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碑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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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句子(2)

七杀碑文

“七杀碑”是四川民间长期以来流传的关于明末大西军领袖张献忠的传闻。据说,张献忠杀人如草,还假借天意立碑明志,上书“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也就是有名的“七杀碑”。

1949年以前此传闻天下皆知,作家田闻一在采访中特别提到,这块碑一直保存到成都解放初,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房湖公园内的圣谕碑,为明末张献忠攻克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后,于大顺二年(公元1644年)所立。目前仅存于广汉的圣谕碑是研究张献忠起义的宝贵资料,该碑已被收入《中国历史名胜大词典》一书。

1991年4月被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德阳市文物保护单位。碑高2.1米,宽1米,厚0.20米。碑首刻有龙文,额题“圣谕”。正面碑文楷书竖排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字径0.10米,字距3厘米,落款为“大顺二年(1645)二月十三日”。圣谕碑反面原为张献忠的丞相阎锡命写的圣谕六言注释,后被南明平寇将军杨展于明隆武二年(1646)改刻为“万人坟碑记。”碑文为“崇祯十七年(1644),逆贼张献忠乱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予奉命平寇复省,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是用立石。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隆武二年仲冬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