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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神圣而纯洁的,我特别渴望他的到来,去年的雪灾让我这种渴望更加的强烈,让我懂得了它那温暖的怀抱是多么值得我停留,那清山绿水是多么值得我凝视。该去的还是去了,该来的还是来了。
微风抚摩着我的脸,舞动着我乌黑的发丝;绿柳金丝拂着大地,湖面也泛起了层层的鳞光;放眼望去,田野里的小草也秀出了起伏有秩的绿色波浪。一切都是这么的惬意,另人陶醉,我知道这正是它向大地报到的迹象,它向人时间作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春天,是大家的好朋友,爱好奉献,你们等待着我的行动吧。
万物开始苏醒了,迎接着它们的又一次生命,春天既是新生命的开始,也是人们奋斗的开始。春天是美好的,瞧,整个大地都绿了起来,小草们你追我赶地从土地里探出头来,仿佛在告诉人们:“看我这么勤快,你们也应该要行动起来了”。
金色和煦的阳光沐浴着每一寸土地、每个人,大的不再沉寂,不再颓废,一切都欣欣向荣的样子,花儿的开放也为春天增添几分明亮的色彩,花草们奋斗着,热闹的生活着,快乐的成长着,因为它们有自己的发展方向。
春天的阳光很温和,赋予万物以生机,但春天的雨也并不逊色。雨细细的下着好像害怕落下哪颗草得不到灌溉,哪一寸土地得不到滋润,它不像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而是柔柔的,像十八、九岁的少女,带来了春天旺盛的生命和活泼的气象。我想没有了它的哺育,小草是不会绿得像抹油一样的光滑,花儿有不可能开得那么艳丽。万物失去的水,就不会有生命,更谈不上旺盛。雨是缠绵的,每隔两三天就来探望大地,好象大地是它的子民,需要她的爱抚和鼓励,同时它也给整座城市投影下了另一道美丽的风景,有知道“是雨伞美丽了城市的风景”这句歌词吗?
春天是一年收获的基础,人们有了新的激情,新的气象及渴望。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人们开始忙碌起来,制定计划,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广播希望和奋斗的种子。春天给人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和动力,缔造着成功。
春天是值得赞美的,更值得我们去感谢,感谢它给我们带来了新绿,带来了笑脸,带来了希望。
离开了秋天,不知不觉。
当叶子疯狂地掉下,浓郁的树开始露出黑褐色的枝干的`时候,冬天来了。黑色的风穿堂而过,带着阳光不曾有过的温暖。这个秋天的回忆,就这样一晃一晃地从我的脑海里打马而过。
有时候人真的很脆弱。我花了十分钟写下这句话。不知该怎么说亦不知该从何说起。我常常会觉得难过,因为很多原因。有时候一句话也能掀起波澜。当赵文武随意摆弄*的头发的时候;当高梦娴质问冯一多为什么不给她糖的时候;当张立早对我视若无睹或者像遇见瘟神一样怕我向他要棒棒糖的时候;我总觉得悲哀,为别人也为自己。我想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不然怎么会为一个唯美的镜头感动地热泪盈眶。fox说作为一只狐狸,就要学会残忍,才能为笔下的人物创造残缺而又美丽的结束。而我,正在学做一只狐狸,满口谎言的狐狸。我正在写一个故事,叫《破》。我想给它一个最完美的结局。一个连我都会感动的结局。
Fox使我真正想去爱的人。我从来都不知道友情也可以这般深刻。我不知道为什么每天在学校吃晚饭的时候她都坚持陪我一起去买,然后再送我*室。尽管我告诉过她不用等我。我们都希望给彼此多一点时间,我们都害怕对方会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这种感情无限接*爱情,却永远不可能是爱情。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依,我从小时候就和她在一起,知道遇见fox。依是我小时候唯一可以称得上是好朋友的人,将*七年的感情说断就断了。徘徊、犹豫,我们三个都经历过。到底是谁放弃了谁,谁又选择了谁。说不清楚也不必说清楚了。现在在同一个班级,相隔如此之*,遇见她时,是该笑还是擦身而过?
梦是我的现任同桌,开朗又霸道,崇拜沧月崇拜得要死。她很骄傲,也很脆弱。总希望能找个人靠靠,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我想至少我比她幸运,我找到了fox。我们都是脆弱的人,容易受伤,所以总是披着厚厚的盔甲,来掩饰那一颗经不起折打的心。所以我们总会在保护自己的时候,伤了最爱自己的人。
我曾经对自己说要变得坚强。可是,坚强到底是什么含义,是处世不惊还是不在乎外界的看法?我不知道。所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触目伤怀,一处既往地想笑就笑。是不是那么坚强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每天经过的那几棵梧桐树已经变了颜色。绿色,橙色和黄色合成一大片童话的色彩,那是秋天来过的象征。那些落了一地的梧桐叶就像记忆的碎片,风起风落,最终消失在空气的尽头。
满眼金黄的麦子呵!
但外公并没有笑。他干皱的嘴巴在风里微微颤着。风倒是清爽,可此时吹在他脸上,显得苍凉。天暗下来,灯光星星点点被夜引亮,风吹进外公心里,绕了十八个弯子愣是没绕出来。
收成好,麦子却卖不出去了。这对于农人来说,是无比煎熬的。外公是拿捏过故事的人,饥荒岁月曾经慢慢熬过,眼前的'困境无疑打不垮外公。
外公并不识字,但不乏智慧。这智慧,常常从麦香里飘出。
金黄的麦子们很快被处理。它们脱去了壳儿被不停地、一道一道地碾压,变成碎儿,变得末儿。麦子粉出来了。
外公眉眼弯弯,喜不自禁。他征得家里人同意,买来器械,将麦子粉进行深加工,再出售。这样一来,麦子都能卖出去了。他还替村里别的人家加工麦子。小小成本,又做了好事,外公乐得自在。
外公留了些麦子粉,做成不同样的食品吃。虽是同样的原料,但尝起来还真是不重味,妙得很。
冬日的阳光斜斜地射进了院墙,腊肉香肠悠闲地挂在竹篙上晃荡,它们早已被阳光和风熏出了紧瘦的奇香。外公把秋天里收的麦子碾成的麦粉炒熟,又和上各种不知名的食材,做成他自创的糕点。一盘腊肉,一碟香肠,一碗外公自创小糕点,他的日子活色生香起来。
离开了秋天,不知不觉。
当叶子疯狂地掉下,浓郁的树开始露出黑褐色的枝干的时候,冬天来了。黑色的风穿堂而过,带着阳光不曾有过的温暖。这个秋天的回忆,就这样一晃一晃地从我的脑海里打马而过。
有时候人真的很脆弱。我花了十分钟写下这句话。不知该怎么说亦不知该从何说起。我常常会觉得难过,因为很多原因。有时候一句话也能掀起波澜。当赵文武随意摆弄*的头发的时候;当高梦娴质问冯一多为什么不给她糖的时候;当张立早对我视若无睹或者像遇见瘟神一样怕我向他要棒棒糖的时候;我总觉得悲哀,为别人也为自己。我想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不然怎么会为一个唯美的.镜头感动地热泪盈眶。fox说作为一只狐狸,就要学会残忍,才能为笔下的人物创造残缺而又美丽的结束。而我,正在学做一只狐狸,满口谎言的狐狸。我正在写一个故事,叫《破》。我想给它一个最完美的结局。一个连我都会感动的结局。
Fox使我真正想去爱的人。我从来都不知道友情也可以这般深刻。我不知道为什么每天在学校吃晚饭的时候她都坚持陪我一起去买,然后再送我*室。尽管我告诉过她不用等我。我们都希望给彼此多一点时间,我们都害怕对方会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这种感情无限接*爱情,却永远不可能是爱情。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依,我从小时候就和她在一起,知道遇见fox。依是我小时候唯一可以称得上是好朋友的人,将*七年的感情说断就断了。徘徊、犹豫,我们三个都经历过。到底是谁放弃了谁,谁又选择了谁。说不清楚也不必说清楚了。现在在同一个班级,相隔如此之*,遇见她时,是该笑还是擦身而过?
梦是我的现任同桌,开朗又霸道,崇拜沧月崇拜得要死。她很骄傲,也很脆弱。总希望能找个人靠靠,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我想至少我比她幸运,我找到了fox。我们都是脆弱的人,容易受伤,所以总是披着厚厚的盔甲,来掩饰那一颗经不起折打的心。所以我们总会在保护自己的时候,伤了最爱自己的人。
我曾经对自己说要变得坚强。可是,坚强到底是什么含义,是处世不惊还是不在乎外界的看法?我不知道。所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触目伤怀,一处既往地想笑就笑。是不是那么坚强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每天经过的那几棵梧桐树已经变了颜色。绿色,橙色和黄色合成一大片童话的色彩,那是秋天来过的象征。那些落了一地的梧桐叶就像记忆的碎片,风起风落,最终消失在空气的尽头。
没有蓝天的旷远,可以有白云的飘逸;没有江海的奔腾,可以有溪流的秀美;没有红花的耀眼,可以有绿叶的悠然。
选择壮阔?选择显贵?选择*静?或是选择隐退?不如选择诗意地生活。
诗意地生活,是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蒿人”的桀骜,是王维既知“都护来燕然”,还有心品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旷达,还是听凭“云卷云舒”的闲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诗人一样记录美好的`生活,但每个人都有权诗意地生活。
黑暗选择了她,她却选择诗意地生活,她用心体验大自然赋予她的一切,她用情为自己黑暗的世界画上太阳,画上彩虹,更用毅力充实着自己的智慧,完善着自己的人生,她甚至还可以笑着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诗意地生活着,享受着,更收获着,她的名字叫海伦?凯勒。
财富选择了他,他却选择诗意地生活,他总是穿着古补的中山装,提着文具袋徜徉于燕园,他所追求的只是学术,功名利禄与他无关,富贵荣华也不能吸引他,他只爱看看北大的花花草草,爱看看朝气蓬勃的莘莘学子,他是文学界的“常青树”,他的名字叫季羡林。
“丑陋”选择了她,她却选择了诗意地生活,她的脸是一张“奇怪”的脸,眼睛小得只是道缝,鼻子塌得仿佛容不下空气,而且是张“倒瓜子”,她乐观对自己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她乐观地欣赏着自己的独特,用内涵完美自己的人生,活在当下,她的名字叫吕燕。
诗意地生活,让人们体验自由,无拘无束地遨游于纷繁的世界。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肯定,是看遍人生的大起大落,处变不惊的淡定与从容。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精神的负责,是在纷繁的物质生活的刺激下,坚持心灵的准则,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清醒。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褒奖,是在疲劳的奔波后,选择悠闲的方式体验轻松与自在。
诗意地生活,更是勇敢的体现,不为利禄所羁绊,只为寻得心灵的享受,超然世外。
选择诗意地生活,选择精彩的人生。
现在不是深秋,树林里到处都是落叶。人性“这是一个凉爽的秋天”,但老根的胃里是开水。老根抽完一包烟,看着红薯旁边的小根:“宝贝,我们明天就可以上学了,你以后要好好学*,然后上大学移民。别一辈子在这里不值钱!”小根眼睛亮了,没出声。清晨,树林里到处都是鸟儿,似乎在和多年的朋友告别。老根领着小根,提着包搭车去县城。一片落叶悄悄地落在小根的包里,保存了几年。小根是一所私立高中,不仅教学质量差,学费也贵,但中考失利,他别无选择。看着父亲拿出一堆皱巴巴的钱给老师,心里酸酸的,但头脑很清醒,总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不辜负老师的信任。现在还是秋天。ド林里的鸟儿歌唱得更快乐了。老根在扫落叶。他一扫脸,就会露出笑脸。好像不是落叶,是儿子的成绩单。小根每个月都给家里寄信,免得让家里孤独的老根担心。顺便报一下你的月考成绩,告诉你爸爸你儿子没事。春天,一年过去了,小根又要踏上上学的路,但学费还没有谈妥。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老根一直在亲戚家跑来跑去,希望借够钱给儿子交学费。小根还是去上学了,但是途中心伤。春天快下雪了。ダ细又收到了六封信。他正准备为即将回来的儿子煮红薯粥,却收到了第七封信。小根辍学,想工作。老根红着眼睛看着信。“爸,我上不上大学没关系。重要的是我不能再让你受苦了,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一个没有蝉的夏天。没有人敢和老根吵架,因为他眼里有火。小根确实上班了,但是没经验差点被骗去做传销。当他拿着包回到树林时,已经是第二个秋天了。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他只带回了两行泪。ソ衲昵锾觳煌。树林里没有落叶。小根走后带着学校发的免学费通知书上学。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阅读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1)
——优秀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
时间如长箭,岁月如流水。无情的岁月抹去了曾经,但它抹不去我脑海中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逝,滴滴思念化作温馨美好的回忆。无论是现在,还是曾经,时间都带不走我和你经历的点点滴滴。
那个春天,那个鸟语花香、景色迷人的春天。回忆过去,我和你经历的那个春天,虽然时光飞逝,但那一天在我脑海中永远都不会被抹掉。回忆那一天,正好是周末,我和你一起去放风筝,在我家屋后的那一大片麦地中奔跑,我们像小鸟飞遍海阔天空,像鱼儿游入海洋。那片麦地有我和她奔跑时留下的脚印,嬉戏玩耍时留下的欢声笑语,有我们当时的快乐和幸福。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现在回想起当时,我多么想和她再一次奔跑在麦地里放风筝,风筝无论飞得多高,都需要线来牵引;小鸟无论飞得多远,都需要鸟妈妈的关怀照顾。我和她在当时无论多么高兴,无情的岁月总会抹去这一天。时间来无影,去无踪,时间在你身边轻轻划去,不知不觉,多少个春夏秋冬都已度过。虽然时间抹去了过去,销毁了曾经,但它没有带去我对你的思念,曾经的记忆像一条长线,剪也剪不断,岁月的冷漠无情像一座雪山,无论怎样感动它,它都不会融化。
