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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中说缘起有十一个意义:一、无作者义,二、 有因生义,三、离有情义,四、依他起义,五、无动作义,六、性无常义,七、刹那灭义,八、因果相续无间断义,九、种种因果品类别义,十、因果更立相符顺义,十一、因果决定无杂乱义。我们归纳一下,这十一义大约有四个重要论点,一、无造物主;二、无我;三、无常;四、因果相续。
标签:
佛法
佛教
佛学
出自:
《中华佛学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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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所说的道理非常多,其实都是围绕四圣谛而展开讨论的。四圣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则是缘起论,佛 教的所有教义都是从缘起论这个源泉流出来的。所谓“缘起”,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生起,都是由相待(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决定的;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和现象。因、缘一般地解释,就是关系和条件。在佛陀时代的各教派中,缘起论是佛教所特有的。
所谓无造物主,就是否定有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认为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因又有因,缘又有缘,从竖的方面推,无始无终;从横的方面看,无边无际。佛教不承认有人格化的造物主,也否认宇宙本原的人格化的存在。所谓无我,就是认为世界一切事物皆无独立的实在自体。所谓无常,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受到时空条件的制约而变动不 居。所谓因果相续,就是说因缘所生的一切法(事物或现象)固然是生灭无常的,而又是相续不断的,如流水一般,前前逝去,后后生起,因因果果,没有间断,这是从竖的方面而言;从横的方面来说,因果关系固然错综复杂,但其间又法则井然,一丝不乱,一类的因,产生一类的果,如善因得善果,因与果相符,果与因相顺。
“四圣谛”(谛的意思是真理):苦谛,指经验世界的现实;因谛(或集谛),指产生痛苦的原因;灭谛,指痛苦的消灭;道谛,指灭苦的方法。