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片板不得入海”的严厉海禁政策,正式颁布于洪武四年(1371)。此前,刚刚立国的明朝还继承了元朝的政策,维持着与海外诸国的贸易。但不久,朱元璋就先后撤除泉州、明州等市舶司,并且严禁一切私人海外贸易。其原因,就在于朱元璋认为贸易、尤其是海外贸易,导致沿海民众经常出洋,长期脱离了政府的管辖和控制,是破坏大明国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大明律》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器、铜钱、缎匹、纱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纹。因而走泄事情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