每年的春天,我都会远远望去屋后的麦地,看一看她是否拿着风筝在等待。冬去春来又是一年的降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明年的春天,我想你一定不会让我白白等待。花开花落,明年的花朵绽放之时,我和你约定在春天的麦地里。让我们姐们俩再一次奔跑在麦地里放风筝。回忆曾经的点滴,踏上曾经的脚步,回忆曾经的欢声笑语,来抹去现在对曾经的思念。如果现在夜空中划过一颗流星雨,我将会祈祷,我和妹妹在一次奔跑在麦地里放风筝。
春天万物生机勃勃,我和你一起走过的春天,在我的脑海中,满满都是我对你的思念。望着窗外,秋天的树木已不再青,花朵已不再美,小草已不再绿。明年花朵芳香、树木常青时,我相信,我的愿望会实现。明年的春天,那绿油油的麦地里,还会有我们的脚步和嬉戏的笑语。思念勾勒起我曾经的记忆,岁月抹不去我们曾经所经历过的点滴。
淡淡的花香,浓浓的思念。
承认人生有许多虚假意义的人,更能寻找人生的意义。——哈维尔
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大多数时候人们之所以懂得一些事情,是因为“传统乐观主义虚设了许多‘意义的岛屿’,与生活中便可诠释为,友情及毫无保留坦诚为上,背叛或谎言即慌乱之源,世态温馨无恙即可宽心交出自己云云。
生活如同一片汪洋,每一波每一折涌成一片才得以波澜壮阔,然而这一浪如何因风而起,又如何随流而息,都无从一一明说。所以一路上总在让自己认定些什么,选择相信些什么,对错与否无从得知,但总之是给了自己宽心的理由。
于是不知何时一切都变成了谎言一般的存在。就像一个人以激情的大话广交朋友一样。虚假不是目的不是欺骗,而是与真实一并光芒四射地存在着的。你所相信的未必是你愿意相信的,而是在事情杂乱无章里你的栖身之所,累并休息着。也许它们让自己得到了“一时的热情澎湃”,但转眼间情节转折又陷入“痛苦的深渊”。毕竟,坐落在生活的汪洋里的岛屿,不管怎样广阔也无法代替海的所有瑰丽与可怖。
但无论怎样,是不该因为自己这样天真地相信而内疚的,也许有人因此指责和怀疑,但那只不过是出于他们对安全感永不饱和的人心。若是能够相信那些自私、真实可又无辜如我的人,便仍然可以安全立足于这对对错错的生活之上,与该爱的人不计真假地彼此相信下去。
也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知道依靠意义的岛屿完成的行程只会偏离航道,离目的地越来越远,等到自己出了茫然什么都不剩的时候才发现,无论在过去还是未来,与别人还是自己,都无法企及那些掩埋在意义的岛屿之下的真实。于是他们始终在张望,在寻找,想要在无法言说的生活之中看出些是非,想要对那些让自己手足无措的事情做些必要的举动而不是躲,想要恰好疯狂又恰好安稳,恰好天真又恰好成熟,这样就不会像个木偶一样只能用沉默掩饰。
有人说,一个人从别人身边走过,最重要的是教会别人些什么;若是有人教会了自己摒弃一切意义的岛屿,自己去填补所有意义的空白,那么除了成长别无选择。
身在高一的我还很年轻,可以回忆,可以憧憬,还可以享受当下生活。因为以前听过这么个说法——衰老是一瞬的事情,青春很短暂,而高三是最后一尾青春。
高一的我不用低吟“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无须在河的对岸观望“组成我整个青春的一个个零散的日日夜夜像流水一样从我眼前以恒定的速度不可挽回地流走”,“看得*静又悲伤”。
高一的我告别了冲刺的初三和忙碌的中考,可以气定神闲地学*新的知识。一开始,会怀念原来的同学,舍不得离别,会想回到过去。回忆里,都是初中好友温暖的微笑。从那时候开始,意味着我要长久的离开父母,要学会照顾自己,所以,我虽然不是alone的,却是lonely的。
可也就在高一的时候,我开始蜕变,开始长大,开始懂事。因为我们无法让时间到退,就像这世上没有反方向的钟,那就只能往前看。未来真的很美好,人要是能期待,就能奋力以赴。我开始学着自己去思考,自己去面对这个世界,在一段颓废的日子以后,我开始有了要为明天而奋斗的冲动。未来的路那么漫长,高一不过是长路漫漫中的一个驿站,我荒废不起。
高一,我们不用像高三那样紧张,不用像学长学姐们那样打手电学*,不用做到书本不离身,不用边走路边念着“ABC……”我们可以哼着流行歌曲边走路边看风景,可以扒在阳台上惬意地聊着天,可以看些无关于学*的杂志……虽然学*生活并不轻松,但压力要比高三小得多,我们还可以忙里偷闲。
高一的时候我们在篮球场上让手中的篮球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看篮球在篮板之间游走;高一的时候我们在跑道上追逐嘻笑,洒下汗水;高一的时候我们坐在河边的躺椅上休息,讲着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悄悄话;高一的时候我们在班会上起哄,表演节目,展示自己……高一的活动,不乏精彩。
有人问我:高一是什么颜色的?我说:高一的颜色是暖色调的,——是红色的,洋溢着热情和活力;是粉色的,因为稚气还未脱下,像粉色那样娇嫩;是桔色的,像桔子的味道那样,刚入口时有点酸,可是回味起来却是甜的;是白色的,因为我们的心依然纯洁而美好。
人在高一,会有痛的时候,会有快乐的时候,但哭与笑都是该裱框纪念的痕迹。
在一次聚会上,几个上大学的朋友对我说:“把握好高中的分分秒秒,3年后,你将会拥有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顿时茫然,难道那笼罩在黑色七月阴影下的光阴会构成最美好的回忆?聚会结束虽已月余了,而心中对这“奇谈怪论”所产生的疑问却久久不能磨灭……
收拾好行李,*于墙角,回味友人的话心中依旧一片茫然……
踏进校门,耳闻一个个令人咋舌的高分,心底自问: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急促的脚步,忙碌的身影,将一片青松石阶的安逸捅的七零八落,忙碌的喧闹与不安的噪动,似乎早已遮盖于青春阳光之上。我静待着。只为这喧嚣之后恢复安静的那一刻。
不知是适者生存,还是本该如此,我不知不觉融入了这一片忙碌与急促中,忙碌的学*,忙碌的听课、笔记;急促却省时的小跑,似已成为一道固定程式,遵循着,运行着……
老师们夹杂着方音的言谈,迸发出智慧与乐观的情思,对对错错,点点评评,进进退退中,告诉了你,对的该这样而不是那样。老师严厉的教诲与大度的包容相吻合,所形成的那种无形的压力。使你非退而进,甚至对于那最初尤为厌恶的小跑,也渗透了另一番情韵,那因时间紧促而练就的小跑逐渐赋予了我果断、干脆的思维方式,使我受益匪浅。“三年的苦造就一生的福”,也许便是经过这忙碌的追索与急促的拼赶所证明成立的,令人不得不信服,不得不遵从。
回到家的这两天,那种闲逸的环境倒令我产生了一种不自在。于是,又陷入了对友人那“苦造就的美好”之说的思索中。此时,我才恍然大悟,自身肉体的疲累,却令我在精神上有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然而这一因一果之中,夹杂的也许便是我初次触碰到的这种感觉,一个充实的追求过程。看来,现在的我,多多少少也算是走进了高一,正在溶入高一,溶入一个崭新但很充实的新阶段。
高一生活是溪流中淤泥下的五彩石子,需要你去认真的采撷,细细的品味。
走进高一,触摸到一种新的感觉。我虔诚的期待着,3年之后,从这种充实且紧促的新感觉中,会走出一个全新的自我……
人们都说,自古逢秋悲寂寥,好似秋天都是伤怀的梨花带雨的,我却不一概而论。
秋天是个相识的季节。
年来一缕凉凉的秋风,令人可期待的新学期又来了,这个秋天似乎和往年的每一个秋天一样,人山人海,耳边一通喧闹,可在我的心里,去年的那个秋天是我星河中最闪亮的一个星辰。
记忆在脑海里回旋翻涌,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窗台,周围坐满了人,陌生人。
叽叽喳喳的讲话声冲得我有些凌乱,我静静的坐在吵闹的人群中无所事事,我没有主动和别人交谈,也没有人主动和我交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却闹声停了下来,我抬起头一个瘦小的男生缓缓的走进了教室,那就是我们的班主任。
后来我们开始投入紧张的学*生活,我们是独来独往,每次集体活动我都会回避,或者远远的在他们的后面。
一次班级活动,老师在讲台上说大家都不得缺*,我在下面偷偷发慌,看着其他同学兴奋的目光,我的盼着这天不要到来,可时间从未停止,也不会为了谁而停止流逝,这一天终究是来了。
我悄悄的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在我前方讨论的非常热闹,我却不敢往前迈一步,边走边着发着呆,谁曾想脚边有一块大石头,我一不注意,身体失去了*衡直直的倒了下去,我在倒下去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世界末日到了今天就是我的此期砰的一声,我重重地摔倒在地。请求的同学们不要发现我,我默默的站了起来,回到他们的身后就可以了,我却站不起来了,疼得眼泪直流,膝盖像伤一大片,我隐约听见快走远的大队不理,说了一声有个同学摔倒了,他们连忙跑来亲身的安慰,亲手扶起我来为我涂上药,我注视着他们所有人的脸,好似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太阳。
以后大家一起走就不会有人摔跤了,这是我现在最好的朋友说的,后来他每次都会找我一起上学,一起吃饭,我仿佛不再畏惧交朋友,我也不再独来独往了。
秋天好似就是改变身边的人的面孔,将陌生的我们变成了熟悉的我们,我希望那个秋天的那颗星辰能够永远永远的闪耀下去。因为他是我最特别最艳丽的秋天。
深秋总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孤寂。在夕阳无限好的时刻,思绪飘浮。每当别人匆忙的时候,自己却总是徘徊在思欲里,经不住回忆的诱惑。感谢那个秋天,感谢那些同学,感谢让我勇敢。
一份牵念一份执着,在那个地方遥远的你,还好吗?我这边已经漫天飞雪,你那里呢?是否四季常青,山水如画?我想,你一定过得比我好,那么心里就会荡漾起无限的温馨,紧接着,甜蜜,升华,···
还在感叹那个冬季,还在回忆那个年少,即使伸开手指触碰到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孤寂,我也愿意,因为我知道,你是我夜空中最亮的星星,这已经足以。
你的脸庞悄然的爬上我的心房,时光匆匆,我永远的追赶不上你的步伐,不管我多么的拼命,可最后,我总是苦笑着认命了,因为,不属于我的东西终究不属于我,再怎么努力它都不是我的,你也如此吧。可总感觉最后的苦涩汇成了一条小河,这条小河的名字,叫做不甘心。
多年过去了,你的笑容是否依然明媚如春?或许时间送给你的是更多的沧桑吧,可我还是愿意相信你还在原点守护,就如你所说的,我这个人最大缺点就是喜欢自欺欺人,到头来弄得一身伤,都这么大了,一点都不成熟·····可是你不知道,这样我会有多么的快乐······
时光的变迁流走了我们所有的精彩,陪伴着我的只剩下你送给我的一对瓷娃娃,看他们有多幸福啊,既然今生已经这样,那么来生我们可不可以就做一对瓷娃娃呢,就那样,不理会人生的走走停停,不理会世俗的眼光,就那样勇敢的相依相偎········可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太遥远的距离,不敢奢望太多,因为我知道所有美好的梦下面都是万丈深渊,好在,我还清醒着········
夜幕摊开了我所有的记忆,我才发现,原来你一直都在,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心的最深处,泪就这样牵连不断的留下来,既感叹我们再也回不去的曾经,也伤感我们再也不会见到。可是那又怎样呢?太阳依旧朝升暮落,花朵依然春开秋谢。离开了谁和谁,这个地球永远都不会不转。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什么都不会有改变。不如把你放到我所能创造的最幸福的地方,作为我生活的动力,作为我受伤时最温暖的港湾········
多少的情感,多少的经历,最后都凝成了一句发自内心的:‘谢谢’。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2)
——高一满分作文800字 (菁华6篇)
人们常说:“努力了就会成功”,在我看来,这句话并不正确,有些人的努力不会白费而有些人的努力换来的却不是成功。他们不是没有能力,也不是没有明确的目标,他们只是在奋斗途中迷失了方向。失败挫折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错路上一路向前,不但消耗精力,而且会离成功越来越远。就像柳传志说过的一样:“方向错了,在努力也没用。”
英国草原上曾被发现过一条鲸鱼,所有人都疑惑于如此庞大的水生动物为什么会死在草原上。经科学家研究发现,这条鲸鱼被搁浅在沙滩上,它想通过翻滚身体重新回到海里,可惜选错了方向。强大的毅力使它坚持了数百公里,但它的努力却并未得到回报。方向错了,前进就是倒退,当它决定翻滚时就注定走向死亡。
努力奋斗走向成功的前提是要有明确的方向,深思熟虑再付诸行动才不会前功尽弃。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梦想、友情、爱情的故事。男二号法罕是全国最好的工程大学的学生,虽然成绩垫底,但他却依旧坚持着,努力想完成父母的梦想。这不是他想要的,他热爱摄影,梦想着成为摄影师。在朋友的鼓励下,他向父亲提出了自己想学摄影的要求。结局里父亲同意,他也成为了一名摄影师。他选对了方向所以才走向成功。试想一下,如果主人公没有改变,继续在学校当垫底生,那么他的一生将碌碌无为。这就说明了方向选择的重要性,走错了路没什么大不了,但关键是要从错路中走出来,开辟新的道路,走向成功。
*在红军时期学*苏联,采用城市包围农村的战略,但同样身为社会主义大国,*却失败了。*认识到错误后,根据国情制定了新的战略——农村包围城市,最终,*胜利。同样的,一个人如果在失败后总结经验,换条思路,那么最终就能获得胜利。
方向错了就会让前进成为倒退,我们走的每一步路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给奋斗一个方向,我们的脚才能更坚定地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别让前进变成倒退,别让辛苦的努力白费。
方向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向前进,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都比站在原地更接*幸福。给奋斗一个方向,让努力不会白费,愿你的道路更加灿烂。
漫步于林间,踩碎几段枯枝,几片落叶,“沙沙”的声响早已被大脑自动过滤掉,只是,停下一会,看那飘飞的落叶,划过几道弧线后落在地上,叶片破撞摩擦的“沙沙”声却又清晰可闻,也深深触到我心里。
有诗道:“春风知别苦,故遣杨柳青。”既然春风有感情,那么秋风必然也有。只是,一个有情,一个却无情,无情也算是一种性情吧,不然,好端端的秋风,何必非要将万物都凋零了,只留下凄楚与荒凉?
