是什么卷。药吃了对身体有益,但也有副作用啊!读书也是如此。有为哲人曾说过,能摄取营养的人,比吃的很多的人更健康!同时,真正的学者往往不是见书就读的人,而是会读书的人!”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堂课真有趣!

论读书作文2

  书是我最熟悉的朋友,我在书中度过了金色的童年,我住在白雪公主的城堡,和灰姑娘幸福的舞蹈,丑小鸭陪在我身边,和小意达一起浇灌它美丽的花朵,我的童年有他们,我从来不寂寞。

  我刚上小学,姑姑送我一套四大名著,我继续在书海里徜徉,陪孙悟空去西天取经,与武松一起惩恶扬善,领略诸葛亮的精明聪颖,暗叹林黛玉的悲惨身世。

  我第一次读科学类的书时,我被深深迷住了,了解电的奥秘,感受水的神奇,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探索宇宙的奥秘,书带给我知识与新奇。

  书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认识了*民族魂鲁迅,带我进入他的思想去了解旧社会的封建,他向我介绍了冰心,感受这位世纪老人独特的魅力,他还让我领略了曹操蓬勃的气势,他那吞吐天云的宏图大志......

  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许多多的名人,还带我去感悟世界各地的风景名胜,凯旋门,金字塔,尼罗河,巴特农神庙,令人称奇,数不胜数!

  历史的足迹我在他身上找到,世界之谜我在他身上寻找,书不仅是我的益友,更是我的良师!书是雨露,滋润干田,书是清风,拂去汗水,书是清茶,净化眼睛,书是阳光,照耀心灵,书是人世间最美好,最圣洁的东西,多读书吧!亲爱的朋友们!

论读书作文3

  最*,某六年级的学生在面对父母建议他多读书时骄傲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不读书,成绩照样比大部分人好。”这种认知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当一本好书走入我们的内心,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书往往能陶冶性情。比如,在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们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坚强和机智,让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也愈加坚强,更能随机应变。还有些书,也许不能直接告诉我们什么。但优美的句子和细致的描写能使我们的言行举止发生改变,使我们更容易发现生活中的美。

  其次,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素材和方法。我们在学*,玩耍,甚至旅游,都会遇到不懂的东西。一般会有人帮你讲解。如果你能自己在书中找到答案,那又是何等的自豪和喜悦。这还能使我们对知识的理解更深刻。积累总会帮到我们。我的哥哥长期看书,积累了许多东西。在一次考试中,他答出了很多人都没答出来的题,超过了许多人,这和他丰厚的积累脱不开关系。

  最后,阅读对成绩有改变,前文中提到的同学确实很有天赋,但只是在小学的好成绩并不能说明什么。再往上升,我们会遇到更复杂,更繁多的题目。这就需要我们有迅速的阅读能力,精准的信息提取能力。而看书正好可以锻炼这些能力。同时,像我的哥哥一样,丰厚的知识储备可以让我们在千奇百怪的试题中脱颖而出。这是我们成绩的保障。比如古代的吕蒙,在经过孙权的教导后认真看书,让别人刮目相看,最终成为为了一名伟大的战略家。可见书对我们成长的重要性。

  所以,“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读书不需要别人提醒,而是自己要认真地读。当你在读书中得知识时,也会得到快乐。

论读书作文4

  如今现在的*大多数孩子从小都是以读书为主。然而,这也表现了*人对文化的重视,在全世界中能有百分之二十孩子是喜欢真正是不被家长强迫而读书的,那已经是很不错了。甚至一些人们所称学霸的孩子们,他们都不是想要读书的,大多数都是父母的强求。

  如果我问众多家长你们为什么让孩子读书?“为了让他们长大以后有更好的事业;长大以后有出息;能过上好日子。”我想这应该就是众多家长让孩子读书的原因所在吧!但是各位家长你们认真想过吗?只要好好读书读书就能过上好日子吗,这也是未必的。不会读书他们可以凭借至极的'能力去生活。活得一样好好的,甚至比那些读了书的学霸还要有出息。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有在社会生存的本事。所以不要把读书和社会放在一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完全不是一码事。

  我来举一个列子:“在一家餐馆里面,有两位打工者,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中学都没读完的打工仔,那个大学生没有自理能力,而打工仔却十分的勤劳。”如果你是这家餐厅的老板你会选择哪一个人呢?我相信众多家长会选择哪个打工仔。在这个列子中那个有大学生和打工仔的学籍的相差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那这个大学生再怎么怎么读书在这家餐厅的老板眼里有用吗?难道老板他会选择大学生吗?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老板他留一个不会做事的书生,留在他的餐厅里做什么?白吃白喝的养着他吗?

