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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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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经典语录
共 12个句子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法不拷问自己的灵魂。
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很明显,昨天半夜,大花狼带领狼群逃到这里后,失血过多,再也走不动了。清晨,走投无路而又饥肠辘辘的狼群把奄奄一息的大花狼当早点分食了,觉得无法再在日曲卡山麓混下去,就泅渡怒江,继续漂泊流浪,寻找适合它们生存的新领地。 令豺群感到奇怪的是,大花狼身上和四肢被吃空了,狼头却完好无损。也许是狼头骨多肉少,嚼之无味;也许是众狼对首领一向尊重,不好意思破坏首领的尊容。狼头生气勃勃,面对着日曲卡山麓这片丰腴的土地,两只眼睛瞪得贼圆,闪烁着贪婪渴求的光。那蓝幽幽的瞳仁里,倒映着挺拔瑰丽的日曲卡雪峰。它死不瞑目,它的肉体已经死亡了,它的灵魂仍想征服和占有脚下这片土地。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埃蒂斯红豺群在日曲卡山麓少说也生活了数百代,更换过几百个豺王。每一次王位更替,豺群社会都会动荡不安,演出一场流血的悲剧。可以说新豺王都是踩着老豺王的鲜血登上豺王宝座的。雄性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权力欲,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就像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一样,年老昏聩的豺王不经过一场生死较量,是绝不会禅让王位,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吃会吃腻,玩会玩腻,当豺王绝不会当腻。对一个种群来说,一次王位更替就是一场灾难。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大花狼哀嗥一声,身体一仄,喝了两口混杂着狼血的江水,呛得咳嗽起来,它晓得,假如继续被白眉儿像蚂蟥叮血似的叼住耳朵不放,它不但无法反咬一口,还很有可能会被江水呛得窒息。它横了横狼心,大幅度摆动狼头,硬是把那块已被咬破却还粘连在脖子上的颈皮彻底给撕了下来,就像从树上撕下块树皮那么随意。它宁肯让狼血喷得更凶,宁肯脖颈上永远留下抹不去的疤瘢,也要从讨厌的豺嘴里脱出身来,获得反扑的权利。这就是典型的狼酋性格。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如果豺王在意外事故中突然身亡,和平也绝对没指望,甚至比正常状态下的王位争斗更糟糕,地位相近的大公豺们谁都觊觎空缺的王位,谁也不服气谁,谁都觉得自己最行,是最理想的王位继承者,于是,互相倾轧,互相拆台,你争我斗,今天甲咬伤了乙,明天丙又把甲赶出豺群,这种社会地震起码要持续十多天,直到一匹出类拔萃的大公豺把地位相近的公豺们全部压服为止。
这种地位争斗虽然残酷,并使社会不安定,但也有有利的一面:在激烈的冲突中,平庸的草豺无法滥竽充数混进领袖阶层;竞争就是筛选,保证体格最健壮头脑最聪慧的最强者担任豺王,这当然有利于种群的生存。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埃蒂斯红豺群围着狼酋的尸骸,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几十匹豺齐刷刷面对白雪覆盖的日曲卡雪峰引颈嚣叫起来,“呦——呦——”声音激昂悲壮,在怒江峡谷发出一阵阵回响。它们历经艰辛,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保卫领地保卫家园的胜利!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醒醒吧,察迪,别再犯傻了,我晓得你把白眉儿当做豺群的大救星,不好意思向大救星亮出你的尖牙利爪,生死存亡关头,不能太书生气了,其他事情都能讲道理,唯独政权问题没什么道理可讲,历朝历代,从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贼,只要保住了王位,没道理也变得有道理,历史的功绩可以移花接木,戴到我们的头上来,耻辱与罪过可以张冠李戴,戴到对方的头上去。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人都这么干,更何况豺呢。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任何一个物种的种内斗争都起源于不平等。造成不平等的原因就是个体的优秀品质和所得到的社会地位之间的不平衡。
体魄与智商这两大要素构成了动物个体的生存能力。假如这种生存能力和所取得的社会地位形成反差,种内就会产生竞争和动荡。反差越强烈,斗争也就越激烈。
有趣的是,在所有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内,生存能力和社会地位之间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于是种内你死我活的斗争便永不停止,可以说是年年斗,月月斗,天天斗,时时斗,分分斗,秒秒斗。
出自:
沈石溪
《混血豺王》
无条件地沆瀣一气,无条件地狼狈为奸,那才叫哥们儿。 讲原则讲良心尊重事实,这还算什么哥们儿!
出自:
《混血豺王》
豺们晓得这是背水一战,假如再度战败,真的只能和亲爱的家乡诀别了。豺各个都憋着一肚子气,两个月来的屈辱和愤懑,像火山一样总爆发了,每匹豺都变成了勇不可挡的拼命三郎。大公豺约克的耳朵被狼牙咬豁了,舔舔漫流到嘴角的血,又朝狼扑了上去。母豺蓓蓓的半截尾巴被狼咬断,仍不顾一切地与狼周旋。表现最英勇的要算母豺兔嘴了,在狼群向白眉儿围过来时,它几乎是与豺王夏索尔并肩冲进狼群的。它瘸着一条腿,又呛了好几口江水,当然不是狼的对手,才噬咬了两个回合,就被一匹灰狼用狼爪抠中左眼窝,眼珠子被抠了出来,吊在唇吻前,晃晃荡荡,像吊着一颗黑橄榄,它哀嚣一声,一甩豺头,把眼珠子晃进自己口中,咬下来吞进肚去,又发疯般地与灰狼扭成一团。
出自:
《混血豺王》
凡具有社会意识的动物群,王者的位置不外乎是这么三种:前沿、中央、高处。在与敌害对抗时,王者站在群体的最前列,以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平时王者总处在群体的中央,以表明自己是整个种群的核心;无论在哪里,王者总要挑选一个高高在上能俯瞰臣民的位置,以象征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狮群、狼群、象群、猴群、兔群乃至人类团体,无不如此。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袖,一个首要而且必备的条件是,身体比起同类来要高大魁伟,永远给臣民一种崇高的感觉。为了充分显现这一点,利用地形使自己独处高处便成为王者的一种特权。
出自:
《混血豺王》
“呦——呦——呦——” 白眉儿发出一声声豺嚣,那嚣叫声尖厉刺耳,夹带着野性的韵味,弥散开血腥的气流,令人毛骨悚然。 猎人纷纷后退,猎狗汪汪汪咆哮起来。 “呦——呦——呦——”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是彻头彻尾的豺!
出自:
《混血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