听到枯叶跌碎的声音,仿佛心也同枯叶一起碎了。秋风凋零了一切,然枯萎最多的是叶,“秋风生渭水,落叶满长安”,长安,古代的都城,都被落叶铺满了,有多少落叶摆脱不了最后跌落枝头,碎为尘土的宿命?
我不知为何心中有几分酸楚,想想春天惹人怜爱的嫩绿,夏天蓬勃茂盛的翠绿,而如今却是毫无生气的枯黄,想想叶曾经那样荣光,如今却沦落到如此田地,着实让人心酸惋惜。
只是,我将这一切都归咎于秋风,心想若非是因为秋风,秋也不至于如此荒凉,如此衰败,而叶也不必枯黄落下,那样一切仍有生机,该有多好!落叶,也不必有那样悲凉的宿命,没有凄凉,也不会激起我一番惆怅。
不过,想象着满眼绿意的秋天,反倒让我觉得不自然,或许,自然的规律如此,想象着与之格格不入的场景,仅是想,也会让人不*惯吧。况,秋天若仍是绿满枝头,等到冬天,雪纷纷下,那些柔嫩的绿叶,是否会被冻成冰或者携着雪将树枝压垮?
我觉得叶很可怜,装点树木整个春夏,却在秋天被无情抛弃,因为它们老了吗?变得不再惹人喜爱而是另人厌恶的枯黄?因为它们会成为越冬时的累赘?所以被树抛弃?
不是的,其实叶是自己选择老去的,它们不再吸取树的养分,变枯黄,等到生机即将散尽,便猛地从枝头一越,用最后的一丝生命力在空中划几道弧线,表示这个世界自己曾来过,然后,化为尘土,去滋养来年生长的树与叶。
都说“落红不是无情物”,枯叶又何尝是无情物呢?
点评:本文以落叶着笔,围绕着落叶细写了自己的所思、所感、所悟,先是因落叶凋零而起怜惜之意,再进一步思索秋天落叶的意义,思维深邃,可见一斑。作者又以一个问题引出了对枯叶的赞美。以小见大,含蓄地表达了对这种舍己为人精神的崇高赞扬之情,升华了主旨。
我常感叹杨柳的挺拔,我常感叹露珠的晶莹,我常感叹荷花的廉洁,然而,我最感叹的,便是生命。生命带给我们太多感动,那是一种“零落成泥碾作尘”的不屈,是一种别样的感动。
清晨,推开那扇别致的小木门,迈开第一步,风儿卷着一缕古香袭来,轻悠舒淡,似轻柔白纱笼罩着我,旧颜未改,依旧古色古香,我贪婪的吸了一口,故乡的味道。
既然回到故乡,我自然要去“探望”那颗长于我的银杏树。我漫步在金灿灿的银杏道上,眼神急切的寻找着我的“故人”,却并没有发现它。我放慢了脚步,望着这一排排坚韧挺拔犹如哨兵站岗般的银杏树,一种无法言喻的光芒点亮了我的心,我想,它定是在其中望着我吧!
我试图望向这条“黄金大道”的尽头,忽然,一颗黑凸凸,树枝像老巫婆干皱的手,好似生命力全无的银杏树慢慢浮现在我眼前,一种强烈的熟悉感就好像磁铁般拉*了我和它找的的距离,陌生中带着一丝亲昵,是的,它就是我要找的那颗银杏树,岁月的沉沦并没有让我儿时的字迹消逝在树干上,现在却如刻刀雕塑一样划在我的心。
“为什么你会面目全非?”我抚摸着你突兀而丑陋的树干,轻声问你,“你那华丽的舞裙与金色的外衣去哪了?”一缕清风拂过,我的双眸已不再清澈,两行清泪悠悠而出。
我走*这颗银杏树,忽然,我感受到这颗无人问津的树散发着一种独特的生命的气息,他仿佛在告诉我,不用替它伤心,哭泣,因为人这一生,不可能永远如星辰一般悬挂天际,但若如烟花般带给人们刹那的欢乐,哪怕消失,也不枉此生。
我紧闭的心慢慢舒缓张开,人生总是遇一些起起伏伏,但当光鲜亮丽褪去后,迎来的是枯燥、乏味、嘲笑,甚至别人的冷嘲热讽,你又会怎么做?
我想,一味地挣扎,挣脱并不是最好的解脱,或许你应该想想随遇而安,能在任何环境下不贪得无厌,让环境能随着你的心而改变。也许,我们拥有那美丽才会感到满足,但短暂过后,中庸显现,众人焦点不在你身上,我们是否会像银杏树那样,淡然接受,这才是它给我最大的感动。
风轻轻地送来阵阵花香,诉说浅浅的愁怀,原来年黄叶漫天之际,你心依旧,留下感动的瞬间,续写生命的绝美。
我不知道这么多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也不知道这么多的艰难困苦我是怎么挺过来的,或许是我的年少无知不懂得所谓的这些都是一些什么?只自己尽自己的努力去完成每一件事情,所以我独自一人去承受,去感受这世间。然而更多的是无知与茫然,我也不知何去何从。只知道自己一天都在干一些庸庸碌碌的事,或许是为了那心中的理想,我实在是对此无言了……
我很向往我的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还有那内心深处的一丝快乐,如今都已不复存在,带走的还有那种熟悉的感觉,令我的心中空荡荡的,似乎确实缺少了一种什么东西。或许也是为了一丝的希望和那个理想吧!想到这里我便默许了现实,我觉得我应该有所变化了,但又不知是什么?
回想着以前的生活中。那年初三的我,不知为何成绩如瀑布一般径直往下滑,我的心也掉到了谷底,我也不知为何,但确实是很着急,老师曾也几次找我谈话,可我也不知怎么办才好。我也很想提高自己的成绩,但是却一次次的现实让我屡次碰壁。对此,我无言了。
我只能一次次接受了现实,一次次沮丧的心情,让我对学*产生了厌烦,让我彻底丧失了信心,我渐渐开始荒废学业,虚度年华,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忘记了自己肩上的重负,还有那理想,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天,老师把我叫在了他的办公室,认认真真的分析了这次的考试成绩和前几次的,并耐心地教导我,问我他讲的我听懂不,我说能听懂,我说我的心好累,我也不知怎么的,几次的成绩,让我疲惫了,我心里却实很烦,老师耐心地听完之后,仔细地给我分析,耐心地给我解释,我的心也渐渐明朗了起来,皱眉也渐渐地舒开了。终于在几次之后,我取得了进步,老师的脸上也笑开了,我对此也开郎了。
生活中牵我手的是一只无形的大手,她的手温暖而又宽大,引领着我去努力克服困难,引领着我走向了梦想的顶峰,让我学会了在生活中成长,在困难中坚强,牵手陪我走过了多少个春秋冬夏,陪我走过风雨之后见彩虹的喜悦,陪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过了坎坎坷坷,那一只无形的手,将牵手到我的永远,永远。
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科学家赫胥黎说过:“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从浅层次上来看“孤独”与“伟大、独特精神”似乎并未有何关联,但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这都会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那些所谓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他们往往拥有着比之他们所处时代的思想更加先进的思想。况周颐也曾说过:“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觉风雨江山外有万不得已者在。”那些在将来突破性的甚至于会使世界走入一个新世界的思想,常常因有悖于当代思想而不容于世。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孤独的一部分原因是无人理解而被迫喜欢孤独的。毕竟孤独的世界里,没有人反对自己,而他们面对孤独,也不会焦躁不安,而是顺应他们的本心,在人群之中逆流而行,背负着孤独的思想,绝不会背弃自心而顺应大流。
因思想独特而造就了与社会的隔阂,不得不孤独,而顺应孤独是那些伟大的人们的伟大之处。而且,在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本身也需要孤独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人类之所以伟大,之所以与万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么,在什么情境下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呢?毋庸置疑,是孤身一人无人打扰之时。孤身一人静心思考,思维才会得以沉淀,精粹才得以提取,才会产生那些有前瞻性的独特精神。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只有孤独这个前置条件,他们自身的伟大和独特精神才得以造就。在孤独之中,他们由衷地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孤独之中,他们更加肯定自我;在孤独之中,他们坚定地迈向了与众不同的先河之路。因为孤独的状态,他们才存于世人的视线之中,而拥有了伟大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并不会去刻意寻找孤独,因为人本是一种群居动物。仅仅喜欢孤独是不够的,他们的伟大在于敢于现身于俗世。所以,喜欢孤独只是在某些时段的,且这个孤独是思考时间,而非呆坐无言、无思无想的。他们除却在孤独之外,亦大声说出自己的思考,使得历史的巨轮向前滚动。
他们喜欢孤独,因世人无法理解而偏安一隅;他们喜欢孤独,因孤独的环境能够创造独特的自己。他们喜欢孤独,但绝不止步于孤独,而是将孤独之中所得推向诸生。
于孤独之中窥得天光,于汹涌汹涌之际推进时代。
初四那年,学*量加重了,我整个人都变得没精打采了。而马上要到来的体育考试更令我头疼不已。“这可是关系到中考的一件大事呀,占30分呢!”我对妈妈说。嘴上说着,心里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争取拿到满分。
于是,有一个惊天动地的想法在我脑中形成。我向爸爸妈妈郑重其事的宣布:“从今以后我每天都要做40个仰卧起坐,然后再跑1000米。”爸爸妈妈笑着表示支持。
“我是一个体育素质很差的人,所以需要更多的练*。”我对自己这样说,来鼓励自己。但是没能坚持多长时间,我心里便打了推堂鼓。五天后,我彻底放弃了这个计划。爸爸关心的问:“这几天怎么不再练*了?放弃了吗?”我点点头,说:“不再练了,太累了。”爸爸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欲言又止,只是叹叹气,然后悄悄的离开了。
一天,爸爸让我陪他出去转转,走着走着便来到了操场。爸爸说:“跑一圈吧,舒展舒展筋骨。”我摇摇头,不愿意去做。爸爸说:“看我给你跑1000米,怎样?”我用半信半疑的口气说:“开玩笑!你?能行吗?”爸爸坚定的说:“当然。”说完,他便跑了起来。
爸爸已经40多岁了,很胖。别说1000米了,跑100米他就会累的够呛。果不其然,半圈后,爸爸就累的脸都红了。一圈后,他的速度已经开始减慢。我叫他不要跑了,而他却没有理睬我,只是继续向前。两圈半后,他的速度已接*走路的速度了,我以为他会停,但是他没有。他只是慢慢的“蠕动”,最后到达终点。到达终点后,他连话都说不出,脸色发白,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下,衣服已经湿透了。
我扶着他慢慢走回家。路上,他忽然说:“孩子,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其实黎明的曙光就在前方,你为什么不肯多努力一些呢? ”我的脚步放慢了。夕阳下,我看到爸爸那肥胖的身躯,正蹒跚的向前移动。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爸爸跑步时的情景。我终于了解了爸爸的用意。是啊!黎明前总是黑暗的。成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只要努力向前,永不言弃,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今天,我的收获颇多,像金秋时节的大丰收一样。我收获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此后,我又开始了我的那个惊天动地的计划……
北京市燕山北师大燕化附中高一 范蕊指导教师高怀立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3)
——高考满分作文:一念花开 (菁华6篇)