  那我们把眼光放远一些:那个大学生他可以继续考级顶多成为一个硕士,当一个人大学教授【这是有这种条件的才可以】,那如果说这位大学生家里没钱,那这位大学生活得会怎样?只能说是“不可想象”他的生活惨不能睹;再说说那位打工仔,他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先从小餐馆坐起,然后再攒钱开饭店,在日积月累就可以开公司了。然而这位打工仔变成了一个公司的*,想想这位打工仔的命运会更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

  如果一个书呆子,他没有一定的家庭条件,不勤劳。他会活的怎样?

  不是我反对读书,读书应该是有天赋,适合读书的人才是为读书而生的。如果把不适合读书一位将来有大成就的人在家长的强行逼迫下读书,应该是不回取得多大的成就的。然而这位家长也就毁了这个孩子的未来,读书是好事,但是并不能强迫。

  谁说不读书就没有好日子过,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并非读书一条路不可。

  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

论读书作文5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会认字后不到一年就开始读书,倒不是六岁时爸爸让我读的《格林童话》,而是我八岁时自己读“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孩儿,叫许仙……”的《白蛇传》。

  那时每晚临睡前,我的爸爸每天都会给我讲一个小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皇帝的新衣……有时我都困得睁不开眼了,可那些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结果就是我越听越清醒了,一点儿都不想睡觉了,最后只好在妈妈的催促下,怀着对下一个故事的美好期待,无奈地闭上眼睛。

  此后我决定自己读《白蛇传》,虽然当时有好多字都不认识,需要我查字典,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慢慢地我从一知半解到越来越明白书中的意思了,当我读到白娘子和小青找到了许仙,我高兴地笑了,再往下读到法海把许仙抓了起来,我气愤地都要把书扔了。

  因为看了《白蛇传》,引起了我对*历史传说故事的兴趣,所以后来我对《八仙》的传说特别喜欢。这篇文章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如张国老、蓝采和、何仙姑、曹国舅等八位神仙都有极其鲜明生动的性格特征,作者把他们帮助了哪些人,发生了什么事,又是怎么变为神仙的,都做了细致入微的描述。《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在三年级时看的,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皇帝的苦苦哀求,孟姜女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于是我看到一半就放下了,直到我上五年级后再看,才体会到当时孟姜女的伤心难过和她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虽然到现在我读的书还不是很多,但我始终觉得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之外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自从上了五年级,我的学*任务重了,“行万里路”可能做不到,但“读万卷书”是我唯一的爱好。每天只要我一有时间就会拿起书来读,同时我也会挑选、比较着读,碰到那些用华丽词语堆砌的、无病**的文字,我就不看,相反,那些带着作者真情实感、*淡质朴的文章,有时哪怕就只有几百上千个字,也会让我读起来心动神移、不能自已。

  书看得多了,我也从中得到一个体会,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通过比较我明白了,我们要多读好书,读精品书。我永远都会记得冰心老奶奶在一篇文章里写得这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论读书作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书是知识的载体“不学礼,无以立”,人若不读书,何有文明可言?但读书若没有好的方法,还不如不读。因此,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认为如何读书的愚见。

  我认为,读书最重要的是兴趣。如果你把一本世界名著放在一个对此根本没有兴趣的人面前,强迫他去读,结果恐怕令你大失所望。即使他能读完,他也不可能理解其中含义,因为他对它们根本没有兴趣。因此,读书不要强迫自己长时间去读讨厌的书,这根本是徒劳的。先读自己感兴趣的书,同时也看看较乏味的书,两种书互相穿插来读,既能愉悦身心,又能增长知识,何乐而不为?《窃读记》的作者林海音,之所以能废寝忘食的读书,是因为她对书热恋,对书依恋,对书有无比的感情与兴趣。不要忘记,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把读书当成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才能学有所成。

