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同志在七十二岁时回想那一天,觉得是很好玩的一件事。当然,他不知道人都是这样,记不住羞辱;痛苦只有变成了滑稽荒唐的事才会给人记住。人要把他一生遭受的羞辱都记住的话,是活不长的。就好比朴同志,假如不具备人共有的那种不记仇的本事,朴同志回忆起来的场面,就不会像个闹剧戏台。人这个不记仇的本事其实是为自己好,对自己有利,不记得自己怎样地惨过,丢过丑,所以他才有脸见自己。有没有脸见人不重要,顶重要的是有没有脸面见自己。所以给害得最惨、受最多侮辱的人,最不记仇。朴同志给人叫了八年“反党老朴”,叫得他忘了自己真名,他也不记仇。到七十二岁想想,一切都很好玩。把痛苦、羞辱记成了好玩,那些真实发生过的场景场面当然是给他的记忆编排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