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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社会学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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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社会学经典语录
共 6个句子
我们来看下面一个问题,假使公权在合乎公法的基础上所行使,而它的行使能够真正符合公共意志吗?在这里,显然要打出一个问号,因为公权并不一定是由公众每个人做出的,公众也不可能做出一个全员同一的决策,那么公权不可避免的带有一部分的意志,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不可以推测公权在更加微观的环境下直接反映握有这项公权决定权的那一位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假使这是成立,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和矛盾。如果,一个人在一个问题上它反映了多数的公众意志,并在公众意志的基础上加入了个人意志的话,公众如何避免这个个人意志不是公众意志的表述,即是说他的个人意志不会给公众带来负面,而且确实反映了公权设立的预想?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
进入英雄性忘我状态的能力,像是北欧的“勇猛战士”(Berserker) ——有如一条狂犬般咬进自己的楣、咬向所有周遭的事物、直到跃人嗜血冲天的狂气中——,像是爱尔兰英雄秋秋连、或者荷马的阿基里斯(Achilles),无非是一种狂躁性的发作,人们长久以来即认为上述勇猛战士的发作是借用烈毒而人为产生的;在拜占庭即豢养着许多具有这种发作素质的“金黄兽”,就像古代被养着的那种战斗用大象一样。萨蛮的忘我是和体质性的癫痫症连结在一起的,拥有这种症状一和验证这种症状,及是卡理斯玛资格的证明。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
卡理斯玛支配无论在哪一方面——当然也包括经济的基础这方面——都与官僚制支配正好相反。官僚制支配要靠恒常性的收入,特别是货币经济与货币租税来维持,而卡理斯玛则虽生存于此世,但却不赖此世之粮维生。不过,这有必要加以正确地理解。卡理斯玛有时确实是有意识地避忌拥有及赚取钱财,就像圣方济和其他抱有同样思想的许多人。只是,这当然并非定则。如此,在我们价值中立的用法下,一个天才型的海盗可以是个“卡理斯玛”的支配者,而卡理斯玛的政治英雄则去追求战利品——特别是钱财。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
与任何官僚制官职组织类型相反的,卡理斯玛结构并不知何谓卡理斯玛之担纲者及其辅佐者的任命与罢免、“资历”与“晋升”的任何形式与规律程序,他们既没有“俸给”,也没有规律性的专门教育;卡理斯玛结构亦不知何谓监督部门与上诉法庭,以及这类机关之地方性管辖区及其自主的、切事的权限之规划;最后,在卡理斯玛结构里,也没有独立于卡理斯玛把持者个人( Person)以及独立于其纯粹个人性卡理斯玛之存在的、常设性体制存在——如官僚制之“官府”。卡理斯玛所知者,惟独其自身之内在的确实与限度。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
假设,公权在一定条件下,或者在更多程度上反映了私权,那么本身公权便可以由个人意志或部分团体意志作为一种强制力量来推行,同时推行这种行为或意识的本身又是公众所需要的,那么这便陷入了一个那方力量都无法控制公权狂奔的危险区。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
官僚制结构虽然在许多方面都与家父长制结构相对立,但两者却全都是以恒常性作为其最重要的特质。就此而言,他们皆属“日常性的结构体”。特别是家父长制的权力,乃是扎根于必须满足那往往接踵而来的、一般的日常需求;因而,在经济里,或更确切一点,在以一般日常手段来满足需求的经济部门里,家父长制的权力找到它的自然根据地。家父长即日常生活的“自然领导者”。准此,官僚制结构不过是家父长制之理性转化的对照版。它同样也是个恒常的建构,是基于其理性律则的体系,致力于以通常的手段来满足可预算的持续性需求的一个结构体。
出自:
马克斯·韦伯
《支配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