  读书更要去思考,只读书不思考,只学*不创新,人就会停歇不前,学会的永远是已发现的东西。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如果读书仅仅是为了增长知识,那么你就算终身读书,其知识储量,也不一定比得上电脑中的一块硅片。更糟的是,你的心灵将会被别人的思想所填满,读书是花朵,思考是过时,唯有读书时不断思考,不断创新,不断质疑,不断思索,才能真正将读书的作用全部发挥出来,社会才能进步,人类才能走得更远。列津斯韦说过:读书有四类:第一,像漏斗一般,注入多少,流出多少;第二,像海绵一般,任凭注入多少,全部吸收;第三,像漏网一般,溜走豆浆,只留豆渣,第四,像矿工一般,舍去矿渣,只练宝石。我认为,我如同第二类读者,什么书都爱看,作文书,百科书,名著,杂志……统统囊括。这样看书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吸收很多知识,扩大知识面;坏处是不能特别仔细的品读书本,获得所谓的“精华”。其实,我们不必盲目追求,去做第四类读者,在读书的时候,总想着要找绝妙之处,找精华,脑子里时时刻刻想,快找好词好句啊!如果用这种方法来读书,非但学不到什么东西,还会削减自己的读书兴趣,到最后对读书深痛恶绝,那就得不偿失了。曾有一位日本神童,四五岁是便能出口成章,但极其喜爱苏轼的文章,一有空便阅读,模仿,不顾一切学*其中的优点。结果,到后来他的文风因此收到影响,从此文章不再受人赞誉,成为一个失败者。总之,我们不必用“读好书,找好书”的思想来禁锢自己的读书思想。有时,读一些令人感兴趣的书籍来提高自己的兴趣,未尝不是好事。

  最后,加上我原创的读书座右铭:以书为乐,乐意无穷;思书得悟,悟传有世。以读书为乐,以思考为前进的动力,何忧无法进步?无法成功?

  愿天下人都能乐于读书,在已知的未知的世界中勇于探索。

论读书作文7

  携一卷诗书,撑一把小伞,于阳光和煦,天朗气清之时,行走于西湖河畔,清风徐来,丝丝清凉中总是夹杂着缕缕芬芳。抬头细看,那一枝枝含苞待放,娇羞欲滴哦不正是绿梅花吗,可惜花苞未密,花瓣尚稀。然而绿梅却正是如此,花色素雅胜过红梅如火热情,花束稀微赛过牡丹。以是,人多爱绿梅,却叹其少。

  世间万物,皆是如此,越是稀奇特美丽之物,越是吸引世人,越是泛滥之物,往往粗制滥造,因此,我们怎能以数量来论成败?

  也许你一目十行,博览群书,阅读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无人企及,可是,看了这么多,你学到的终究有多少,理解领悟的又能有多少?正如朱熹所言“书贵于精不在多。”“一书读之,思之者再三。”只有仔细领悟,细细研究,方能知其真谛。

  古往今来,各行各业,无不如是——数量无以论成败。

  唐代是诗歌繁荣鼎盛之期,“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以豪放浪漫著称的李白,实乃文学史上一颗耀眼的巨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诗圣杜甫的爱国情怀让我们为之动容。李贺、杨炯、白居易等一系列诗人均以诗才著称,然而至于宋朝,文化便倡导通才,以是,整个宋代再也难有某一领域卓越的人。

  专注钻研才是通往成功的真正途径,自诺贝尔奖成立以来,*的得主可谓少之又少。于是,国人心中便有了“诺贝尔奖情节”。然而,学术科研领域终究有几人能够“板凳一坐十年冷”呢?反观外国研究者,往往研究一门专业课题,便是数十年。诺贝尔医学奖屠呦呦也是倾其一生,才有了*的问世。

  清代雕刻家高应美,一生只雕刻了三件作品,他每下一刀,都是数夜的思索,每一片木屑,都是冥思苦想而来,虽然仅留下了屈指可数的作品,但他的名字却穿越时空,流传至今,这表示专注带与他的荣耀。

  好莱坞巨星娜塔莎曾在日本一家寿司店用餐,她称那里的寿司是她吃过最好吃的寿司,可是,却有一件事她很奇怪——这家店只有六个座位。确实,日本的每一家顶级餐厅规模都非常小,他们认为每一件东西都应发挥他们极致之美,而若做不到则宁肯不做。正是这样一种专注于几件事的精神,让日本飞速崛起,诺贝尔奖频频花落日本便是最好的证明。

  绿梅俏丽枝头,吸引众人,是因为它花开茂盛,簇拥枝头吗?屠呦呦俘获诺贝尔奖,名传海外,是因为她发明众多,创造众多吗?高应美千古留名,世人敬仰,是他作品无数,通及万家吗?寿司店吸引一众食客,名声大作,是因为菜品丰富,菜色多样吗?不是!都不是!数量从不是他们成功的砝码,而是他们鲜明的特征。

  由此观之,数量无以论成败。

论读书作文8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是啊,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更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古往今来又有多少杰出人物爱读书的故事一代一代被传颂呢?

