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存在于一切法律现象中。正如法律理性使得法律之成为法律,法理凝聚法意,说明了为何法律理性之得为法律理性,而构成了人类理性的重要一环。也是人类情感的重要体现。就此而言,法律是人生的一部分,并服务于人生,而表现和具形为人世。法理即人情也就是世道,人情世道合为人生,本是人世的根本。有什么样的人情世道,就有什么样的法意与法制,从而有什么样的人生。反之亦然。它们回环往复,盘根错节,枝蔓纠缠,理清还乱,演绎出这美好而邪恶的人间世,这让人憎恨而留恋的大千种种。正是对此保持理性的冷峻,法理才晓谕众生,人生在这时,首要生存,安全于是不可或缺,免于冻馁和恐惧时基本人权,而最怕莫过于居无常规,人命危浅,朝不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