木槿花开,日夜汲取的甘霖,成就了素雅的身姿,透出沁人心脾的幽香。
立秋刚过不久,太阳仍不知羞耻地高挂天空,炙烤着大地。刚刚入校的少男少女们顶着骄阳,汗流浃背,面色通红,一到休息时间就抱着水杯,三三两两地聚成一团,聊着天上地下,游戏学*。我也不例外,但她是个另类,寡言少语的她总是不合群的。我注意到了她,却并没有上前搭话。
晚自*前的半个多小时,教室里没有老师,女生作为一种爱聊天的生物,轻而易举的将不大的教室搅得天翻地覆。喧闹的教室,嘈杂的人群,不时飞过头顶的不明物体,能坚定自我的学生寥寥无几。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她那里,果然,她像屏蔽了四周的一切风云,正认真复*迎考,我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与她相识。
翌日,阳光正好,微风浮动。我找准机会,“嗖”的,就坐在她的旁边。我悄悄侧过头,第一次认真地清晰地描摹出她的样貌,微塌的鼻子,稍厚的嘴唇,普通,甚至谈不上漂亮的一张脸,但我却莫名舒心,是因为她脸上的笑吧,不明显,却分明存在着。
昨日还看似不合群的她今日终于与他人交谈起来,我看出她的腼腆与紧张,她在试图与别人找到共同话题,这很辛苦,我这样想,因为我也曾经这么做过。
“不对,”她突然大喊道,飘散的思维被拉回,我才发现她的不同,那个*日里常常面带微笑的女孩,第一次沉下了脸,眼里有着火光。“你不能如此随意地,定义它为幸运。”她这样讲道,可她却又再一次沉默,退出了聊天大队。四周的人很是奇怪,一脸莫名其妙地看向她,摇了摇头,不再管她。
我隐约猜到了什么,“是因为你自己很努力了,所以无法忍受别人否定你的努力,而将其归为幸运,是吗?”听闻我的话,她显然一愣,她抬头怔怔地看着我,当看见我眼中的一汪笑意与理解,她脸色潮红,抿嘴一笑,回应正是如此。
我很认同她,却认为某位说幸运的女生并不算错,这里面或许正是有着幸运的成分,但绝对不会多,因为成功只会光顾那些准备充分之人,就像每一朵鲜花,看似光鲜美丽,却是踩着植被成虫的尸体而绽放绚丽姿态,这是不可否认的。
天气很是喜怒无常,上午还是风和日丽,下午便纷纷淋淋地飘洒着雨。风,就这么吹着,可雨后往往是一片明媚。隐藏在深处的种子,终会破土而出,舒展身姿,这样的一颗种子在黑暗之中饱受孤寂,虫蚀,却从不会对光明失望,历经艰险的他们才真正懂得光明的不易。
一株花开,一城花开,那是光晃晃的,黄熏熏的路灯,蔓延一路。
赤日炎炎六月天,村边草花紫如烟。山坡上,绿绿的草,紫色的花,一簇簇,一丛丛,如云似雾,弥漫一片,扑入眼帘。一个神秘的梦,包裹在了紫色的花丛中。轻轻拨开花丛,嗅着花香,似乎还嗅到另一种深藏在花草根下的别样芬芳。
蝶飞蜂舞,草花飘香,熏染着韶山脚下这片古老大地,也熏染着如痴如醉的我和我那颗寻幽探古的心。望着一望无际的紫色花海,嗅着那沁人心脾的花香,物我两忘,沉醉其间。此情此景,触目感怀,兴致顿起,不禁默默吟道:蝶飞蜂舞草丛忙,游人欣至纵情赏。最是仙境惹人醉,紫花熏来心底香。
这片诺大的薰衣草园坐落在渑池仰韶村,与有名的仰韶文化博物馆相邻。薰衣草为多年生草本或小矮灌木,虽称为草,实际是一种紫蓝色小花。全株略带木头甜味的清淡香气,因花、叶和茎上的绒毛均藏有油腺,轻轻碰触油腺即破裂而释出香。叶形花色优美典雅,惹人喜爱,置身花丛中,令人倍觉浪漫和温馨。
薰衣草园,清风微拂,紫花摇曳,似乎在倾诉着缠绵的话语和心声。薰衣草,不禁熏染着人们的衣服,而且还熏染着人们赏景揽胜的心灵。据说,在西方人们的观念中,“薰衣草代表真爱”,情人们流行着将薰衣草赠送给对方,以表达爱意。在民间有个*俗,结婚前要用薰衣草来薰香新娘的礼服。也有人说,放一小袋干掉了的薰衣草在身上,可以让你找到梦中情人。直到现在,人们还认为熏衣草可以祛除不洁之物,被称为“香草之后”。
薰衣草的清香弥漫开来,香气袭人,沁人心脾。寻香望去,但见草花旁边,石头标志牌上的“仰韶文化发掘处”赫然在目。原来,在这美丽芳香的薰衣草园之下,深藏着已沉睡了几千年的仰韶文化宝藏。我无法想象,当年来自瑞典的考古学家安特生第一眼看到深藏在地下几千年的彩陶重见天日时的那份惊喜,我却深知“仰韶文化”从此走向世界的重要意义。
在薰衣草园里,捕捉着,感受着,品味着,醇厚的文化气息和着这草花的芬芳,浸润着心底。苦苦思索着,思考着打开这古老文化的密码,我想起彩陶上那花纹、鱼尾纹、几何纹,古人的美学观念和聪明智慧竟有机融入在一件件彩陶中,天人合一的观念竟统一在古人的生活用品上,让人叹为观止。
香风熏得游人醉,且歌且吟舞翩翩。韶山脚下,仰韶村边,同一个地点,却让人在心里享受着两种不同的芳香,浸润心灵,心旷神怡,正是:紫色花开,文化熏染醉心怀。
从刚进入初中,到现在已有一载。初中不过短短三载,只是人生中的沧海一粟。但是今天我们有了一个初中时期为数不多的实践活动,其中个别项目是我们共同完成的。
森林厨房,大锅饭是考验一个集体团结和凝聚力的好机会。一口大锅,一筐生菜,一碗生肉,我们亲手做自己的午饭。有的同学洗菜,蹲在水池边,手中握着蔬菜,在水流中不停地搓洗,袖子挽到胳膊肘,看起来干练利落;有的同学切菜,灵活的菜刀在蔬菜间游走;还有的同学负责炒菜,菜勺在大锅里来回翻炒,油点溅到衣袖上留下污迹。第一次做大锅饭,我只感到新奇与快乐,毕竟,这是同学们团结互助的成果,一起品尝,这,就是大锅饭的味道,这就是团结。
也许谁都没有发觉,一颗种子悄然在心中播种……
生命动力圈,我们坐在地上,手握麻绳,由左向右顺时针转圈,一圈又一圈,一个百又一个百,我们数数数到嗓子干哑,破音,细嫩的手掌中传出火辣辣的疼痛, 手臂酸痛。没有人放弃,只是坚持。听见我们数的一个又一个一百,仿佛看到了胜利的彼岸距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音箱里放着热情激昂的歌曲,唱出了我们的心声。我们的速度越来越快,声音也越来越嘹亮,每个人都在忍受,都在努力,为了心中那光明的远方,我们带着心中那份年少的倔强和赤子的骄傲,奋力奔跑。在这通向远方的途中,总会有掉队,我们要做的只是拉他一把,对他轻声说,加油!那个人便会瞬时拥有动力。3500圈,我们坚持下来了,我们依靠的是目标,是坚强,是毅力,但最重要的是,我们拥有热情的话语,我们听见他人的鼓励,这,就是团结。
今天,我们一起努力拼搏,在旅途中收获酸甜苦辣,欣赏沿途风景的美丽;今天,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战胜挫折, 一起享受胜利后的欢乐。
心中的浅绛已然绽放,迎风沐光。仔细聆听,你会感受到她的吐翕。这是属于我们的友谊之花,亦是我们的团结协作。这是我们的默契之花,属于我们同学间的心有灵犀。古人曾说“前世三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珍惜身旁的同学朋友,这是多少缘分的汇集,经过多少轮回转世才换来的。人生一路,会以不同的方式遇见许多的人,但是初中三年,有你们陪我度过。
纵使百转千回,沧海桑田,唯愿友谊永存,花开不歇,芳华不灭。
花开一时,容留一世,带不走的美会永远铭留于心。
窗外秋风瑟瑟,仿佛一夕花语低吟飘零。
送走了春花灿烂,繁华隐遁。荼蘼她的*乎铺张的美丽让人想到了繁荣的极致。荼蘼花开是一年花季的终结,“荼蘼不争春,寂寞开最晚”,富有伤感情怀的诗人终可以解其花语,而看穿繁华背后的凄凉。开到荼蘼花事时,尘烟过而知多少,开到极尽的绚烂,没有了退路,昭示着一段感情的结束,抑或是女人的青春已成过去。
“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走进花的世界,花的海洋,花开花谢,如诗如画,花的纷繁与斑驳、迷离与清悟,无一逃离荼蘼的传奇,而对于爱的倾注,对于爱的诠释,对于情的演绎,谁又可以比荼蘼演绎得那么淋漓尽致[注: 形容文章或说话表达得非常充分、透彻,或非常痛快。]。开到荼蘼之后,频临奈何桥,承接的是更为悲壮的曼珠沙华,倾满大地,复苏前世的回忆。又有诗曰“一年春事到荼蘼” ,春末夏初,那些五色斑驳的百花都停止了喧嚣,悄悄让路给她。
爱到荼蘼花开时,爱无间,心有距,*在咫尺[注: 形容距离很*。],却已形如天涯,别以为岁月可以验证一切,殊不知光阴似箭[注: 光阴:时间。时间如箭,迅速流逝。形容时间过得极快。],可以断送青春,终将会埋藏一切美丽。水中月,镜中花,一碰美丽稍纵即逝[注: 纵:放;逝:消失。稍微一放松就消失了。形容时间或机会等很容易过去。],而最终默默相对两无言,愁断衷肠,形同陌路。
春花怒放,荼蘼花开,人这一生里,又有多少希望能够如愿,有多少梦想能够自由的翱翔,花的凄美和哀绝就是开到荼蘼,在她即将凋谢时,在凋零的美丽中,所包含的生命的底蕴和厚重,终可以心如止水,不畏绝望,不再畏惧。告别了春雨夏花,在秋叶冬雪的期待中,慢慢体味荼蘼的孤傲和率直,在暮色苍茫中,在孤寂和冷静中,慢慢回首。
文字是疲惫之后的心灵鸡汤,或轻扬或低唱,来书写满心的情绪,用笔勾勒的每一幅画卷,描绘着我的开心、寂寞之情,亦凄美、缠绵,崇尚着这份唯美一直到心碎,到麻木。走过了太多人生美丽的风景途经那片相思林,被一缕清风迷醉而驻足。经过岁月的历练,洗净心灵的铅华,把那满腔的柔情,化作执着而深刻的荼蘼,再等百花灿烂的春天和五彩斑斓的盛夏。
情到荼蘼,荼蘼花开,让我们在岁月的车辙中静静地守候,在时间流逝中净化我们的心灵,冲刷红尘凡世的烦恼。
生活中,有些事,一旦错过便不再拥有。但是还有一些美好,我们能再次重逢。
每每回到老家,走进小院,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颗棵已经枯萎的老槐,如今他已不能如同年轻时那样开繁星般闪烁美丽的花朵。但是,在多少年来,他看风看雨,看日行月走人事更迭,浓荫中供奉了所有美好的回忆。那回忆中有一部分是属于我和奶奶的。
孩提时的我,总爱缠着奶奶。相比爷爷如山般宽阔的怀抱,我更爱奶奶那用花朵编织起的美丽童话。而那童话,多半是奶奶与爷爷的回忆。父亲曾告诉我,奶奶年轻时是大家闺秀,自幼便熟度读经书,懂得许多道理,而那时的爷爷只是一个*凡的男生,虽也是很聪敏却远不及奶奶,那时爷爷每天都摘一朵槐花赠与奶奶,后来,奶奶不顾家人反对毅然追随了爷爷。那时不谙世事的我却唯独喜欢这个故事,变总是缠着奶奶说给我听。这是奶奶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奶奶笑了,脸上的皱纹竟也像是一朵朵细长的花儿,在故事中轻轻摇曳。
春天,是槐花盛开的季节,自然小院里的槐树也开满了花朵。绿叶与白花相称,显得更迷人,你说他像满天的繁星?不!那是老槐看世界的眼睛。记忆中每个槐花开的春季,我都是在奶奶的故事与槐花那浓郁的香气中度过的。曾经希望时间就定格在这一刻,这里,闲适的人,悠悠的风,古老的槐,绵绵的香全都停留下来,驻足细听那如梦如幻般的故事。奶奶躺在藤椅上,我窝在奶奶的故事中,沉静,舒适,而阳光,也正好。
等以为这样美好的日子会永远继续下去,可是,风没变,香气没变,树没变,奶奶却变了。那个槐树开花的日子里,奶奶故事中的主人公却消失了,永远不会回来。那天,老树花开的正好,奶奶却哭得几*晕厥,她的眼与泪中满是不舍和悲痛,泪珠儿一次又一次划过奶奶的面颊,也在她的心上,狠狠割了几刀。那天起,奶奶身边的阳光也不在蹦蹦跳跳,像顽皮的孩子一下有了心事,他们开始为悲伤的人开始工作了,它给人摊开悲伤的绿,晾晒寂寞的红。那天起,奶奶再没有讲过故事,而本开的正好的花,也一夜间全部落下,在没开过。我们都知道,奶奶活在回忆里了。
如今,我在秋天的窗子,放了首秋天的歌给奶奶听,她已不再年轻,不需要海誓山盟轰轰烈烈的爱,只求能一起相依相伴白头到老,所以她愿意活在回忆里,寻找花开的美好。
今天我再次走进老槐,却惊喜的发现树梢上竟多了几分柔绿,相信不久就能重见花开。
那一年的三月初三,细雨霏霏,绿草茵茵,我回到故乡,走在熟悉的小田埂上,一个戴着斗笠的老阿婆正在田埂边挖着什么。待我走*,只见那一双苍老的手上正握着一把地菜花。
哦,地菜花,多么熟悉的植物。它那淡淡的清香,还有那双苍老的手,早已浸入我的岁月,浸透了我对曾祖母的无限思念。
曾祖母在我儿时还在世,按照故乡的*俗,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家家户户都要用地菜花煮鸡蛋。母亲总会在这一天,带着我去乡下看曾祖母。
站在田埂上一眼望去,田埂两旁开满了星星点点的地菜花,还有那布满田野的紫云英。嗅一嗅混杂着淡淡花香的泥土气息,这是故乡的味道。
