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纽约(中英双语珍藏本)》主要内容简介:随笔作者是些自我放纵的人,天真地以为,他想的一切,围绕他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大家的兴趣。此人陶醉于他的事情,就像喜欢观察鸟类的人陶醉于他的郊游一样。随笔作者每一次新的出行,每一次新的“尝试”,都与上一次不同,带他进入新的天地。他为此兴奋。只有天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如此旁若无人、锲而不舍地去写随笔。
随笔有各式各样,一如人的姿势、姿态各式各样,霍华德.约翰逊牌冰淇淋的味道也各式各样。随笔作者清早起来,如果有事情要做,便从塞得满满的衣橱里选取他的行头:视他的情绪,他的题材,他可以套上随便哪件衬衫,扮成随便什么人——哲人、泼皮、弄臣、说书人、密友、学者、杠头、狂热分子。我性喜随笔,一向如此,很小时就忙了把我幼稚的思想和经验敷衍成文字,用来折磨别人。我最早是在,《圣尼古拉斯杂志》上露脸的。偶然有了想法,我仍然会回到随笔这种形式(其实无形式可言)上来,但我并不奢望随笔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占有位置——它毕竟不登大雅之堂。随笔作者,与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不同,必须满足于自我设定的二等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