  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韩愈曾有焚膏继晷这么一个故事 ,他读书学*,手里经常翻着《六经》,从点起油灯一直学到天亮,就这样夜以继日,一年又一年,终于成为了著名的文学家;另有凿壁偷光的故事大家都应该听过吧——西汉学者匡衡贫而好学。夜晚无灯,为了能借邻居家的烛光读书,他在墙壁上凿了一个洞。当地一个大户人家有许多藏书,匡衡为了读到这些藏书,竟不要报酬去他家做工。后来,匡衡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

  对于我们小学生,每天读书不但让我们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丰富我们的课外知识,更让我们为明天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所谓“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还会让我们快乐,不感孤独,不觉寂寞。书籍是时代的镜子,历史的化石,人类文明的阶梯。可想而知,读书对于祖国未来的我们尤为重要。当然,读书也要做笔记,多思考,才会把知识装进脑子里。让我们一起在书籍的海洋里徜徉吧!

论读书作文9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总结,书是什么?是生命的一盏明灯,书是什么?是一个人毕生的精神食粮。

  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整本书。这是人人皆知的一句话。

  在这个充满知识社会,如果你没有读书,没有智慧,你在社会中没法站稳脚跟。

  孙权让吕蒙读书是为了让吕蒙文武双全,在今后的战斗中更好获胜。傅永发送读书是因为朋友来信,他却大字不识一个,他感到惭愧。他们读书后,吕蒙的才干大增,鲁肃感叹并结交为兄弟,博永才干大增,皇帝都为之感叹。

  再说说,外国名人,高尔基先生,有一次他的房间着火了,他什么都不考虑,抱起书即往外跑,为了抢救书籍,他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酷爱读书,家里穷,他便向向他人借书,并说到做到什么时候还书就后还书从来不失信。

  可见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就有了知识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它会带给我们光明的前途。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2)

——《论读书》读后感 (菁华3篇)

《论读书》读后感1

  “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

  ——林语堂《论读书》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几千年前孔子便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时至今日,依然如此。学*是为了自己,为了充实自己,为了陶冶情操,为了培养气质,而不是只为一次高考,为一份工作,为一笔工资,甚至是为了别人的赞扬。

  中学生学*,是为了高考能考上好大学;大学生学*,就为了出了社会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赚大钱;等到真的生活富足了,就抛开了学*,沉浸在物质的世界里。这样以功利之心去学*,只会使我们的精神生活愈加贫瘠。

  作为高中生,高考成为了心中的唯一,而我们的学*就是在为着这一次考试而做准备,只是为了想要考高分而去学*,我们在各种教科书中游走,在一次次的考试中逐渐抛开了自己的思想,只记得标准答案。历史上,太*天国运动失败的原因,我们便只记得历史书上的答案:农民阶级的局限性。然后就自以为已经了解了这段历史,却不知实际问题到底有多复杂,原因是否真的如此。学*《论语》,背诵《论语》仅是因为考试要考,却没有真正去理解孔子想要表达的“仁”思想,没有去摸透孔子的教学原则与对学生的情感。便只会每日背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如此学*,根本无法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仅仅只是把学到的知识当作获得某些利益的工具。

  学*的理由有千千万万种,功利并不是唯一。当*的保健医生劝*不要不顾时间不顾身体地看书学*时,*回答道:“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若我们像这样*已经身居高位,已经不想学*,觉得终于摆脱学*的牢笼,满足于权力与物质,过着惬意的生活。但是*却不这样,位高权重,却如饥似渴地学*,执着地吸取着知识,因为在大学期间没有深入了解自然科学,*总在空余时间与保健医生一起学*,探讨自然科学的知识。这便是不为功利,只为充实自己而学*。功利性的学*往往会造成精神上的贫瘠,所以,何不抛开功利,纯粹地为了获得知识,充实自己而学*呢?

  学*,应该既重实用价值,更要追求精神生活上的富足。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学*中,我们应该更多的是为了精神上的富足而学*,应该把精神价值摆在第一位。但是为了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我们不能完全忽略知识文化的实用价值。所以,我们在学*过程中,要两者共同兼顾,在追求实用价值的同时,更要注重精神生活。我们可以为了高考选择性的阅读一些对高考有益的书,但是却不能只是为了高考而读书,要在知识文化中有自己的领会,提升自己,让自己在获得文化的实用价值的同时使自己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学*,可以为生命化妆,但学*并不是什么护肤品化妆品,并不能改变自己的样貌,让自己更美丽帅气;但是却能充实自己,改变自身的气质,为自己的生命画上浓重的一笔。学*,可以使自己更加富足,不仅仅是在物质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古之学者既然能做到学为己,我们为何不可呢?学*时,不能只怀着功利心,理应敞开我们的胸怀,接纳文化的所有价值。

