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诺顿有所关联(别忘了,若是在仅仅十八个月前,我根本不用提这件事),事实上我们相识已久,从1970年起,我就在他位于马里兰州贝塞斯达镇、隶属国家卫生研究院的实验室工作了。当时,诺顿还没拿到诺贝尔奖,但是他的研究早已在医学界掀起了一阵革命,从此改变了学者对病毒学、免疫学,还有医学人类学的看法。让我自豪的另一点是,与他成为同事之后,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事实上,我觉得我俩建立了一种最有意义的关系。不过最重要的是,历经了过去两年的风风雨雨,我很自豪我们两人仍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