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妇女背井离乡,跟随犯罪的丈夫来到流放区的原因多种多样。一些人出于爱情和怜悯,另一些人坚信只有上帝才能使夫妻分离,第三种人是因为在家乡无颜见人。在愚昧无知的乡下,丈夫的耻辱总要牵连到妻子。例如,犯人的妻子到河边洗濯衣服,别的女人就会称她是苦役犯老婆。第四种人则完全是上当受骗,听信了丈夫的甜言蜜语。不少犯人还在船上就往家里写信,说萨哈林天气暖和,土地很多,粮食很贱,官长待人和气。到了监狱,写的还是这一套。有时一年几年,花言巧语不断翻新。事实证明,妻子的无知和轻信,常常会使他们如愿以偿。最后,还有第五种人,她们仍然处于丈夫的强烈道德影响之下。她们很可能参与了罪行或者分享过好处,只是由于证据不足,侥幸地逃脱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