《论读书》读后感2

  关于读书,古人有许多言简意赅的好句子,如:“书中字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因由人读书的目的不同、读书的心境不同而感受到的读书的意义变有时大相径庭了。

  读了熊十力老师的《论读书》后,我颇有感触。熊十力是我国现代哲学史上极具原创力和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奠定了现代新儒学思潮的哲学形上学之基础。在本书中,他提倡读书要有“孤往精神”,这正是对于他的那个时代痛下针砭。

  书深不见底,里面中充满了神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一个人,因为书里凝聚了太多人的思想和感情。正如阿列克榭嗜书如命最终挣脱了小市民的庸俗氛围最终成为俄罗斯历史上伟大的文学巨匠高尔基;爱德蒙?唐泰斯在伊芙堡的阴暗地牢中潜心学*十四年之久,最终成为了气宇轩昂的基度山伯爵。书的长河流遍古今,流经的地域广阔而繁多。书中的领域囊括了所有人类已经探索的和向往探索的东西。这便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书让人得到了充实和帮助,但书的意义是远不止此的。

  对于教师来言,读书更是有深远的意义,一是针对自身而言的,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二是针对学生来言的,教师要从自己的读书经验中总结出一些适合学生的读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并且教给学生正确的读书方法。

  教师是幸福的,但教师的.幸福也不仅仅是学生的成功,同时应该是自己的充实与成功。教师可以利用的时间与空间决定了教师是一个幸福的人。他完全可以进行自我的设计与武装,让自己多才多艺,让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让自己脱离庸俗。

  教师要达到上述的境界,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读书。人类几千年的教育历史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教育思想财富。这些财富保存的载体主要就是教育的经典著作,阅读经典,与过去的教育家对话,是教师成长的基本条件,也是教师教育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基矗教育智慧的形成,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跨越由这些经典构成的桥梁的过程。这是一个不可超越的过程。人类的教育虽然不断变迁与发展,但是教育的根本不会变化,教育培养人的功能不会变化,教育过程的内在规律不会变化。

  教师读书不仅是寻求教育思想的营养,教育智慧的源头,也是情感与意志的冲击与交流过去的教育家的著作中,教师可以学*的东西很多。有心的教师会认真阅读教育的重要文献,认真学*不同时代教育家的人生理想与人格力量。读书会让我们的教师更加善于思考,更加远离浮躁,从而让我们的教师更加有教育的智慧,让我们的教育更加美丽。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愿我们咀嚼着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热爱读书,高效读书,快乐读书,在读书中积淀,在读书中成长,不断创新自我,真正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奠基!

《论读书》读后感3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读书还象以前那么重要吗?我和很多同学都对这个问题感到迷惘,但前几天爸爸给我阅读并部分讲解了《培根论读书》这篇文章,我的思想变了,我的观点也变了,我觉得读书非常重要,而且今后我要真正做到多读书。

  这篇文章写到,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学*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

  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互联网是我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互联网代替不了读书。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思想,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过失,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本是如此地美好。

  也许有人会说,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都不读书,不是照样发大财、赚大钱?那么,我们读书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此话差矣,的的确确,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不读书却发了大财,赚了大钱,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在我国的众多私人企业中,有多少能够与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大企业相提并论呢?相反,在我国短命、失败的私人企业多的不可胜数,我们的大老板、大富翁,他们所缺乏的是什么呢?据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每天都要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世界首富都如此重视读书,更何况我们这些离世界富豪相差很远、很远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轻视读书呢?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读书人,死读书,不解决实际问题,成了书呆子,这样的读书,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我认为,与其说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一味地死读书,还不如不读书的好。正确的读书方法,也许应该是,在思想上要重视读书,要在有选择的前堤下读好书,多读史、读诗、读哲理、学*数学……同时我们也要勇敢地走出书本,勇于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发现,去解决实际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读书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才能让我们更明智,更聪慧,更精密,更深刻……我们的读书行为才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3)

——《正义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1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2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3

  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的社会制度。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公*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的制度呢。我自己也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要是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心中的社会公*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样一个概念。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解了。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原因是功利的原则与*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文明水*;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看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罗尔斯的紧密思维,想到用无知之幕来达到这一达成契约的绝妙方法。让我想起分蛋糕的公*方法,就是一个人切蛋糕另一个人选蛋糕的方法。因为分的人要想到选的人想法,所以他必须用最公*的方法分蛋糕。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阿。这只是我的一个小感受。前言中写到罗尔斯认为,“无知之幕+互相冷淡”的假设胜过“仁爱+知识”的假设,它简洁、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种弱的条件,后者则太强要求太高。原始状态的假设要尽可能少而弱市罗尔斯原始状态解释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一种简化的手段。