炊烟袅袅的稻场上,曾祖母站在村头,对我招着那双苍老的手:“娃儿,回来吃地菜花煮鸡蛋,你最爱吃的。”我欢呼雀跃地奔到曾祖母怀里撒娇,一个不小心,踢翻了曾祖母脚边的篮子,满篮子的地菜花洒了一地。曾祖母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没事,娃子,翻了就翻了。”说完,弯下腰一棵一棵地去拾那地菜花,一脸慈爱。
牵着曾祖母的手,我走进那充满农家气息的乡村土居。刚进门,曾祖母就端出一只碗,上面还有一只碗倒扣着。揭开后,一阵地菜花香扑鼻而来。“好香啊!”我兴奋地叫道。曾祖母拿出一颗鸡蛋,用那布满老茧的手,细细地剥着,一小块一小块地送进我的嘴里。洁白的鸡蛋早被地菜花的汁水所浸染,轻咬一口,满嘴的香。
最后一次见到曾祖母,已是五年前。母亲听说曾祖母生病后,急匆匆地带着我回家去看望。得知我们要走,曾祖母拖着颤巍巍地病体,拄着拐杖,挎着篮子就要去挖地菜花。见我来了,用极细的声音说着:“娃儿先坐,我去给娃儿扯地菜花,回来给娃儿煮鸡蛋吃。”我没有阻拦,因为我知道,老人想为她的曾孙女做些事。看着她那摇摇晃晃的孱弱的背影,两行热泪,悄然流下。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时间流逝,再也无法见到曾祖母的我,蹲在一株地菜花前,轻轻抚摸着那细米粒般的花朵。向田野上遥遥望去,似乎又看到了曾祖母正挎着竹篮在挖地菜花。我张开手向那个忙碌而又苍老的身影奔去,顾不上脚腕被荆棘划出一道道血痕,临*才发现,曾祖母如茫茫的春雾让我无法触摸,我伸出去的手在空中无力地缩了回来……
三月三,又见地菜花开,曾祖母和那一碗冒着热气的地菜花煮鸡蛋,在我记忆的栅栏里永远无法关闭。随着时间的磨蚀,竟然愈发清晰……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4)
——高一满分作文800字通用10篇
记得几年前地区高中有个大哥哥生了一场重病,急需一大笔钱动手术救命,但他家里十分贫穷,就是变卖全部家当也只有一千多元呀!面对巨额的手术费,面对奄奄一息的孩子,他的家人束手无策,只能以泪洗面,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泼可爱的生命在慢慢的消失!
病床中的大哥哥还在一个劲地问:“医生,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我落下的功课已经太多了!我要回学校上课。”面对那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双眼,有谁又能拒绝他的求生欲望呢?有谁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慢慢消失呢?于是学校的全体师生和医院的全体员工纷纷解囊相助,同时媒体也向社会报道并倡议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还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请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在大家的帮助下,大哥哥顺利的动了手术,手术后身体恢复很快。不久就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大学。在我们祖国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不仅历来就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美德,还有尊老爱幼的社会公德。
一天,我和妈妈、妹妹一同前往柳州龙潭公园观看小丑表演。今天的人可真多呀!我们在公交车站候车,好不容易盼到一辆车过来,谁知又是因人多而不停站。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累得我们都打退堂鼓想不去看表演了。
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一辆挂着大站牌的公交车驶来,我们上车刚坐下便不约而同的说:“累死了!终于可以坐下了。”当车驶到下一个大站时,又上来一大群人,把车厢都挤得水泄不通。
突然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哭声,我寻声望去。在离我不远处,有一个中年人抱着一个小女孩站在车厢里随车晃动。也许是人多太挤、也许是晃动得厉害让小女孩不舒服,所以哭闹不已。
此情此景,让我很为难。给她让座,自己已经累死了,不让嘛又于心不忍。正在这时,车厢里播放《爱的奉献》这首歌,我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走到中年人身边刚想说:“阿姨,到我这里坐吧!”却意外的听到了:
“阿姨,到我这里坐吧!”这声音来自四面八方,车厢里的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情不自禁跟着音乐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佛说“人,来到世上就是来遭受挫折。”有一句俗话说:“好事多磨。”这说明要想成功,要想实现自身价值,就要受的住磨难。雨果说过:没有风暴,船帆只不过是一块破布。有时,经受挫折也是一种美。
我酷爱舞蹈,舞蹈已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小到大,我已*惯了闪光灯与掌声。在比赛的那晚,闪光灯照在我脸上的那一刹那,看着前方那耀眼的光芒,这一刻还是来了。听着台下小声的议论,看着那一张张不屑的脸,我的心顿时从高高在上的王者之位坠入万丈深渊。因为我的一个失误,看到评委举起那5分的牌子,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像被闪电击中,跌坐在舞台上。那一夜,我遍体鳞伤。
从那以后的几个星期,我沉默寡言,一蹶不振,对舞蹈也逐渐失去信心。我将自己所在房里一遍又一遍看着那晚的节目,深深的愧疚充斥着我的心,也许正是因为那声声的喝彩,还有那满柜子的奖杯、奖章、曾经的鲜花与掌声,让我得意忘形。终于在那赛场上,我尝到了失败,心如刀绞。
一天晚上,母亲端着苹果来到我的房间。看到母亲那一如既往慈祥的脸庞,让我突然觉得对不起她。母亲对我说:“其实,磨难并不算什么,它只是通往成功路上的垫脚石。虽然有了磨难,但我们不能退缩,要有面对它和超越它的勇气……”我看着母亲的脸,顿时眼眶噙满泪水,我的心却是暖暖的。母亲没有责怪我,她理解我,那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是的,我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努力学*舞蹈,日日夜夜重复着那同样的动作,有过受伤有过泪,痛也要忍受,因为成长。没错,因为成长,我们会跟着转头,始终坚持着光芒的方向。现在,我又重新登上这个舞台,给自己一个微笑,我扬起嘴角,轻轻地低下头,抬起手……这一次,我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荣誉。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想着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也就失去了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也就失去了壮美;人生如果只是波澜不惊,也就失去了意义。
一条幽静,曲折迂回中总会激起心旷神怡的向往;一浪惊波,潮起潮落时更能荡出惊心动魄的鸣响;一个故事,遗憾悲婉里才有肝肠寸断的凄凉;一种人生,跌宕困顿中方显惊世骇俗的豪壮。
畅游于七色彩桥上,隐没于浩漫穹苍,我悠然自得,任凭云舒云卷。风来了,我御风而去,飞过天南地北,傲视海角天涯。我随手一挥,遍野碧翠;张嘴细吹,即春雨蒙蒙。神游于天国,无忧无虑,无欲无求。
微凉天气,加之以高亢而洪亮的蹄声,总是扰人清梦,迷漫烟雾已无影无踪,唯独柴、米、油、盐、酱、醋、茶却又再不胜烦扰。哦!现实总是那么*。
我又曾奔走于大自然。蔚蓝的天际,雄峻的群山,葱葱郁郁的茂木,清澈婉转的小溪,软熟而厚实的大地莫不使我神魂颠倒。站在群峰之首,云霞变换着各色光华,吞吐万象气息,夕阳如血,而带着绚丽的光环,交织着光与火的诗篇。
转眼间,光消火灭,眼前风景皆幻散虚无,一座高山耸立桌面,语、数、政、物、化、生赫然在目,又见练*纸如雪片般,满天飞舞,*题库如茫茫大海,深不可测。不觉头晕目眩,昏厥其中。
“不读三国,不是英雄”。林俊杰的歌声最*不绝于耳,于是捧书细读。青光一闪,我长须到肚,面若重枣,手提青龙偃月,取华雄,砍颜良,杀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又摇身一变,纵马于当阳长阪,救阿斗于万军中。羽扇轻摆,八阵图已成,抚琴于西城退司马。
清风拂面,我窥书于课堂禁地,笔记本上寥寥数字,仿佛在耀武扬威,不觉老师惊现于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书于电闪雷鸣间。惊魂稍定,方长叹曰:“生不逢时!”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我渴望玩弄百万金钱于股掌之中,事实上我贫困潦倒,但我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我渴望稳坐“奔驰”纵横世界,事实上我的坐驾乃是锈迹斑斑的“凤凰”,但我相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渴望智冠卓绝,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事实上我*庸而默默无闻,但我相信“天道酬勤”。我渴望……
梦想总是那么的远,远得遥不可及。而现实却又那么*,*得使人窒息。我只愿活在梦幻,却生于现实。前路迷茫,在厚厚的白雾里,我看到天上还有耀光。幸亏天赐我一双手,于是我坚信,天星即使再远,也能被我拉*。
大概是缘分吧,我有一个同学,我和他从小学到初中都在同一个班。他性格比较胆小怕事,正因为这样,班里的同学便给他起了个绰号。
他姓赖,一个很独特的姓,他*时也不大爱说话。读小学时,有一次,他在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觉,被老师叫到后面罚站,由于站的时间比较长,他突然想去厕所,可是还没有下课,加上他自身比较害羞,不敢告诉老师,结果在众目睽睽下尿湿了裤子,自此之后,有人便给他起了“赖尿”(遗尿)这个绰号。从此,在班里已经很孤立的他,更加不爱说话了。后来,这件事虽然渐渐地淡去了,可是“赖尿”这个外号大家却始终记得。
到了初中,我们又是同班同学,虽然有了新同学,但偶尔也会和同校的旧同学联系一下,他们一听到我和赖同学同班,都会捂着嘴笑,而且再三叮嘱我小心他,说他的自理能力、卫生状况有问题。
开学不久,“赖尿”这个外号已经流传到我的班里,本来几位和他要好的同学,也慢慢疏远他了。班里的人开始孤立他,连拿他的作业本都要用毛巾包着,坐在他旁边的同学每天都会说他身上有一股怪味、骚味。对此,赖同学万分无奈,但时间长了,他也仿佛*惯了。
后来,赖同学爱上了历史,班主任也看出赖同学的上进心,就让他担任历史科代表,但这光荣的工作,经同学们的一番歪曲,他从“赖尿”同学变成了我们班的“赖史”(拉屎)同学,他的“名气”,迅速传遍了全校,就算老师也略有所闻。渐渐地,连老师上课,看见他都会笑起来——同学们太有“创意”了!可是,在赖同学心里,他可能觉得整个世界都黑暗起来了,他再也没有希望了,在班里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人们都非常不理解,连父母都埋怨他来,说他无心向学、沉迷网络,弄得自己不像人样。
可是,这能怪他吗?怪就怪无聊者给他起的绰号吧!
