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与私法。其实无异于谈到权力的公权与私权。公权的代表者显然是国家层面的,尤以政策法规,以及法律为主,它们被看做是一个国家意志的代表,并且伴以强制性所著称,所有人都必须以此作为基础来服从。同时,私权代表者是个人权力,简单点的表述即是一个老板有权让他的雇员去做一些分内之事,但雇员有权拒绝,而老板无强制权让其去行动。这同时带来一个问题,老板肯定会开除不听他指令的员工,但这属于财产权,一定程度上并不属于私权和公权的范围。但它所表露出来的现象是可以追溯到动物本能的领地意识,即个人生存范围,这点上模糊了现代公权与私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