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之推(字介),男,汉人,儒家,531年(辛亥年)出生于建康郡(今江苏省南京市)的一个士族官僚之家,原籍琅邪郡临沂县(今山东省临沂市),为南齐治书御史颜见远之孙、南梁咨议参军颜协之子,约591年(辛亥年)去世,享年约六十岁。
著有《颜氏家训》,在家庭教育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影响。是北朝后期重要散文作品;《北齐书》本传所载《观我生赋》,亦为赋作名篇。
他早传家业,12岁时听讲老庄之学,因“虚谈非其所好,还习《礼》《传》”,生活上“好饮酒,多任纵,不修边幅。”他博览群书,为文辞情并茂,得梁湘东王赏识,19岁就被任为国左常侍。后投奔北齐,历20年,官至黄门侍郎。公元577年 ,北齐为北周所灭,他被征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代北周,他又于隋文帝开皇年间,被召为学士,不久以疾终。依他自叙,“予一生而三化,备苶苦而蓼辛”。叹息“三为亡国之人”。传世著作有《颜氏家训》《还冤志》《集灵记》等。《颜氏家训》共二十篇,是颜之推为了用儒家思想教训子孙,以保持自己家庭的传统与地位,而写出的一部系统完整的家庭教育教科书。这是他一生关于士大夫立身、治家、处事、为学的经验总结,在封建家庭教育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影响。后世称此书为“家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