到了高中,我们便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给人起外号,也许当时只是取乐,可是在当事人眼中,却是一种污辱,有时连尊严都没有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自己的心里难道不会内疚吗?
请不要给别人起绰号了,尤其是那些带有讽刺意味讽刺的味道。
初四那年,学*量加重了,我整个人都变得没精打采了。而马上要到来的体育考试更令我头疼不已。“这可是关系到中考的一件大事呀,占30分呢!”我对妈妈说。嘴上说着,心里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争取拿到满分。
于是,有一个惊天动地的想法在我脑中形成。我向爸爸妈妈郑重其事的宣布:“从今以后我每天都要做40个仰卧起坐,然后再跑1000米。”爸爸妈妈笑着表示支持。
“我是一个体育素质很差的人,所以需要更多的练*。”我对自己这样说,来鼓励自己。但是没能坚持多长时间,我心里便打了推堂鼓。五天后,我彻底放弃了这个计划。爸爸关心的问:“这几天怎么不再练*了?放弃了吗?”我点点头,说:“不再练了,太累了。”爸爸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欲言又止,只是叹叹气,然后悄悄的离开了。
一天,爸爸让我陪他出去转转,走着走着便来到了操场。爸爸说:“跑一圈吧,舒展舒展筋骨。”我摇摇头,不愿意去做。爸爸说:“看我给你跑1000米,怎样?”我用半信半疑的口气说:“开玩笑!你?能行吗?”爸爸坚定的说:“当然。”说完,他便跑了起来。
爸爸已经40多岁了,很胖。别说1000米了,跑100米他就会累的够呛。果不其然,半圈后,爸爸就累的脸都红了。一圈后,他的速度已经开始减慢。我叫他不要跑了,而他却没有理睬我,只是继续向前。两圈半后,他的速度已接*走路的速度了,我以为他会停,但是他没有。他只是慢慢的“蠕动”,最后到达终点。到达终点后,他连话都说不出,脸色发白,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下,衣服已经湿透了。
我扶着他慢慢走回家。路上,他忽然说:“孩子,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其实黎明的曙光就在前方,你为什么不肯多努力一些呢? ”我的脚步放慢了。夕阳下,我看到爸爸那肥胖的身躯,正蹒跚的向前移动。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爸爸跑步时的情景。我终于了解了爸爸的用意。是啊!黎明前总是黑暗的。成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只要努力向前,永不言弃,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今天,我的收获颇多,像金秋时节的大丰收一样。我收获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此后,我又开始了我的那个惊天动地的计划……
北京市燕山北师大燕化附中高一 范蕊指导教师高怀立
大雨滂沱了沿途,枯枝败叶被沾湿而嵌进了泥土里。在风雨中前行时,路人提醒说:“山路甚滑,下脚要重一些,才好前行。”我顿了顿,看着脚下被挤压而溜到两边的泥土时领悟到,是啊,下脚得重,足亦深,方能行得稳。那样人呢?只须大家一步一步坚强沉着地向前,就会走出灿烂的生活。
苍凉的雨幕中,水滴流进脚印里,急剧而坚毅。刹那间,我仿佛看见了那个在风雨中疾行的单薄身影,没雨具,竹杖芒鞋照样度风尘。官场失意又怎么样,文坛受斥又怎么样,他,苏东坡,岂能这样脆弱,“一蓑烟雨任*生”。黄州虽不及京城繁华,可宁静方可望宁静,清雅方可望清雅。他脚步深深,从容豁达地在这逆境中求进步,终成大江一词和赤壁二赋,好不辉煌。
他深深的足迹在历史的长河中印铸了长存不逝的灿烂。足迹深深,困难逆境能奈我何,水来照样土掩,兵来照样将挡。足迹深深,一步一步踩源于己的绚烂,坚强沉着地向前,管他困难挫折,哪个怕?
而今,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年代,繁灯若市,华丽之下又掩盖了多少辛酸的泪水与汗水。他,刘伟,只是个一般的小孩,本该在欢呼雀跃里度过童稚的年代,然而一场电击却将他推入了黑暗的深渊。他被迫截肢,几度绝望,哭过也自暴自弃过。然而成功的人一直都有一颗充满期望的心和不屈的灵魂。此后,他就振作起来了。没双手就用脚演奏乐曲,灵动的黑白键在他的顽强下颤动着,钢琴演奏出的优美的音乐印着他深深的足迹,好似漫天飞舞的白色精灵。
从一个残疾人到音乐小王子,需要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努力与拼搏。钢琴旁一身华丽的他,闪耀了多少人的眼球。那该要有多深的足迹,才能奏出这样让人震惊的音乐。他用双脚在音乐的海洋里踏出悸动的浪花,海潮激扬,扣人心扉,他真的地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
那顽强不屈的灵魂,沉着坚定的足迹,连同那动人的乐章,牵动着我的心房。
蓦然回首,映入眼帘的是一串深深浅浅的足迹。或许在生活的旅途中,我还不够坚定,也不够沉着。泰戈尔说:“生若夏花之绚烂。”而我也将会是夏季中最烂灿的繁花,足迹深深,走出我的繁花的道路。
冬日的光滑过天际,彰显着它洒向地面的乏味,一丝温存也不在;冬日的景捡拾了一点乏味的光,单调的布置着空间,象征性存在;冬日的风奔驰在布置空旷的大地,洒脱尾后的缰绳划过人的脸,刀锋冷峻犀利。
水流早已定格在上季记忆型态里,随着冬风眼神僵硬的躯体。原来上善亦是可以伤人的。冰柱顺着指尖敲击神经末梢,突兀的痛刺穿心膜,原本疾驰的脉动砸在毫无防备的心瓣上,瞬间冻结了。
全世天寒地冻,冻住人的面容,冻住人的情愫,冻住人的记忆。坚守在摩尔曼斯克,这个被称为不冻之港的海港。海水**着,蠕动它硬化的老腰。寒风也是如此凛冽。原来我们都硬撑着,不愿改变面貌,不愿与之融为一体、相称和谐。连时间也无法躲过冬魔的网罗,画面定格在这一刻,却又在下一刻逃脱,如同越狱囚徒撒欢而去。下一刻?日子已所剩不多,我们还在挣扎些什么?冬风嚎叫“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茫茫雪原,雪暴封住了时间,封住了空间,封住了即将被这皑皑白雪刺瞎的双眼。一个微小羸弱的黑点匍匐在这雪原之上,寒气逐渐吸食了它的灵魂。镜头拉*,地表的雪依稀勾勒出一头死去小驯鹿的轮廓。它不在长眠,而在消散,它顺从了冬魔。它的身下,压着一堆待势勃发的野草。他们疯狂嘲笑冬魔妄图将一切殆尽的固执。它们是幸运者,逃过了冬魔的法眼,踩踏在冬魔的盲区。呵,不料即使长出来也终是枯草。
活着的可怜可笑,死去的可悲可叹;一个个倒下的灵魂,一个个踟蹰的肉体。冬魔操纵着世间,戏弄生灵于股掌,消磨属于它们自身微乎短暂的寿命。已不再有生机,死亡之气息弥漫这座人间炼狱。终结之门向死人开启,同时勒住梦与希望的脖颈。一场骗局,一个大圈套!
“Fly away fly away love…”躺在地上苟延残喘的老式收音机沉吟着,发出最后一丝生机,湮灭在雪世。将《Fly away》存封进心中,往昔的一切淡化为乌有。我们终究敌不过时间,敌不过命运。束手,就擒。眼睁睁看着冬魔狂妄的张开血盆大口将自己吞噬,此生足矣!
闭上双眼,耳畔传来水泻千里的落差之声,震耳欲聋,压过了残存心头的恐惧,直上云天。
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科学家赫胥黎说过:“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从浅层次上来看“孤独”与“伟大、独特精神”似乎并未有何关联,但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这都会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那些所谓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他们往往拥有着比之他们所处时代的思想更加先进的思想。况周颐也曾说过:“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觉风雨江山外有万不得已者在。”那些在将来突破性的甚至于会使世界走入一个新世界的思想,常常因有悖于当代思想而不容于世。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孤独的一部分原因是无人理解而被迫喜欢孤独的。毕竟孤独的世界里,没有人反对自己,而他们面对孤独,也不会焦躁不安,而是顺应他们的本心,在人群之中逆流而行,背负着孤独的思想,绝不会背弃自心而顺应大流。
因思想独特而造就了与社会的隔阂,不得不孤独,而顺应孤独是那些伟大的人们的伟大之处。而且,在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本身也需要孤独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人类之所以伟大,之所以与万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么,在什么情境下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呢?毋庸置疑,是孤身一人无人打扰之时。孤身一人静心思考,思维才会得以沉淀,精粹才得以提取,才会产生那些有前瞻性的独特精神。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只有孤独这个前置条件,他们自身的伟大和独特精神才得以造就。在孤独之中,他们由衷地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孤独之中,他们更加肯定自我;在孤独之中,他们坚定地迈向了与众不同的先河之路。因为孤独的状态,他们才存于世人的视线之中,而拥有了伟大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并不会去刻意寻找孤独,因为人本是一种群居动物。仅仅喜欢孤独是不够的,他们的伟大在于敢于现身于俗世。所以,喜欢孤独只是在某些时段的,且这个孤独是思考时间,而非呆坐无言、无思无想的。他们除却在孤独之外,亦大声说出自己的思考,使得历史的巨轮向前滚动。
他们喜欢孤独,因世人无法理解而偏安一隅;他们喜欢孤独,因孤独的环境能够创造独特的自己。他们喜欢孤独,但绝不止步于孤独,而是将孤独之中所得推向诸生。
于孤独之中窥得天光,于汹涌汹涌之际推进时代。
灼热的阳光肆意烘烤着万物,他又一次来到**河。依旧湛蓝的天飘着稀疏的云。河岸上逗留的黑颈鹤,依旧晃着脑袋,警惕地观望四周。
微风轻抚,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那一刻,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第一次来**是高中的暑假,他只身来到这神秘的地方。既观望过高耸的雪山,也在大昭寺前的广场上晒过太阳。怀着美好的记忆,他又回到了学业的战场。数月后,*日里成绩优异的他却在高考失利。摆在他面前的是两条路:放弃,或是复读。尽管朋友们都劝他复读,但他不愿再面对,便投身于工作。
又是几月,工作找了辞,辞了找。合适的虽有,但总觉得无趣,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可是,他想要的是什么呢?百无聊赖之际,他又想起了**,不知冬季的**是怎样一番景致。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他背起行囊,再次踏上去**的路。
冬日的**,阳光依旧灿烂,但空气中散发着阵阵寒意。人也不多,空气尤为清新。远离嘈杂,他来到了山峦脚下。远望,数十只岩羊在陡岩上觅食。上蹿下跳,如履*地。环顾四周,他瞧见了一个人,捧着相机,专心致志地盯着岩羊。待其拍去身上的尘,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作品时,他上前与其交谈,并提出要看看作品。照片中,在灰褐色的岩壁或洁白的雪地上,一只只灵动的生物仿佛带着神秘的色彩……
离开**,他买了台相机。尽管前路未卜,但他毅然选择了摄影这条道路。他细心,且耐心地注视每一个瞬间,踏遍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抓住那些稍纵即逝的美好。也许是一朵花绽放的瞬间,也许是一颗流星擦出的火花,也许是一滴水珠落地时溅起的水花,也许是……两年之后,随处可见他所定格的瑰丽,反映世间的冷暖,记录祖国的风光。
如今,他又一次回到这梦起的地方。望着微波粼粼的**河,他再次举起相机。拍下黑颈鹤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他想要的是自由,是投身于自然的享受,去关注世间的千变万化,去寻找心中那道最美的风景!