  是的,大多数人在为公*制度假设条件是,常常是出于美好的意愿,本能的假设所有的人们都是充满善意的,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质的知识分子。但是显然,这种假设的确强人所难了,条件太过于苛刻。这样的话,要实现公*的契约关系便是难上加难了吧。相反,如果,从相反的思路出发,无知之幕+相互冷淡,这样情况便是大不想同了,这样就可以较为轻松的避开可以引起纷争与争吵的因素,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在穿过无知之幕后,自己会处在什么样的一个状态,或许会使会是有钱人,或许会使乞丐,或许是残疾人,因为无知,说一必须为自己假设一个最坏的情况,按照这个情况去建立契约,以防出现不利于自己的社会制度,这样,我们就可以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出一套最为公*的制度了吧。

  刚开始不理解无知之幕的时候,的确让我很困惑为什么要这样假设,但了解以后,真的让我为这位哲学大师所惊叹,凡他人思维而行,推出一种如此精妙的假设。

  接下来,罗尔斯则考虑到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和适应于我们目前所考虑到和腿肿得正义判断。在后来的篇章中罗尔斯就通过描述一种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和考察两个正义原则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来展示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这是我对这本正义论的小小感受。因为初次接触大师作品,觉得很难懂,也借助了一些其他资料。尽管难懂,但是收获很大,觉得值得花时间去看。

《正义论》读书笔记4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5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等主义。

  当前,*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普世的价值和创新精神,寻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良药和制度,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的基础。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即*等自由原则,为我们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即给每个公民*等参政的机会,*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赋予每个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由权利。与此相适应,从确保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政治制度方面出发,应当进一步完善*大会制度,尽可能地扩大直接选举,使选民与候选人面对面地沟通,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由选民监督予以落实,切实构筑国家公务人员由选民选举,向选民负责,由选民罢免的制度。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先定后选、上级任命,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做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只要公民合法地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就不能以任何借口动用公权力去追究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功能,确保国家管理权的合法正确地行使。

  从经济制度和利益分配方面考察,就是要处理好公*与效率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的公*正义。公*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整体和谐的基本要素。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等等。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正义。公*正义的贯彻,就是确定和落实罗尔斯提出的“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过程。这就是:(1)怎样鉴定最少受惠者的地位?(2)怎样衡量人们的利益,或者说合法期望的水*?对此,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占据两种地位,一是*等公民的地位,一是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假定权力与财富通常结为一体);这样,确定最少受惠者可通过选择某一特定社会地位(如非熟练工人),或按达不到中等收入水*的一半的两个标准来确定。当前,*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城市贫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划归到最少受惠者的范围,他们为*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几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低迷,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农村经济陷入萧条,与改革初期的活力和生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市的低收入者形成的贫民阶层,承受着房价、子女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就业压力,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尚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这些人群已成为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来的“最少受惠者”。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与利益,是关涉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要想方设法努力缩小贫富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把“三农”问题解决好,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方可保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根本实现社会的公*正义。

《正义论》读书笔记6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4)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1

  法国的先贤祠中有二人的灵柩为止最为显眼,一个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伏尔泰,另一位是他的最伟大的死对头,让-雅克-卢梭。他们前者结束了一个时代,后者开辟了一个时代。最*的利比亚危机让我疑惑*应该是什么样的?它是怎么产生的?西方政治家关于*的理论是怎样解释的?这些疑问让我查到了卢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辞藻华丽,语言的艰深与理论的激情相配合。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却无不处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

  2、谁要说一个人甘愿无偿地把自己送给别人那纯属不可思议的无稽之谈。即使有人这样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谁要说一个民族会这样做,就等于假设这个民族是一群疯子:疯狂之举不可构成。

  3、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作为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来说,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可言的。这种放弃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丧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丧失一切道德。

  这些段落让人想起风起云涌的法国大革命,而这些激进的言论居然是出自卢梭这样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让他产生这样激烈的言辞?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后来成为孤儿,从小读着《教会与帝国历史》、《*史讲话》、《名人传》长大。在巴黎的沙龙中渐渐显露才华后,在一次科学征文比赛中获奖一举成名,他崇尚自然热爱音乐,晚年在穷困潦倒中死去。

