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我早就厌倦了鲜血的味道。甚至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但请别弄错,杀人并不需要任何理由,关心别人死活需要的就更少了。这个城市的有些区域,你让婴儿在街上乱走,随便他在粪水里玩耍。然后他会病得很厉害,整个人只剩下一个疯狂鼓胀的肚皮,你花时间去诊所,但诊所里挤满了人,你排队等叫号的时候婴儿死了,或者昨晚你心生怜悯,自己用枕头捂死婴儿,但无论如何你都只能看着等着,因为死亡是你能给他做的最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