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些的时代里 ,杀人往往并不是件恶劣的习俗,并非像犯罪那样的坏事。而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针对生命、针对其他生灵的,已经养成了的,实用的自然行为。杀人,作为一种生存观,作为一种杀人的行为方式,毫无疑问是一种本质的变化。尽管可以这样讲,人类对屠杀的发明,并不是什么新的发明。但是,人类的屠杀经过几年,几十年持续不断地进行,已经联通与之共存的所谓正常的日常生活,儿童教育、恋爱的散步、医疗诊所的时光、事业,连同某些欲望、幸福与不幸感、文明的好奇、黄昏的忧郁、致富、失败或成功等一起,连同习惯、对恐惧的适应、默认、漠视、甚至厌恶一起,变成了一个人类的屠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