  通过他的生*我们不难发现,他出生在社会中下层,接触到的是社会中下层的困苦与无奈,而他对《*史讲话》、《名人传》等名著的痴迷又使得他拥有他那个社会基层所没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无法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钟表匠、律师*。他的向往与不甘心,使得他对社会下层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后来因为华伦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转折。

  这个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人是卢梭的情妇和养母。虽然有华伦夫人的支持,卢梭还是难以抵抗巴黎上层社会的压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民的立场去抨击上层社会。

  粗略了解了卢梭本人及其经历,可以更好的理解《社会契约论》。全书只有七万多字,不是一部大部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历史地位。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2

  2011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2010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这样的形式,使得*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存在;第二,这届*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3

  通过社会契约,人类所失去的,仅仅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他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无限权利(尽管很容易失去,因为没有法律来约束其他人来争夺);而人类所获得的,却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占有事物的所有权。自然自由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而社会自由是要受公意的约束和限制的。占有权有可能是由于暴力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作为最先占有者的权利,而所有权是根据正式的权利和资格所获得的权利。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当我们有意识地服从我们共同签订的法律时,才是真正的自由。

  根本的契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不*等——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等,但是,却以人们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等来取而代之了。因而,人们虽然在体力上和才智上是不*等的,但是由于契约和法律权利的存在,他们每一个人之间就已经成为*等的了。每一立法体系的目的都在使公民获得最大的幸福,衡量的标准是:自由与*等。之所以涉及自由,是因为所有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从属关系,都会使国家加速分离;之所以涉及*等,是因为没有*等,自由也就无从谈起。然而,所谓*等就不是均贫富,而是说,对于权力而言,它的强大不能发展成为暴力,超出法律的约束;对于财富而言,它的强大不能使人失去人身自由。这意味着,那些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必须适度节制自己的财富和地位权势,而那些普通大众也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婪。这也说明了一个国家最强大的力量是蕴藏于民众的德行的*惯的力量,即道德品行,风俗*惯和公众的舆论,它们是一切法律的源泉。

  正如每一种自由的行为都需要精神上的意志和行动的力量才能产生,政治体也需要同样的动力,公共意志可以称为立法权力,公共力量可以称为行*力。立法权属于人民,行*却因其需要执行具体的行为,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并接受公意的指引。*就是这个代理人,它掌管法律的执行并维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人民服从君主的行为,所根据的不是契约,而是一种委托,即人民将行政管理这项任务委托给*,同时,也有权力任意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这就是*合法性的来源。

  国家的稳定取决于*者,公民和*者三者的*衡,如果*者想要进行直接统治,如果行政官想要制定法律,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么骚乱就会取代稳定,力量和意志就不再协调一致地活动,国家就会解体而沦为专制体制或是陷入*状态。

  *内部的成员具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特殊意志,也具有作为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它仅仅关系到*的利益,同时还具有公共意志。这三种意志的活跃程度和社会要求的正好相反,同时,正如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走向衰老与死亡,*权力也具有滥用和*变坏的倾向,这都要求对*的监督。从一个国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否可以看出国家是否健康,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正切实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反之,人民已不相信*会表达公意,此时,*已失去合法性。那么*权威如何自我维持呢?定期*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是对政治共同体的的一种支持与保护,同时也是对*的一种控制(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会给统治者带来一种恐惧),因为当人民合法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小众人在别有用心地煽动),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已出现,这时行政官和每个公民都*等,他只不过是*的主持者。*的召开总是以采取如下俩个提案的形式,以这样的方式来防止*篡权的行为。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4

  “人生来是自由*等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上,国家是自由协议的产物,*的权力来自民众的认可。一切*和立法权都属于人民的集合体,一旦*滥权,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绘了人类社会应有的完美图景。它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他完全站在历史的角度,从现实出发,从公民、*者、执政者(*)、法律和立法者这几个角度,剖析解构了人类社会的全部,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也可得出来,卢梭大量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比如自然环境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财富和自由的分配方式等,一般来说,各类立法和社会体系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这样似乎看起来不是*等,但却是最大的*等。

  我们知道,公民作为自然人,进入社会起就与其他所有人订立了一项社会契约,他们放弃了身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从而换取了和*、安宁、稳定,总而言之,换取了他们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因此只要公民还在社会当中享受这些权利,并且愿意继续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社会契约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则,否则他们就成为敌人。

  我们知道,*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权力和职能的,它的一切权力都是被*者赋予并且是代为执行的,假如有一个人站出来凌驾于人民之上,人民便不存在了。如果任何一个*要求公民一味地无偿奉送,整个民族都是疯了。

