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历史建筑如何沦落为不堪的大杂院,沦落为一处处危房,如今又成为开发商、当权者眼中觊觎之物? 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而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往往在户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的土地已被“规划”了。其用途多数绝不是什么公共利益,而是开发商要在这块土地上盖大楼去赚更多的钱。这些人挥舞着“旧城改造”的旗帜,提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价格让人搬走,一旦原来的主人不同意,立即“强制”执行。中国并不缺少相关的法律,而是缺少实施法律的公正的环境,缺少对破坏者的监督,缺少维护居民最基本权利的意识——许多破坏和拆迁的实质,就是对原住民、对私有财产的无偿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