初闻这个故事,感慨不已。尽管他的选择于常人眼中有些荒诞,但他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硬把小径拓宽成康庄大道。
面对选择,总会犹豫,但应听从内心,坚守初心。每一个选择,都将决定我们的远方。
我妈今天去丹阳,回来带了一个黄色的水果,说橘子不是橘子,橘子没那么小。妈妈,这是什么?我一边摆弄着四个明喻,一边好奇地问。这是柚子。柚子!我又惊又喜。这是我经常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柚子。我赶紧仔细观察了一下:柚子大如球,整个黄澄澄还闪闪发光,让人感觉特别舒服;用手轻轻抚摸,光滑滑滑,像婴儿娇嫩的肌肤;闻到了啊!一股诱人的香味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迫不及待地想吃一口。妈妈,你什么时候吃饭?我马上就要吃午饭了。我下午吃。哦!我一看钟,已经10点半了,还要等这么久!
吃午饭时,我故意吃得少。我妈问我:我怎么吃这么少?不舒服吗?哦...嗯...我不饿,是的,我不饿!哈哈!你为什么不饿?你吃过东西吗?现在吃这么少,一会儿别喊饿!不喊,答应不喊!还好我妈没说什么,不然我会羞死的。
柚子是什么样子的?脑子里还有一个很大的问号:可能就像外面有皮,里面有肉的西瓜;也许像一个橘子,是一个个的;也可能像荔枝,中间有核。如果有核,我就种,这样以后每天都可以吃,这样就可以……桀桀,你在想什么?食物变凉了。嗯?哦!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
我今天很好。晚饭后,我帮妈妈洗碗...快一点了。我撒娇的问妈妈:妈妈,我们吃柚子吧!我以为我妈会同意,但是我妈毫不留情地告诉我:刚吃完午饭我就饿了。为什么一直吃不饱?吃饭的时候说不会喊饿。你现在饿了吗?嗯,不吃就不吃。我不稀罕。我很快找到观众。
干净,干净。我无精打采地工作着,不时看着桌上的柚子,感觉它在对我微笑。越看肚子越唱空城计。
卫生终于做完了,我妈喊:洁洁,过来吃柚子。我赶紧屁颠屁颠跑过去。妈妈拿来一把菜刀,伴随着清脆的响声,柚子掉了一半。好香!我仔细看了看里面。原来柚子像橘子,像小船,裹着白皮。掰肉,撕去白皮。啊!肉体晶莹剔透,像珍珠;咬一口,细细品尝。果肉薄而滑,入口香甜;再吃一口,甜到心脏;再咬一口——我吃过了,感觉全身都是甜的。牙齿上还有一丝酸味,让人回味无穷。
你看这只小流浪猫,嘴里全是果汁!妈妈指着我笑了。全家人看着我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第一次吃柚子!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5)
——军训感想满分作文600字以上_高一实用五篇
置身军旅,信念不可缺少,按照某种说法,此种信念即时人们口口相传的“军魂”——“军之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遇敌必亮剑。”此堪为“军魂”之一。对于“军魂”二字,我想,若非真真正正的铁血军士终是难以诠释。故而请允许我以“意志灵魂”四字简易描述十余日军训所感,亦为我心之“军魂”!
“意志灵魂”简以四足而成:刚毅、向心、荣辱、血性。圆木之桌,四足屹立,缺其一而不可。
大学军训多则一月,少则一旬,对于兵甲军旅不值一提,对于有养尊处优的大学新生另当别论,八十余日的暑期沉迷,往往使得学子丧失了意志,沉沦了灵魂,刚毅将是军训赋予学子的第一要义。耐力、毅力、持久者方可立足人世,堪称为人。
学术科研,理论实践,一人势小,众人为尊,成就大多是建立在团队之上。大学军训,我想,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培养出学子的向心力,团队之心。小至踏步格调,臂线统一,大至踏乐阅兵,向心之力,团队意志不可或缺。融身团队,向心统一者更有益于获取成功。
成功需要目标,进取需要方向,一个正确的荣辱观给与了我们这样的目标、方向。军训之中,入列为荣,退伍为耻,坚持为荣,放弃为耻。知荣辱,明辨是非曲直,立足大学,立足社会,方可坚守自我,保守善心。
刚毅、向心、荣辱,得其三者,聚有所成。然而作为一名军人,血性必不可少!
一.“大家来看啊,认清楚,这是我排的逃兵。”
“不是,我们去学军体拳。”
二.“报告教官,请求退伍,甘为逃兵。”
“为什么!”
“无任何托辞!”
“好!不是个男人,出列!”
“是!”
对于前者,教官没有做出任何评论。对于后者,当他脱离队伍的时候,教官对着全排大骂了无数句。然而当后者再次面对教官时,教官说:“有血性,不错......”
兵雌雄一窝,将雌雄一个,每血性当个什么男人,没血性当个什么男人!
意志灵魂,凡悟四者终。
七天的军训就这样过去了。
说真的,有点舍不得那种生活,舍不得饭堂的馒头,舍不得可爱的小欣。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我还是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那些。
38个人一间宿舍,是军训之前我们想都没想过的。很热闹,甚至晚上也吵到很难入睡;大澡堂的情形在军训之前也是没有想过的,第一天大家都这样洗,到了第二天,不知哪个聪明的人买了两个*子放在位置上,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不用*子遮住了;教官不凶,也是我没有想过的,在军训前听到一些军训过的'同学谈以前的经验,吓了一跳,军训前的一晚还发恶梦,教官们其实都蛮和蔼的,方法也很独特,小欣比较惨,没什么地位,只能被其他教官指使干事;天气"不错",也是没有想过的,如果每天都阳光明媚,那么我们肯定很辛苦,看来要感谢那些连绵不断的小雨阵雨中雨大雨啊,让我们可以在宿舍里休息娱乐……
军训没有我想象中的这么累,但我们也流了不少的汗淋了不少的雨,肯定有付出的。这样的日子自然不能太长久,每天睡5个多小时,每天吃馒头,每天去排队上厕所洗澡,每天去买矿泉水可乐凉茶,每天都去洗厕所……虽然刺激,但真的很疲倦。终于结束了,明天开始就会过回正常的生活了。
我在军训中体会到了很多的有价值的东西,如团队精神啦,分工合作啦,吃苦耐劳的精神啦,互相帮助的意义啦,等等。
在军训的过程中,我们的确体验了很多以前没有体验过的东西。既然都已经过去了,就把它们当作一次美好的回忆吧。我会永远记得这一次的经验的,不知道经过这次的训练,我们有没变得更成熟呢 这个集体有没变得更团结了呢?
转眼间,军训还剩一天就要结果了。今天的天气好像又回到了七月时的闷热难挨。太阳比以前更毒了,炙晒着大地,花儿愁着脸,草儿弯着腰,树儿低着头,就连风儿都跑回了家里寻不到它的踪迹。
“军姿!”教官一声令下,全体同学都立码紧绷成了稻草人,一动不动,在阳光下坚持着。太阳剥夺了身体里的最后一滴水,干渴促使着每个人都对水充满了渴望。汗水从头皮滑到脸庞,最后顺着下颌一滴一滴地落在了地上。“啪嗒,啪嗒……”不出15分钟,脚下就已经“汇流成河”了!渐渐地,太阳升高了,天气更热了,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地坚持着,腰慢慢地变得酸痛,手指发肿,脚后跟都十分疼痛。汗水已浸透了衣服,每个人的体力都几乎消耗到了极限。后来,有一位同学因体力透支摇动了一下,教官如鹰一般的双眼马上捕捉到了这个小动作。“蹲下!保持姿势不许动!”好吧,我们不情愿地蹲了下去,有些同学甚至还不服气。教官看到了这一点,说:“你们知道为什么有一个同学动,就会罚全班同学吗?因为你们是一个班级,是一个整体。身在其中,你们每个人都要有强大的责任与担当精神,再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想想它会为你所属的集体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是啊,我们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是金,当你拥有它时,你的心也会变得如金子般明亮;责任是太阳,当你仰望蓝天时,它便在你心中常驻;责任是山,当你站在山麓下,心中想着山顶的景色时,可以包容一切。责任不是一个甜美的字眼,而是具有岩石般的冷峻。当你真正成为集体中的一份子时,你就会发现,集体竟是如此的团结一致!
所以,我们要培养责任心,在自己和集体之间建立起一个心灵的花园,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中国人。今天的军训告诉了我:责任是一个优秀集体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酸
我们军训时肯定有过辛酸的经历,就拿吃饭来说吧!队列队形排好后,大家的肚子已经开始唱“空城计”啦。大家一窝蜂地冲进了餐厅,却又被严厉的教官叫了回来,又说什么排好队伍再进去,什么进餐厅的规矩,什么小桌长先进去分饭我听得头都大了,没办法这就是军训,要严格服从教官的指挥。
好不容易进了餐厅,教官们又开始讲吃饭的规矩,我们望着眼前的饭菜,但又不能吃,心里总不是滋味。终于,教官又让我们坐下开吃了。刚开始还好——一点声音都没有,但是到了最后又有几个同学交头接耳起来,“吁——”伴随着哨声我们含着一口饭菜站了起来。如此这样站起来又坐下数次,我忽然明白了饭菜的魅力是如此的大。
甜
我们的晚上有一个联欢晚会,我和湛姣姣、水澜馨、丁嘉玲、肖亮他们一起排练。等到了晚上,随着一声紧急集合哨声我们来到了大礼堂。一个个的表演轮番上阵,到我们了,湛姣姣拉着我们上了台,开始我们还有些紧张,到了后来也都放开了。不过别班的表演也很精彩,比如六(1)班的,有一个女孩,她会吹葫芦丝,吹得特别精彩,台下的观众早已陶醉在这首曲子中了。曲终,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还夹杂这“再来一个”的呼声,弄得女孩羞得满脸通红……
苦 辣
终于迎来了“拉练”,也就是绕着西溪路走一圈。我们满怀着高兴的心情走在路上,可事实却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教官要求我们走得要有气势,先喊口号再唱军歌。路上没有一点休息的时间,其中的苦谁能知道?回到寝室时,我发现我的喉咙火辣辣的直想喝水。
虽然军训很苦,但我们学到的那种军人的精神却是永远受益的。
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在这炙热的天气,我离开了熟悉 的母校,升入初中。在开学前,我迎来了为期五天的军训。 不必说全新的环境,陌生的团体,娇惯的我们;也不必说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教官;单是在……
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在这炙热的天气,我离开了熟悉 的母校,升入初中。在开学前,我迎来了为期五天的军训。
不必说全新的环境,陌生的团体,娇惯的我们;也不必说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教官;单是在烈日下站军姿就已经很苦很累。
骄阳似火,大地像蒸笼一样,热得人们喘不过气来,风,也只是像热浪一样扑面而来。军姿是基本动作,一站就是很久,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顺着脸颊往下流,滴在地上,不过一会也就蒸发。不知过了多久,双腿都已麻木,脚底有一种火烧的感觉,我多想放弃,但余光一撇我身边的人,炎炎烈日下,尽管酷暑难耐,他们依旧站得笔直,不到万不得已就不停止训练,要知道军训是一个考验自我的过程,半途而废是可耻的。所以我最终还是咬牙坚持了下去。
每天的军事练*非常简单,但枯燥而乏味,不过是稍息,立正,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原地踏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重复着这几个的训练内容,任凭谁都会厌倦,心里有说不出的酸甜苦辣。
感受最深的,依旧是那齐步走,这看起来简单,但步子大小,速度都要统一,摆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广做到位也不行,还得需要整齐。为了带到教官的要求,我们一遍一遍地重复练*,纠正。这齐步走让我们渐渐成为一个团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步伐的整齐,口号的有力,让我感受到团体的精神。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嘹亮的歌声回荡在整个操场上。
高一满分作文 (菁华6篇)(扩展6)
——忆故乡满分作文800字以上_高一(精选5篇)
我的故乡在河南省的一个小县里,那里既没有名胜古迹,也非广阔富饶,甚至还可以用一个夸张点的成语概括——穷乡僻壤,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美丽的富饶的。
春天,渠沟的水清幽幽、凉丝丝的,水里飘着绿水草,上面还溅着点点水花,连虾也躲不过清水的诱惑,爬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抖擞抖擞精神。哥哥终于经不起我的百般央求,决定带我去抓龙虾。走到小渠沟边,脱了鞋子,卷起裤腿,轻轻踏入渠水里,享受水的清凉,啊,真爽快。我趁龙虾没注意,便抓住了一只虾的胡须,把它拉了上来,嘴里高兴的说:“小东西,不要以为你的壳变成黑的,我就不认识你了。”不是我自夸,在捉虾方面我也算是行家里手了。
不一会,就抓了很多。龙虾老弟们在筐里乱撞,只能干着急。哈哈,别慌,小家伙们,等会儿,你们就可以自由了。
黄昏时,走在松软的泥土上,路旁的油菜花仰着嫩黄嫩黄的小脸,在微风的吹拂下,黄色的花浪一层盖过一层,花 的香杂着泥土的味道,随风阵阵袭来,心便沉醉在这香气里。老屋边有条小河,河水碧绿清澈。我总爱跟着能干的姐姐们学赶鸭子,小鸭子在我的挥鸭棒下,不是一个劲的往水里钻,就是游到与我相反的地方,原本清静的小河也因为鸭子嘎嘎的叫声变得快沸腾了。害得我如热锅上的蚂蚁——摸不到方向,变成小姐妹们的笑柄。看着她们笑成那样,心里就埋怨自己,干嘛自找苦吃来赶鸭子,给她们看笑话。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农村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就连秋风也被熏陶得温顺起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阵阵秋风袭来,人便有了一种飘逸轻盈的感觉。秋高气爽的时候,农村迎来了又一个农忙,人人都在抢收抢种;腊月寒天,人们穿着厚厚的棉衣,冒着风雪去为麦苗积肥;春暖花开之际,人们为了抗早旱,三更半夜时,抽水机和排水人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年四季,故乡的人总是如此的繁忙,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美好的生活。
我国宋朝著名诗人苏东坡曾这样写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以前不知故乡是如此之美,如今我远离故乡才真正体会到。如果我会画画,我会把油菜的层层花浪,清澈的渠水收入画卷;如果我会写歌,我会把故乡的美景化成美妙的音乐;如果我会吟诗,我会把美妙的田园诗献给我的故乡。
我真想再听到鸭子那嘎嘎的叫声,真想再见到那嫩黄的油菜花,真想再次感受那清凉的河水,真想再一次触摸那轻盈、飘逸的秋风。
不知不觉又到了秋天,故乡在我心中也越来越清晰、美丽……
很久,花儿还在檐头狡黠地偷笑老屋的`老气横秋,而在岁月中消瘦的老屋全然不觉花儿的调皮,依然凝神思索,是在辨认我这个从远方归来的新客吗?我久已不回老屋,在他处,我已只有栖息之地,如今心神恍惚地回来,正和老屋撞个正着。那一枚花儿笑得我心都碎了,忍不住都这么猝然泪下,老屋斑驳的身影映出那厚重绵长的岁月,轻浮我辈在红尘中漂泊如浮尘,老屋大概不屑于我所想,那么是在怀念曾经站立在它眼前朝夕相伴的树么?