  我们知道了,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和原则,不但是公民在社会当中规范自己的唯一参照物,更是*管理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数人(贵族制)还是一个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作一个好的*。当然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却不能将特权赋予某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个阶层。

  遗憾的是,如卢梭所言,人类从未出现过真正的民主制,而且未来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这本来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所以,景观人类社会可以有的最美好的图景早已被如此详尽的描绘出来,可是我们从来而且以后也大概没有那般的幸运亲眼看见这样一副图景的存在。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5

  17、18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是一个从经济到政治再到文化的全面变革的时代。启蒙运动的出现,使人们的反思意识逐渐显露;同时,人们对于未来国家的憧憬的热情也慢慢显露出来。卢梭便诞生在这一变革的时代中,《社会契约论》也正是这个变革时代的经典巨著。本书以“*在民”的思想,奠定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可谓*代世界各国政体的“施工图纸”。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也使我受益良多。

  卢梭在书中提出了五个概念:公民、*者、*、法律以及立法者。公民,是每一个自然人。在没有形成社会的时候,每一位公民都拥有各自的自由。其后,每一个自然人自愿与他人签订一项契约,使每个公民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以此换来个人的安宁和谐与安全,保证他们的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因而通过这项契约初步形成社会。同时,公民们也因签订这项契约,而形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便是*者。*者是所有公民的结合体,是公意的体现。由于*者是由公民结合而形成的,因而会出现公民对自我的约束与管理不足的情况,因此*者与人民之间需要一个纽带作为*者的代理人,帮助其进行管理。这个代理人便是*。*并不具备任何权力与职能,其权力是由*者授予,因此*者可以随意撤换一个他认为不满意的*。卢梭认为,*的存在形式有三种:民主制、贵族制、国君制;民主制即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由广大人民进行统治。但民主制在卢梭看来,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制度,实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其认为“人民通过无休止的来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则更不可能发生”,因而民主制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形式。贵族制,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执政者,以少数精英对国家进行统治;国君制;即一人统治一个国家,统治者我们称之为国君;一个国家的*形式也因国情的不同而异,民主制适用于领土较小的国家,这样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开人民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贵族制则次之,而国君制适用于人口最少的国家,因为人民的力量弱小,难以形成反抗的力量:“凶猛的野兽只能在荒野里称王”。

  贵族制与国君制*都不免会出现一种情况,即*的个人意志与*者意志之间的冲突,双方之间的冲突则会导致权力滥用情况的出现,因此法律便应运而生。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是*管理的唯一标准;但是谁来制定法律?卢梭认为法律不能由*来制定,*制定法律则会偏于自己的私利,并没有将权力放于笼子中。因此,需要真正智慧、深邃的智者来对法律进行制定,这些智者称为立法者。立法者在立法时,可以依靠神明、宗教等形式教化人民,使法律被人民所信服,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

  卢梭通过以上五大概念,为我们描绘了现代民主国家的雏形,可以说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奠基之作。但愿望总是美好的,卢梭为我们描绘的图景,在实际操作中则困难重重;其次,由于时代的原因,卢梭的一些观点中,在民主政体发展300多年的今天来看,有稍显不成熟的地方,但是以上这些不足之处并无能掩盖本书成为经典的政治学著作。

  卢梭在有关议员的讨论中,认为议员以及议员代表的出现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人民完完全全可以自己行使这项权力。由议员代为行使这项权力,则会出现许多复杂的情况:“由于金钱以及懒惰的原因,他们(指议员)便最终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使得这项权力滥用,并破坏社会。但从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每个人处于社会生活中,都有无穷尽的事务等待着我们去繁忙,我们每个人也不可能自己亲历亲为的去参加人民大会。其次,卢梭认为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力留给人民,让*更有效率。但是,对于类似于我国辽阔的疆土,国土面积巨大的国家,除采取国君制外,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进行治理,卢梭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答案。

  卢梭缔造的这个乌托邦,是一个综合性的政治社会模型,也是对*代以前的社会体系的一种全面的挑战,影响了三百年间各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将卢梭作为其政治学的榜样,可见卢梭对后世的影响。阅读本书,对于民主政治将会有更深更细的认识,同时启发着人们重新思考法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与立法所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可以说,本书各处无不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启发着人们的思考。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6

  xx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xx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这样的形式,使得*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存在;第二,这届*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5)

——《论自由》读书笔记 (菁华5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1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只当它是另一场暴*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读书笔记2

  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尤其是道德的*,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论自由》读书笔记3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来说,最后就流为了*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4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论自由》读书笔记5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来说,最后就流为了*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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