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集体耕作制解体后,获得人身自由的农民通过市场,通过第二、第三产业而展开争取优势地位的竞争(或说发家致富)。各种独立分歧的利益应与法律相结合,自由应与义务相结合,才能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但这有一个过程:如今的社会混乱之根本原因恰在于这一结合尚未完成:”“政治上从“替民作主”向“现代民主”转移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当前政治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如何从体制上确保官员必须“为民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