老屋门前的树在父辈的刀斧之下远离尘世时,我还太小,只依稀记得那直可以把天捅个窟窿的大树,在树里安家落户的鸟儿每是清晨在那高入云端的树上欢快歌唱婉转如流水;日暮时分倦鸟归巢,在老屋的瓦上起起落落,痒得老屋嘿嘿傻笑至日落西山。
可惜母亲不喜欢那棵树,因为它挡住了太阳的脸。于是,树们在站立了多年后轰然倒下,老屋也是那时起无牵无挂了。
冬日回乡,望寒山瘦水,风景人情早把流年偷换。难不成被颓唐的老屋挡在家门之外,进门的思绪竟然捏拿不起?那时从思绪碎片的纷纷扰扰中忆起奶奶那颤巍巍的身影,她的欢喜以老人的苍老更加一览无余。奶奶真的老了,老得如残墙破瓦的老屋,老的如我幼时在大门上刻下的怪山。
门惨叫着被我推开,一方斜阳乘虚而入,在挤挤挨挨的尘土飞扬中大大咧咧地从门槛直流泻到堂屋正中,我仿佛听到老屋呜呜的哽咽。
老屋的墙再也不白了,老屋的壁再也不*了,无情的岁月把我儿时的心理、儿时的记忆全驱赶进了老屋的角角落落,叫我寻也不着、哭也不着。
何时,老屋的梁变矮了?何时,老屋的灯变暗了?南墙上的灯开关还在那伸手过头顶便可以挪动的地方吗?何时……那桌儿何时只齐到我的胸口了?何时,那枚铜钱变得锈迹斑斑了?梁间残破的小燕子窝也曾儿孙满堂,怎么就知道老屋日益破败终不是久居之地?不晓得那最后远离的一对或一只在异地他乡可曾找到往日的幸福,不知道爷爷在另一个世界里是否可找到自己的天空,留给奶奶的记忆只剩下屋角那一方发黄的微笑的照片。老屋啊老屋,究竟你没能留住岁月这位贵客啊!
读书的路渐行渐远,叫我不及回头便远离了老屋,远离了奶奶,远离了她那似老屋墙壁般模糊的面孔。
走过老屋,有如走过那长长的孤独。回忆老屋,仿佛回忆这涩涩的心路。
自从小学毕业到如今走上工作岗位整整十四年了,这期间,曾有过在白龙江畔的泉城读初中的难忘生涯,也有过踏上高原小城上中专的短暂生活,更有过这几年来在工作岗位上摸爬滚打的经历。这十来年,不论苦苦求学也罢,轻轻松松工作也好,心情失落也罢,笑对人生也好,常常会想起启蒙过我的故乡村学来。至于它建于哪年已记不清了,反正在那所学校最早求学者中已有年过半百的长辈了。
故乡的村学原本孤零零地伫立在几个山寨村野之间,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故乡山村的日子逐渐红火起来,崭新的房子一座连着一座建起来,如今村落和学校竟连成一片了。记得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小学时,故乡村学校园里桃树一棵连着一棵,苹果树和小松树迎立于校们旁,小小花圃中红白蓝紫的花草吐艳,阳春三月一到,桃树、苹果树花团锦簇竟相开放,盛夏时节一过,牵牛花、大丽花次第绽开。这些花草树木,伴随着琅琅书声和清脆铃声,冬去春来枝繁叶茂,春华秋实又花开花落,多彩的季节把校园装扮得格外美丽。
老师来了一茬又一茬,莘莘学子走出一批又一批,恩师用青春和奉献教诲了一拨拨农家学子立志成才,先后走上工作岗位耕耘在教育战线的有之,参加工作后步入政界当上科干走上县级领导岗位的有之,各行各业的大小人才遍布半个甘南,他们或以拳拳之心教诲学子,或做人民公仆造福桑梓,或在政法战线书写壮丽人生,或以精湛医术救死扶伤,或在绿色军营立下军功。总之,村学母校成了一片育人的沃土。
自从小学毕业走出校门,我再很少走进启蒙过我的山村母校。前年回家听说故乡的村学已被扩建一新,陈旧的校舍旁拔地而起建起了一栋两层小楼,简陋的校门拆建一新,齐齐整整的红砖砌的围墙把个校园围得漂漂亮亮,*整的校园中心竖起了一杆鲜艳的**,飘荡在校园上空,入学的孩子也逐年增多…… 听到这些,我的心里是那样的高兴。所有这些,都给往昔孤寂的山村母校*添不少新意。是的,母校是该换新颜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故乡久违的村学,愈发充满了一种深深的眷恋……
如果拿“恋家”程度来衡量一个男生是否有出息的话,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很没出息的人。
很多时候,我会非常非常想家,只不过没有女生表现的那么明显罢了,我怀念家里的一草一树,一花一木,但最让我怀念的却是门前那十四棵香椿树,已记不起是什么时候有的这些树了,因为自从我懵懵懂事以来,就已经有他们那挺拔的身姿了,犹如那边疆的哨兵,风吹雨打,纹丝不动。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春天,嫩芽刚刚萌发,就被左邻右舍的邻居们采下来,用热水一烫,再上添上些盐,加上些香油,便可成为一道可口的小菜,那时候,生活很紧,这种既实惠又好吃的小菜,很受大家的欢迎,一到这个季节,那扑鼻而来的香味,能飘到好几里远……
夏天,绿树成荫,茶余饭后,男人们端着茶杯,女人们悠闲地摇曳着扇子,坐在树荫下讨论着今年的收成,孩子们依偎在父母的膝下聆听着长辈们的谈话,偶尔,会打量一下树上懒洋洋的蝉鸣声……
秋天,庞大的树体上滑落很多枯枝,父亲经常会捡一些回来填炉火,跳跃的火苗用力托着那烧得有几分发黑的茶罐,茶罐里茶叶上下翻滚着,袅袅的香气萦绕着整个小火炉,父亲口味重,不喜欢喝直接用开水冲的茶,而对这种煮的“罐罐茶”却情有独钟,偶尔,我也会蹭上那么几杯,味道好似人生的阅历,刚入口,有几分苦涩,渐渐地就仅剩余香了……
冬天,它们会穿上素装,袅娜的身子,时常会引来那么几只懒得迁徙的候鸟,在枝头鸣叫几声,然后跃身向空中盘旋而去,只留下残枝虬曲的影子,在还未解封的土地上交织着……
最*一次回家,发现门前的香椿树倒下了,一支支笔直的躯体,躺得那么的安静,那么的从容,我嚷嚷着问父亲原因,父亲说村里要换电线杆,这些树长得太高了,挡着了……我沉默许久了,内心却不断翻涌着,带着沉重的心情从村的这头走到村的那头,每家的门都紧闭着,没有了椿树,没有了往日的热闹、往日的喧哗,一切都没了。
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牺牲的非得是这些——默默付出却从未曾索要报酬的生灵?如果让我选择,我宁可不要电,如果让我选择,我宁可选择生活在黑暗中,因为即使身处黑暗,但我们的心是明亮的,但现在,一切都变了,不知道是因为没有了树而疏远了人们间的感情还是因为人们的感情疏远了而选择牺牲了树……
依然,灵魂在村头游荡着,不为什么,只为寻找,寻找那些已逝去的东西,童年、回忆……你们在哪儿?
漂泊者恋家,离家者忆乡,离乡者说最忆是故乡。
故乡是一片沉静的土,它承载着你奔跑在田野的童年,你第一次放飞风筝的天真无邪,你做游戏时的欢声笑语。不怕青春辜负年少,梦里听你一声长啸,忍不住想跟着音,跟着回到故乡。
银杏落了,落下的是一抹霞,点缀初冬的色彩的单调。你在异乡未归,像没有方向的鸟儿,迷惘着,懵懂着。
故土的点点滴滴,曾经属于我们的快乐,而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属于他人。每一缕风吹过那是熟悉的桂花香,河岸边残存着昔年嬉水时的清凉。忆当年无心插柳柳成荫,童年掉落在路旁的那一颗枇杷种子,如今茂盛结果。放眼望去,一片金黄摇曳,风吹稻花香,金色的海浪迭起,风儿传唱着故乡的记忆。最忆故乡,忆到伤心处,抬头望天空,飘过的云,你是从前的那朵吗?
一个个童年的成长,一个个生命的降临,故乡就在这生生长长中留存。花落尽仍待蝶来觅,人离乡旧恋乡归依。那些离离合合,就在故乡的青石板上深深地烙印。往昔的童谣仍被传唱,只是童谣仍在,人非昔之人,情亦非昔之情。纵使离开故乡,天涯遍踏,也不如尘归故土。疼满缠绕着树儿,一圈一圈绕痛了我的心。青青的蔓纹细语道:“我依旧是我,你依旧是那个童年的你吗?”顿时泪满眼眶,滚烫的泪珠夹杂着雨,淋湿了脸颊。
一抹泪痕,两行眷恋,我与故乡苦恋。恋你的质朴*淡,恋你的山清水秀,恋你溪涧旁的温柔和狂风暴雨中的呐喊。梦回几度离乡愁,恰似一汪泪水向心流。还记得那石缝里的翠绿的生命,仅有寸土之地,也要为自然奉献自己的色彩。虽有几分憔悴,但是绿得逼真,绿得可爱。我蹲坐在旁,打量你的坚毅,思索你的意义。故人故土故乡,故香故物故情,千丝万缕连成一线,在记忆中永不忘灭。我期盼着重回,渴望着再与故乡苦恋。
小时候,乡愁是一汪浅浅的溪流。长大了,乡愁好似郑愁予的乡愁……远离着依附,永远分离,却又终生相依。故乡不仅仅是一个出生地,在那里我摔倒过,失败过,也爬起来过,成功过。有人说往事不堪回首,我只愿再回首时,爱故乡之情如初见。当我老去,甚至死去,我也一定要回到故乡,感受那土地的温热,尽情贪婪的享受他的拥抱。愿生命静好,不再有风和雨的打磨。风雨洗礼未来的我的眼睛,留下故乡的美好,依存于他,热爱于他。
风的呼唤,情的炽热,故乡啊,最忆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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